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114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一百十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一百十四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一百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十四卷目錄

 三恪部彙考六

  周五

  宋三

 三恪部總論

  禮記郊特牲

  杜佑通典三恪議

 三恪部藝文一

  守視晉宋齊諸陵詔     梁武帝

  微子廟碑記        唐賈至

 三恪部藝文二

  周頌振鷺一章

  有客一章

 三恪部紀事

 三恪部雜錄

官常典第一百十四卷

三恪部彙考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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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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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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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王十一年「春三月,晉人執宋仲幾於京師。」

按《春秋》定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正月,孟懿子會 城成周,庚寅栽宋。仲幾不受功,曰:「滕、薛郳吾役也。」薛 宰曰:「宋為無道,絕我小國於周,以我適楚,故我常從 宋。」晉文公為踐土之盟曰:「凡我同盟,各復舊職,若從 踐土,若從宋亦唯命。」仲幾曰:「踐土固然。」薛宰曰:「薛之 皇祖奚仲居薛以為夏車正。奚仲遷於邳,仲虺居薛 以為湯左相,若復舊職,將承王官,何故以役諸侯?」仲 幾曰:「三代各異物,薛焉得有舊?為宋役亦其職也。」士 彌牟曰:「晉之從政者新,子姑受功歸,吾視諸故府。」仲 幾曰:「縱子忘之,山川鬼神其忘諸乎?」士伯怒謂韓簡 子曰:「薛徵於人,宋徵於鬼,宋罪大矣。且己無辭而抑 我以神,誣我也。啟寵納侮,其此之謂矣。必以仲幾為 戮。」乃執仲幾以歸。三月,歸諸京師,城三旬而畢,乃歸 諸侯之戍。齊高張後不從諸侯,晉女叔寬曰:「周萇弘、 齊高張皆將不免。」萇弘違天,高子違人。天之所壞,不 可支也;眾之所為,不可奸也。

敬王十四年春三月,「劉子、晉侯、宋公、魯侯、蔡侯、衛侯、 陳子、鄭伯、許男、曹伯、莒子、邾子、頓子、胡子、滕子、薛伯、 杞伯、小邾子、齊國夏,會于召陵,侵楚。夏五月,盟于皋 鼬。」

按《春秋》定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三月,劉文公合 諸侯于召陵,謀伐楚也。」

敬王十六年「秋晉人執宋行人樂祁。」

按《春秋》定公六年。按《左傳》:六年,秋八月,宋樂祁言 於景公曰:「諸侯唯我事晉,今使不往,晉其憾矣。」樂祁 告其宰陳寅,陳寅曰:「必使子往。」他日,公謂樂祁曰:「『唯 寡人說子之言,子必往』。陳寅曰:『子立後而行,吾室亦 不亡,唯君亦以我為知難而行也』。」見溷而行,趙簡子 逆而飲之酒於綿上,獻楊楯六十於簡子。陳寅曰:「昔 吾主范氏,今子主趙氏,又有納焉,以楊楯賈禍,弗可 為也已。然子死晉國,子孫必得志於宋。」范獻子言於 晉侯曰:「以君命越疆而使,未致使而私飲酒,不敬二 君,不可不討也。」乃執樂祁。

敬王十八年春,宋樂祁卒于晉。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定公八年:「春二月,趙鞅言於 晉侯曰:『諸侯唯宋事晉,好逆其使,猶懼不至,今又執 之,是絕諸侯也。將歸樂祁。士鞅曰:『三年止之,無故而 歸之,宋必叛。晉獻子私謂子梁曰:『寡君懼,不得事宋 君,是以止子。子姑使溷代子』。子梁以告陳寅,陳寅曰: 『宋將叛晉,是棄溷也,不如待之』。樂祁歸,卒於大行。士 鞅曰:『宋必叛,不如止其尸以求成焉』』』。」乃止諸州。 敬王十九年春,宋使樂大心盟于晉,魯陽貨奔宋。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定公九年春,宋公使樂大心 盟於晉,且逆樂祁之尸,辭偽有疾。乃使向巢如晉盟, 且逆子梁之尸。「子明謂桐門右師出曰:『吾猶衰絰,而 子擊鐘,何也』?右師曰:『喪不在此故也』。既而告人曰:『己 衰絰而生子,余何故舍』?」鐘子明聞之,怒,言於公曰:「右 師將不利戴氏,不肯適晉,將作亂也。不然,無疾。」乃逐 桐門右師。

按《史記宋世家》:「景公十六年,魯陽貨來奔,已復去。」 敬王二十年「秋,宋樂大心出奔曹,宋公子地出奔陳。 冬,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陳。」

按《春秋》定公十年。按《左傳》十年,宋公子地嬖蘧富 獲十一,分其室而以其五與之。公子地有白馬四,公 嬖向魋。魋欲之,公取而朱其尾鬣以與之。地怒,使其 徒抶魋而奪之。魋懼將走,公閉門而泣之,目盡腫。母 弟辰曰:「子分室以與獵也,而獨卑魋,亦有頗焉。子為 君禮,不過出竟,君必止子。」公子地出奔陳,公弗止。辰為之請,弗聽。辰曰:「是我迋吾兄也。吾以國人出,君誰 與處?」冬,母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陳。

