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家範典/第012卷

明倫彙編 家範典 第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十二卷
明倫彙編 家範典 第十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家範典

 第十二卷目錄

 父母部總論二

  管子形勢解

  家語大婚解 致思 困誓

  荀子子道篇 大略篇

  呂氏春秋精通 節喪 孝行

  亢倉子訓道篇

  韓詩外傳家貧親老

  桓寬鹽鐵論孝養

  大戴禮記本命章 曾子本孝章 曾子立孝章 曾子事父母章

  王充論衡感虛篇 薄葬篇

  揚雄法言孝至篇

  馬融忠經保孝行章

  孫綽集喻道論

  顏氏家訓教子篇 風操篇

  舊唐書禮儀志

  袁氏世範睦親篇

  李之彥東谷所見先壟

  朱子近思錄伊川先生蠱九三解

  小學稽古 嘉言

  朱子全書論人倫 答陳安卿

  性理會通司馬氏居家雜儀 聽命 家貧親老 人倫

  侯城雜誡論事親

  郁天民傳習存疑事父母

  曹端夜行燭孝行

  范弘嗣做人鏡事父母

  狂夫之言養親

家範典第十二卷

父母部總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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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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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勢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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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者,父母之高行也。孝者,子婦之高行也。故父母慈 而不解,則子婦順;子婦孝而不解,則美名附。

父母者,子婦之所受教也。能慈仁教訓而不失理,則 子婦孝。子婦者,親之所以安也。能孝弟順親,則當於 親,故父母暴而無恩,則子婦不親。子婦不安親,則禍 憂至。

和,子孫屬親戚,父母之常也。治之以義,終而復始。愛 親善養,思敬奉教,子婦之常也。以事其親,終而復始。 故父母不失其常,則子孫和順,親戚相驩;子婦不失 其常,則長幼理而親疏和。故用常者治,失常者亂。教 護家事,父母之則也;盡力共養,子婦之則也。父母不 易其則,故家事辦焉;子婦不易其則,故親養備具。故 用則者安,不用則者危。

家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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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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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昔三代明王必敬妻子也,蓋有道焉。妻也者, 親之主也;子也者,親之後也。敢不敬與?是故君子無 不敬。敬也者,敬身為大;身也者,親之支也,敢不敬與? 不敬其身,是傷其親;傷其親,是傷本也;傷其本,則支 從之而亡。」

孔子曰:「仁人不過乎物,孝子不過乎親。」是故仁人之 事親也如事天,事天如事親,此謂《孝子成身》。

《致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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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貢問於孔子曰:「死者有知乎,將無知乎?」子曰:「吾欲 言死之有知,將恐孝子順孫妨生以送死;吾欲言死 之無知,將恐不孝之子棄其親而不葬賜欲知死者 有知與無知,非今之急,後自知之。」

《困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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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路問於孔子曰:「有人於此,夙興夜寐,耕芸樹藝,手 足胼胝,以養其親,然而名不稱孝,何也?」孔子曰:「意者 身不敬與?辭不順與?色不悅與?古之人有言曰:『人與 己與,不汝欺』。今盡力養親,而無三者之闕,何謂無孝 之名乎?」孔子曰:「由汝志之。吾語汝,雖有國士之力,而 不能自舉其身,非力之少,勢不可矣。夫內行不修,身」 之罪也。行修而名不彰,友之罪也。行修而名自立。故 君子入則篤行,出則交賢。何謂「無孝名乎?」

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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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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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孝出弟,人之小行也;上順下篤,人之中行也。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人之大行也。若夫志以禮安,言 以類接,則儒道畢矣,雖舜不能加毫末於是矣。孝子 所以不從命有三:從命則親危,不從命則親安,孝子 不從命乃衷;從命則親辱,不從命則親榮,孝子不從 命乃義;從命則禽獸,不從命則修飾,孝子不從命乃」 敬。故可以從而不從,是不子也;未可以從而從,是不 衷也。明於從不從之義,而能致恭敬、忠信、端愨以慎 行之,則可謂大孝矣。《傳》曰:「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 此之謂也。故勞苦彫瘁而能無失其敬,災禍患難而 能無失其義,則不幸不順,見惡而能無失其愛,非仁 人莫能行。《詩》曰「孝子不匱」,此之謂也。魯哀公問於孔 子曰:「子從父命,孝乎?臣從君命,貞乎?」三問孔子不對。 孔子趨出,以語子貢曰:「鄉者君問丘曰:『子從父命,孝 乎?臣從君命,貞乎?三問而丘不對,賜以為何如』?」子貢 曰:「子從父命,孝矣;臣從君命,貞矣。夫子有奚對焉?」孔 子曰:「小人哉,賜不識也!昔萬乘之國,有爭臣四人,則 封疆不削;千乘之國」,有爭臣三人,則社稷不危;百乘 之家,有爭臣二人,則宗廟不毀。父有爭子,不行無禮; 士有爭友,不為不義。故子從父,奚子孝?臣從君,奚臣 貞?審其所以從之之謂「孝」,之謂「貞」也。

《大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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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曰:「孝子言為可聞,行為可見。言為可聞,所以說 遠也;行為可見,所以說近也。近者說則親,遠者說則 附。親近而附遠,孝子之道也。」

呂氏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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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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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子期夜聞擊磬者而悲,使人召而問曰:「子何擊磬 之悲也?」答曰:「臣之父不幸而殺人,不得生;臣之母得 生而為公家為酒,臣之身得生而為公家擊磬。臣不 睹臣之母三年矣,是故悲也。」周有申喜者,亡其母,聞 乞人歌於門下而悲之,動於顏色,與之語,蓋其母也。 故父母之于子也,子之于父母也,一體而兩分,同氣 而異息,若草莽之有花實,若樹木之有根。心也雖異 處而相通,隱志相及,疾痛相救,憂思相感,生則相歡, 死則相哀,此之謂「骨肉之親。」神出于忠而應乎心