敬王二十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地 自陳入于蕭以叛。秋,宋樂大心自曹入于蕭。」

按《春秋》定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春,「宋公母弟 辰暨仲佗、石彄、公子地入于蕭以叛秋。」樂大心從之, 大為宋患,寵向魋故也。

敬王二十四年春,「衛趙陽出奔宋。秋,齊侯、宋公會于 洮。衛蒯聵出奔宋。宋公之弟辰自蕭奔魯。」

按《春秋》定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春,衛侯逐公 叔戍與其黨,故趙陽奔宋,戍來奔。秋,齊侯、宋公會于 洮,范氏故也。衛侯為夫人南子召宋朝,會于洮。太子 蒯聵獻盂于齊,過宋野,野人歌之曰:「『既定爾婁豬盍, 歸我艾豭』。太子羞之,謂戲陽速曰:『從我而朝少君,少 君見我,我顧,乃殺之』。速曰:『諾』。乃朝夫人。夫人見太子, 太」子三顧,速不進。夫人見其色,啼而走,曰:「蒯聵將殺 余!」公執其手以登臺。太子奔宋,盡逐其黨。故公孟彄 出奔鄭,自鄭奔齊。太子告人曰:「戲陽速禍余!戲陽速 告人曰:『太子則禍余。太子無道,使余殺其母。余不許, 將戕於余。若殺夫人,將以余說余。是故許而弗為,以 紓余死。諺曰:『民保於信,吾以信義也』』。」

敬王二十五年夏,「鄭罕達帥師伐宋,齊侯、衛侯次于 渠蒢。」

按《春秋》定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夏,「鄭罕達敗 宋師于老丘。齊侯、衛侯次于蘧拏,謀救宋也。」

敬王二十八年「孔子過宋。夏宋樂髡帥師伐曹。」 按《春秋哀公三年》

按《史記宋世家》:「景公二十五年,孔子過宋,宋司馬桓 魋惡之,欲殺孔子,孔子微服去。」

《敬王》二十九年「春宋人執小邾子。」

按:《春秋》哀公四年。

敬王三十年夏齊侯伐宋。

按:《春秋》哀公五年。

敬王三十一年冬,宋向巢帥師伐曹。

按:《春秋》哀公六年。

敬王三十二年春,「宋皇瑗帥師伐鄭。秋,宋人圍曹。冬, 鄭駟弘帥師救曹。」

按《春秋》哀公七年。按《左傳》,七年春,宋師侵鄭,鄭叛 晉故也。秋,宋人圍曹。鄭桓子思曰:「宋人有曹,鄭之患 也,不可以不救。」冬,鄭師救曹,侵宋。初,曹人或夢眾君 子立於社宮而謀亡曹。曹叔振鐸請待公孫彊,許之。 旦而求之,曹無之。戒其子曰:「我死,爾聞公孫彊為政, 必去之。」及曹伯陽即位,好田弋。曹鄙人公孫彊好弋, 獲白鴈獻之,且言田弋之說。說之因訪政事,大說之, 有寵,使為司城以聽政。夢者之子乃行。彊言霸說於 曹伯,曹伯從之。乃背晉而奸宋。宋人伐之,晉人不救。 築五邑於其郊,曰「黍丘、揖丘、大城、鍾邗。」

敬王三十三年春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陽歸。 按《春秋》哀公八年。按《左傳》,八年春,「宋公伐曹,將還, 褚師子肥殿,曹人詬之,不行,師待之。公聞之,怒,命反 之,遂滅曹,執曹伯及司城彊以歸,殺之。」

按:《史記·宋世家》:「景公三十年,曹倍宋,又倍晉。宋伐曹, 晉不救,遂滅曹,有之。」

敬王三十四年「春,宋皇瑗帥師取鄭師于雍丘。秋宋 公伐鄭。」

按《春秋》哀公九年。按《左傳》,九年春,鄭武子賸之嬖。 許瑕求邑,無以與之,請外取。許之故。圍宋雍丘。宋皇 瑗圍鄭師,每日遷舍,壘合,鄭師哭。子姚救之,大敗。二 月甲戌,宋取鄭師于雍丘,使有能者無死。以郟張與 鄭羅歸。夏,宋公伐鄭。晉趙鞅卜救鄭,遇水適火,占諸 史趙、史墨、史龜。史龜曰:「是謂沈陽,可以興兵,利以伐 姜,不利子商伐齊則可,敵宋不吉。」史墨曰:「盈,水名也; 子,水位也。名位敵,不可干也。炎帝為火師,姜姓,其後 也。水勝火,伐姜則可。」史趙曰:「是謂如川之滿,不可游 也。鄭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鄭則不吉,不知其他。」陽虎 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與也。微子啟, 帝乙之元子也。宋、鄭,甥舅也;祉,祿也。若」帝乙之元子 歸妹而有吉祿,我安得吉焉?乃止。

敬王三十五年夏宋人伐鄭。

按:《春秋》哀公十年。

敬王三十六年冬「衛世叔齊出奔宋。」

按《春秋》哀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冬,「衛太叔疾 出奔宋。初,疾娶於宋子朝,其娣嬖。子朝出,孔文子使 疾出其妻而妻之。疾使侍人誘其初妻之娣寘於犁 而為之一宮如二妻。文子怒,欲攻之,仲尼止之,遂奪 其妻。或淫於外州,外州人奪之軒以獻。恥是二者,故 出。衛人立遺使室孔姞疾臣向魋,納羙珠焉,與之城 鉏。」宋公求珠,魋不與,由是得罪。及桓氏出城,鉏人攻 太叔疾,衛莊公復之,使處巢死焉。殯於鄖,葬於少禘。 《敬王三十七年》秋,魯侯、衛侯、宋皇瑗會于鄖。宋向巢 帥師伐鄭按《春秋》哀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夏,吳徵會於 衛。初,衛人殺吳行人且姚而懼,謀於行人子羽。子羽 曰:『吳方無道,無乃辱吾君?不如止也』。」子木曰:「吳方無 道,國無道,必棄疾於人。吳雖無道,猶足以患衛。往也 長木之斃,無不摽也。國狗之瘈,無不噬也。而況大國 乎?」秋,衛侯會吳于鄖。公及衛侯、宋皇瑗盟,而卒辭吳 盟。吳人藩衛侯之舍,子服景伯謂子貢曰:「夫諸侯之 會,事既畢矣。侯伯致禮,地主歸餼,以相辭也。今吳不 行禮於衛,而藩」其君舍以難之。子盍見太宰,乃請束 錦以行。語及衛故,大宰嚭曰:「寡君願事衛君。衛君之 來也緩,寡君懼,故將止之。」子貢曰:「衛君之來,必謀於 其眾。其眾或欲或否,是以緩來。其欲來者,子之黨也。 其不欲來者,子之讎也。若執衛君,是墮黨而崇讎也。 夫墮子者,得其志矣。且合諸侯而執衛君,誰敢不懼? 墮黨崇讎,而懼諸侯,或者難以霸乎?」太宰嚭說,乃舍 衛侯。衛侯歸,效夷言。子之尚幼,曰:「君必不免其死於 夷乎!」執焉,而又說其言,從之固矣。宋、鄭之間有隙地 焉,曰:「彌作、頃丘,玉暢嵒《戈鍚》。」子產與宋人為成,曰:「勿 有是。」及宋平,元之族自蕭奔鄭。鄭人為之城《嵒戈》鍚。 九月,宋向巢伐鄭,取鍚,殺元公之孫,遂圍嵒。十二月, 鄭罕達救嵒。丙申,圍宋師。

敬王三十八年春,「鄭罕達帥師取宋師于嵒。」

按《春秋》哀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春,宋向魋救 其師。鄭子賸使徇,曰:「得桓魋者,有賞魋也。」逃歸,遂取 宋師于嵒,獲成讙、郜延。以六邑為虛。

《敬王》三十九年「夏五月,宋向魋入于曹以叛。六月,宋 向魋自曹出奔衛,宋向巢奔魯。」

按《春秋》哀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夏,宋桓魋之 寵害於公,公使夫人驟請享焉,而將討之。未及,魋先 謀公,請以鞌易薄。公曰:「不可。薄,宗邑也。」乃益鞌七邑, 而請享公焉。以日中為期,家備盡往。公知之,告皇野 曰:「余長魋也,今將禍余,請即救。」司馬子仲曰:「有臣不 順,神之所惡也,而況人乎?敢不承命?」不得左師不可, 請「以君命召之。」左師每食擊鐘。聞鐘聲,公曰:「夫子將 食。」既食又奏。公曰:「可矣。」以乘車往,曰:「跡人來。告曰:『逢 澤有介麋焉』。」公曰:「雖魋未來,得左師,吾與之田,若何?」 君憚告。子野曰:「嘗私焉。君欲速,故以乘車逆子。」與之 乘,至,公告之故,拜不能起。司馬曰:「君與之言。」公曰:「所 難子者,上有天,下有先君。」對曰:「魋之不共,宋之禍也。 敢不唯命是聽?」司馬請瑞焉,以命其徒攻桓氏。其父 兄故臣曰:「不可。」其新臣曰:「從吾君之命。」遂攻之。子頎 騁而告桓司馬,司馬欲入,子車止之曰:「不能事君,而 又伐國,民不與也,祗取死焉。」向魋遂入于曹以叛。六 月,使左師巢伐之,欲質大夫以入焉。不能,亦入于曹 取質。魋曰:「不可。」既不能「事君,又得罪於民,將若之何?」 乃舍之。民遂叛之。向魋奔衛,向巢來奔宋。公使止之, 曰:「寡人與子有言矣,不可以絕向氏之祀。」辭曰:「臣之 罪大,盡滅桓氏可也。若以先臣之故,而使有後君之 惠也,若臣,則不可以入矣。」司馬牛致其邑與珪焉而 適齊。向魋出於衛地,公文氏攻之,求夏后氏之璜焉, 與之他玉而奔齊。陳成子使為次卿,司馬牛又致其 邑焉而適吳,吳人惡之而反。趙簡子召之,陳成子亦 召之,卒於魯郭門之外。阬氏,葬諸丘輿。

敬王四十年夏五月,鄭伯伐宋。熒惑守心。

按:《春秋》哀公十五年:「熒惑守心」,不書。

按《史記宋世家》:景公三十七年,熒惑守心。心,宋之分 野也。景公憂之。司星子韋曰:「可移於相。」景公曰:「相,吾 之股肱。」曰:「可移於民。」景公曰:「君者待民。」曰:「可移於歲。」 景公曰:「歲饑民困,吾誰為君?」子韋曰:「天高聽卑,君有 君人之言三,熒惑宜有動。」於是候之,果徙三度。 敬王四十一年春二月,衛子還成出奔宋。

按:《春秋》哀公十六年。

敬王四十二年冬,宋皇瑗奔晉。

按《左傳》,哀公十七年:冬十月,宋皇瑗之子麋有友曰 田丙,而奪其兄劖般邑以與之。劖般慍而行,告桓司 馬之臣子儀克。子儀克適宋,告夫人曰:「『『麋將納桓氏』。 公問諸子仲,初,子仲將以杞姒之子,非我為子』。麋曰: 『必立伯也,是良材』。子仲怒,弗從,故對曰:『右師則老矣, 不識麋也』。」公執之。皇瑗奔晉,召之。

《敬王》四十三年春宋人殺皇瑗。

按《左傳哀公十八年》:「春,宋殺皇瑗。公聞其情,復皇氏 之族,使皇緩為右師。」

元王三年冬十一月,越子歸吳所侵宋地。

按:《通鑑前編》:「元王三年冬十一月,越子滅吳,歸吳所 侵宋地。」

元王四年春,宋夫人景曹薨。

按《左傳》哀公二十三年春,宋景曹卒。季康子使冉有 弔,且送葬,曰:「敝邑有社稷之事,使肥與有職競焉,是 以不得助。」執紼使求從與人,曰:「以肥之得備彌甥也。 有不腆先人之產馬,使求薦諸夫人之宰。其可以稱 旌繁乎元王六年夏五月,衛侯奔宋。

按《左傳》哀公二十五年:「夏五月庚辰,衛侯出奔宋。」 按《戰國策》,公輸般為楚設機,將以攻宋。墨子聞之,百 舍、重藺往見公輸般,謂之曰:「吾自宋聞子,吾欲藉子 殺王。」公輸般曰:「吾義固不殺王」墨子曰:「聞公為雲梯, 將以攻宋,宋何罪之有?義不殺王而攻國,是不殺少 而殺眾。敢問攻宋何義也?」公輸般服焉,請見之王。墨 子見楚王曰:「今有人於此,舍其文軒,鄰有敝輿,而欲 竊之;舍其錦繡,鄰有裋褐,而欲竊之;舍其粱肉,鄰有 糟糠,而欲竊之。此為何若人也?」王曰:「必為有竊疾矣。」 《墨子》曰:「荊之地,方五千里,宋方五百里,此猶文軒之 與敝輿也。荊有雲夢,犀兕麋鹿盈之;江漢,魚鱉黿鼉 為天下饒,宋所謂無雉兔鮒魚者也。此猶粱肉之與 糟糠也。荊有長松文梓,楩楠豫章,宋無長木,此猶錦 繡之與裋褐也。臣以王吏之攻宋,為與此同類也。」王 曰:「善哉!請無攻宋。」

梁襄王伐邯鄲而徵師於宋宋君使使者請於趙王 曰:「夫梁兵勁而權重,今徵師於敝邑敝邑不從則恐 危社稷。若扶梁伐趙以害趙國則寡人不忍也。願王 之有以命敝邑」趙王曰:「然。夫宋之不如梁也,寡人知 之矣。弱趙以強梁宋必不利也。則吾何以告子而可 乎?」使者曰:「臣請受邊城徐其攻而留其日,以待下吏」 之有城而已。趙王曰:「善。」宋人因遂舉兵入趙境,而圍 一城焉。梁王甚說,曰:「宋人助我攻矣。」趙王亦曰:「宋人 止於此矣。」故兵退難解。德施於梁而無怨於趙,故名 有所加,而實有所歸。

謂大尹曰:「君日長矣,自知政,則公無事。公不如令楚 賀君之孝,則君不奪太后之事矣,則公常用宋矣。」 宋與楚為兄弟,齊攻宋,楚王言救宋,宋因賣楚重,以 求講於齊,齊不聽。蘇秦為宋謂齊相曰:「不如與之,以 明宋之賣楚重於齊也。楚怒,必絕於宋而事齊。齊楚 合,則攻宋易矣。」按以上俱宋景公時事距梁趙二國及蘇秦事尚遠舛訛甚明姑附于此 元王七年夏五月,魯叔孫舒帥師會越宋,納衛輒。冬 十月,宋公欒薨,國人立啟。啟奔楚,復立得。

按《左傳》哀公二十六年:「夏五月,叔孫舒帥師,會越皋 如、后庸、宋樂茷納衛侯。宋景公無子,取公孫周之子, 得與啟,畜諸公宮,未有立焉。於是皇緩為右師,皇非 我為大司馬,皇懷為司徒,靈不緩為左師,樂茷為司 城,樂朱鉏為大司寇。六卿三族降,聽政,因大尹以達。 大尹常不告,而以其欲稱君命,以令國人惡之。司城」 欲去。大尹左師曰:「縱之使盈,其罪重而無基,能無敝 乎?」冬十月,公游于空澤。辛巳,卒於連中。大尹興空澤 之士千甲,奉公自空桐入,如沃宮,使召六子曰:「聞下 有師,君請六子畫。」六子至,以甲劫之,曰:「君有疾病,請 二三子盟。」乃盟於少寢之庭,曰:「無為公室不利。」大尹 立。啟奉喪,殯於大宮,三日而後。國人知之。司城茷使 宣言于國曰:「大尹惑蠱其君,而專其利,今君無疾而 死,死又匿之,是無他矣,大尹之罪也。」得夢啟北首而 寢於盧門之外,己為舄而集於其上,咮加於南門,尾 加於桐門,曰:「余夢美,必立大尹。」謀曰:「我不在盟,無乃 逐我,復盟之乎?」使祝為《載書》,六子在唐、盂,將盟之,祝 襄以《載書》告:皇非我,皇非我。因子潞門尹得、左師謀 曰:「民與我逐之乎?」皆歸,授甲,使徇于國曰:「大尹惑蠱 其君,以陵虐公室,與我者,救君者也。」眾曰:「與之。」大尹 徇曰:「戴氏、皇氏將不利公室,與我者無憂不富。」眾曰: 「無別。」戴氏、皇氏欲伐公,樂得曰:「不可。彼以陵公有罪, 我伐公則甚焉。」使國人施於大尹,大尹奉啟以奔楚。 乃立得司城為上卿,盟曰:「三族共政,無相害也。」 按《史記宋世家》:景公六十四年,宋公子特攻殺太子 而自立,是為昭公。特一作得昭公者,元公之曾庶孫也。昭 公父公孫糾,糾父公子。請幫助識別此字。秦。請幫助識別此字。秦即元公少子也。景 公殺昭公父糾,故昭公怨殺太子而自立。

按《前編》:「周元王七年冬十月,宋景公卒,大尹立啟。六 卿逐啟及大尹而立得。」

威烈王四年,宋公得薨,子《購由》立。

按《史記·宋世家》:「昭公四十七年卒,子悼公購由立。」年表

云:「昭公在位四十九年。」

按:《通鑑前編》:「威烈王二十二年,宋昭公卒。」在位六十五年子 《購由》嗣,是為悼公。按朱世家昭公四十七年應是周威烈王四年按前編威烈王二十

二年「宋昭公卒。」 相去十八年之遠,無從稽考。存疑。

威烈王十二年,宋公《購由》薨,子田立。

按:《史記·宋世家》:「悼公八年卒,子休公田立。」索隱曰紀年為十八

《威烈王》十八年晉擊宋。

按:《通鑑前編》:「威烈王十八年,晉魏斯擊宋。」

安王十一年,宋公田薨,子辟兵立。

按《史記宋世家》:「休公二十三年卒,子辟公辟兵立。」按注

一云「辟公兵。」 《索隱》曰:《紀年》作「桓侯璧兵」 ,則璧兵諡桓也,「辟公」 誤。

安王十四年,宋公辟兵薨,子剔成立。

按《史記·宋世家》:「辟公三年,卒,子剔成立。」

索隱曰:王邵按《紀年》云「宋剔成肝,廢其君璧而

自立

按:《戰國策》註:「剔成嗣辟公,烈王七年立。」

安王十七年,韓伐宋,齊攻宋。

按:《通鑑綱目》:「安王十七年,韓伐鄭,遂伐宋。」

按《戰國策》,齊攻宋,宋使臧子索救於荊。荊王成大說, 許救,甚勸。臧子憂而反。其御曰:「索救而得有憂色,何 也?」臧子曰:「宋小而齊大。夫救於小宋而惡於大齊,此 王之所憂也。而荊王悅甚,必以堅我。我堅而齊敝,荊 之利也。」臧子乃歸。齊王果拔宋五城而荊王不至。 顯王四年,魏伐宋。

按《通鑑綱目》云云。

顯王二十二年,宋公剔成弟偃逐剔成而自立。 按《史記宋世家》:「剔成四十一年,剔成弟偃攻襲剔成, 剔成敗奔齊,偃自立為宋君。」

按:《通鑑綱目》:「顯王四十年,宋君弟偃逐其君剔成而 自立。」世家綱目自弟偃篡位及齊滅宋年分總不侔並存以待考 顯王三十三年,「宋大丘社亡。」

按《通鑑綱目》云云。

顯王三十三年,宋君偃自立為王,敗齊、楚、魏而取其 地。

按《史記宋世家》:「君偃十一年,自立為王。東敗齊,取五 城;南敗楚,取地三百里;西敗魏軍,乃與齊、魏為敵國。 盛血以革囊,縣而射之,命曰射天。淫於酒婦人,群臣 諫者,輒射之。於是諸侯皆曰:『桀宋,宋其復為桀所為, 不可不誅』。」告齊伐宋。

按:《通鑑綱目》:「慎靚王三年,宋稱王。」

赧王十五年,齊與楚、魏滅宋。

按:《戰國策》「宋康王之時。」偃諡康王有雀生。請幫助識別此字。於城之陬,使 史占之,曰:「小而生巨,必霸天下。」康王大喜,於是滅滕、 代、薛,取淮北之地。乃愈自信,欲霸之速成,故射天笞 地,斬社稷而焚滅之,曰:威服天下鬼神。罵國老諫臣, 為無顏之冠以示勇。剖傴之背,鍥朝涉之脛,而國人 大駭。齊聞而伐之,民散,城不守。王乃逃倪侯之館,遂 得而死。見祥而不為祥,反為禍。

《無顏之冠》,「冠不覆額。」

按《史記世家》:「王偃四十七年,齊湣王與魏、楚伐宋,殺 王偃,遂滅宋而三分其地。」

按:《通鑑綱目》:「赧王二十九年,齊滅宋。」

三恪部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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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

《郊特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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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存二代之後,猶尊賢也」,尊賢不過二代。

古《春秋左氏》說:周家封夏、殷二王之後以為上公,封黃帝、堯、舜之後謂之三恪。恪者,敬也,敬其先聖而封其後。大全眉山孫氏曰:「立前代之後以統承先王者,自古有此法也。有虞氏之時,棄為高辛之後,故得祭天,《詩》所謂『后稷肇祀』是也。丹朱為唐堯後,作賓於虞,《書》所謂『虞賓在位』是也。至夏后時,則丹朱、商均之子孫,皆為二王後。湯為夏氏立後,經傳雖不載,然有商之興,固當以禹之裔為二王後無疑矣。《仲虺之誥》稱湯之德,有」曰:「茲率厥典」,言其能率循舊典,不易故常也。豈其於崇德象賢之事,獨不稽古乎?至周則封微子於宋,至封舜後於陳,封東樓公於杞,亦必因成湯封舜禹之後於陳、杞,可以推知也。

杜佑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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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恪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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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恪,二王之義有三說焉:一云二王之前,更立三代 之後為三恪。此則據《樂記》武王克商,未及下車,封黃 帝、堯舜之後;及下車,封夏殷之後,通用六代之樂。一 云二王之前但立一代,通二王為三恪。此據《左傳》但 云封胡公以備三恪,明王者所敬先王有二,更封一 代以備三恪,存三恪者,所敬之道不過于三,以通三 正。三云:「二王之後為一恪,妻之父母為二恪,外國之 君為三恪。」此據王有不臣者三而言之。按梁崔靈恩 云:「三義之說,以初為長,何者?《禮記郊特牲》云:『存二王 之後,尊賢不過二代。又《詩》云:『二王之後來助祭』。又《春 秋公羊說》曰:『存二王之後,所以通三正』』。」以上皆無謂 二王之後為三恪之文。若更立一代,通備三恪者,則 非不過二代之意。《左傳》云「封胡公以備三恪」者,謂上 同黃帝、堯、舜,下同殷、夏,為三恪也。又按二王三恪,《經》 無正文。崔靈恩據《禮記》陳武王之封,遂以為通存五 代,竊恐未安。今據二代之後即謂之二王,三代之後 即謂之三恪。且武王所封,蓋以堯有則天之大德,人莫能名;黃帝列序星辰,正名百物,自以功齊萬代,師 範百王,故特封其後。偶契三二之數,實非歷代通法, 故《記》云:「尊賢不過二代」,示敬必由舊,因取通已為三 正也。其二代之前第三代者,雖遠難師法,豈得不錄? 其後?故亦存之,示敬其道而已,因謂之三恪。故《左傳》 云:「封胡公以備三恪。」足知無五代也。況歷代至今,皆 以三代為「三恪」焉。

不臣二王後者,尊敬先王,通三正之義,故《書》有「虞賓在位」,《詩》云「有客有客,亦白其馬」,明天下非一家所有,敬讓之至,故封建之,使得服其正色,用其禮樂,以事先祖。故孔子云:「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不臣妻父母者,妻之言齊,與己齊體,共承先祖,故尊其父母。《春秋左氏傳》云:「紀季姜歸于京師。」稱宗者,子尊不加父母,妻與己齊體,故夫不得臣之。四夷之君不臣者,《尚書大傳》曰:「越裳氏獻白雉,周公辭不受,曰:『正朔不施,則君子不臣也』。」

三恪部藝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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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視晉宋齊諸陵詔》
梁·武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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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世興王,嗣賢傳業,聲稱不朽,人代徂遷,二賓以位, 三恪義在。時事浸遠,宿草榛蕪,望古興懷,言念愴然。 晉宋齊三代諸陵有職司者,勤加守護,勿令細民妄 相侵毀。作兵有少,補使充足,前無守視,並可量給。

《微子廟碑記》
唐·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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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高宗既歿,殷始錯命,政有《斁倫》敗紀,事有梗神虐 天,迄於獨夫,稔惡不悛,武庚不靖,茅土再血,元鳥之 祀,宜其忽諸。」噫湯德未衰,故微子復興於宋矣。微子 諱啟,實帝乙元子。帝乙懵立賢之故,而神器不集於 君。君肅恭神人,恪慎克孝,才兼八元之偉,德首《三仁》 之列。始在擇嗣,箕子贊焉。尹茲東夏,周公嘉焉。歿而 不朽,仲尼稱焉。睹其進思盡忠,則忤主以竭諫;退將 保祀,則全身以逃難。去就生死之塗,沈吟出處之域, 有以見聖達之情也。若乃受為不道,暴殄天物,剖諫 輔之心,解忠良之骨,億兆墜於塗炭,宗祧困於臲卼。 而君崎嶇險阻,避跡藏時,免身龍戰之郊,解縛鷹揚 之帥,率能收復舊物,統承先祀,七百「餘年,歆我神祗」, 非明德至仁,其孰能與於此?於戲!國之興亡,不獨天 命。向使帝乙捨受而立啟,前箕子而後少師,則文王 未可專征於諸侯,武王未可誓師於牧野。雖周公之 聖,不過子產之相矣;太公之賢,不過穰苴之法矣。太 王立季歷而昌,帝乙捨微子而亡,其成敗所繫,不甚 昭彰乎?皇帝三十有一載,予作吏於宋,思其先聖遺 事,求於故老輿人,則得君之祠廟存焉。盛衰紛綸,年 祀超忽,喬木老矣,靈儀儼然,檀欒墍茨者月繼,蘋蘩 牲帛者日接。何百代之後而仁風獨揚乎?留連廟庭, 乃作頌曰:「天革元命,皇符在木。元天降災,上慘下黷。 人怨神怒,川崩鬼哭。赫赫周邦,如臨深谷。逖矣微子, 逢時顛沛。居亡念存,處否求泰。諫以明節,仁而遠害。 《作誥》父師,全身而退。龍戰於野,鳥焚其巢。桓桓周王, 奄有商郊。面縛就執,牽羊投庖。祀商脩器,啟宋分茅。 嗟爾宋人,來蘇是仰。穆如雨潤,靄若春養。以戴以翼, 是宗是長。茫茫舊封,千載餘響。我來祠廟,永挹遺芳。 荒階蔓草,古木垂雲。惆悵懷賢,徘徊日曛。」鑴,石紀德 用流斯文。

三恪部藝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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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頌振鷺一章》
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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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注此二王之後來《助祭之詩》。

振鷺于飛,于彼西雝。我客戾止,亦有斯容。賦也在彼無 惡,在此無斁。庶幾夙夜,以永終譽。

《有客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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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注此《微子來見祖廟》之詩。

有客有客,亦白其馬。有萋有且,敦琢其旅。賦也有客宿 宿,有客信信。言授之縶,以縶其馬。 薄言追之,左右 綏之。既有淫威,降福孔夷

三恪部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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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叢子》:「陳王問太師曰:『寡人不得為賢所推,而得南 面稱孤,其幸多矣。今既賴二三君子,且又欲規長久 之圖,何施而可』?答曰:『信王之言,萬世之福也,敢稱古 以對。昔周代殷,乃興滅繼絕,以為政首。今誠法之,則 六國定不攜,抑久長之本』。」王曰:「『周存二代,別有三恪, 其事云何』?答曰:『封夏殷之後以為二代,紹虞帝裔備』」 為三恪。恪,敬也,禮之如賓客也。非謂特有二代,別有 三恪也。凡所以立二代者,備王道,通三統也。王曰:「三 統者何?」答曰:「各自用其正朔。」二代與周,是謂三統。王 曰:「六國之後君,吾不能封也。遠世之王,於我何有?吾 自舉不及於周,又安能純法之乎?」

《漢書王莽傳》:「建國元年春正月朔,莽帥公侯卿士,奉 皇太后璽韍,上太皇太后,順符命去漢號焉,大赦天 下。莽乃策命孺子曰:『咨爾嬰,昔皇天,右乃太祖,歷世 十二,享國二百一十載,歷數在於予躬。《詩》不云乎?『侯 服于周,天命靡常』。封爾為定安公,永為新室賓。於戲, 敬天之休,往踐乃位,毋廢予命』!」又曰:「其以平原、安德、 漯陰、鬲重丘,凡戶萬,地方百里,為定安公國。立漢祖 宗之廟於其國,與周後並行其正朔服色,世世以事 其祖宗,永以命德茂功,享歷代之祀焉。」又曰:「帝王之 道,相因而通,盛德之祚,百世享祀。予惟黃帝、帝少昊、 帝顓頊、帝嚳、帝堯、帝舜、帝夏禹、皋陶、伊尹咸有聖德, 假于皇天,功烈巍巍,光施于遠。予甚嘉之。營求其後, 將祚厥祀。惟王氏,虞帝之後也,出自帝嚳;劉氏,堯之 後也,出自顓頊。」於是封姚恂為初睦侯,奉黃帝後;梁 護為脩遠伯,奉少昊後;皇孫功隆公千奉帝嚳後;劉 歆為祁烈伯,奉顓頊後;國師劉歆子疊為伊休侯,奉 堯後媯昌為始睦侯,奉虞帝後山遵為褒謀子,奉皋 陶後伊元為褒衡子,奉伊尹後;漢後定安公劉嬰位 為賓。周後衛公姬黨,更封為章平公,亦為賓。殷後宋 公孔弘運轉次移,更封為章昭侯,位為恪。夏後遼西 姒豐,封為章功侯,亦為恪。四代古宗宗祀於明堂,以 配皇始祖考。虞帝周公後褒魯子姬,就宣尼公後褒 成子孔鈞已前定焉。莽又以漢高廟為文祖廟,曰「予 之皇始祖考虞帝,受嬗於唐。漢氏初祖唐帝,世有傳 國之象,予復親受《金策》於漢高皇帝之靈。惟思褒厚 前代,何有忘時!漢氏宗祖有七,以禮立廟於定安國, 其園寢廟在京師者勿罷,祠薦如故。予以秋九月親 入漢氏高、元、成、平之廟。諸劉更屬籍京兆大尹,勿解 其復,各終厥身。州牧數存問,勿令有侵冤。」

《晉書荀奕傳》:奕補散騎常侍、侍中。時將繕宮城,尚書 符下陳留王,使出城夫,奕駁曰:「昔虞賓在位,書稱其 美,詩詠有客,載在《雅》《頌》。今陳留王位在三公之上,坐 在太子之右,故答表曰書,賜物曰與。此古今之所崇, 體國之高義也。謂宜除夫役。」時尚書張闓、僕射孔愉 難奕,以為「昔宋不城周,《春秋》所譏,特蠲非體,宜應減」 夫!奕重駁,以為:「《春秋》之末,文武之道將墜于地,新有 子朝之亂,於時諸侯逋替,莫肯率職。宋之於周,實有 列國之權,且同己勤王,而主之者晉,客而辭役,責之 可也。今之陳留,無列國之勢,此之作否,何益有無!臣 以為宜除于國,職為全。」詔從之。

《北齊書魏收傳》:「收轉中書監,詔議二王三恪,收執王 肅、杜預義以元司馬氏為二王通曹,備三恪。詔諸禮 學之官,皆執鄭元五代之議。孝昭后姓,元議恪不欲 廣及,故議從收。」

三恪部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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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見後錄》堯舜禪讓之事,尚有幽囚野死之駭言,賴 孔子得無完書耳。況其假堯舜以為禪讓者,欲其臣 主俱全,難矣。獨漢獻帝自初平元年庚午即位,至延 康元年庚子,遜位於魏王曹丕,實在位三十年。丕奉 帝為山陽公,邑萬戶,位在諸侯王上,奏事不稱臣,受 詔不拜,以天子車服郊祀天地宗廟,祖臘皆如漢制。 黃初七年丙午,曹丕死,曹叡立。青龍二年甲寅,山陽 公薨,距遜位後十四年矣。叡變服,率群臣哭盡哀,遣 使弔祭,監護喪事。諡孝獻皇帝,冊曰「曹叡」,云用漢天 子禮儀,葬禪陵。後五年,曹叡死,齊王芳立四年廢。高 貴鄉公髦立五年死,陳留王奐立。景元元年庚辰,山 陽公夫人節薨,王臨於華林園,使使持節追諡獻穆 皇后。及葬,車服制度,皆如漢氏故事。後四年,陳留王 禪位於晉,是魏之尊奉漢帝后與其國相始終也。視 晉以降曰「禪讓」者,豈不為盛德事乎?史臣不知此義, 尚貶曹丕無曠大之度,予故表而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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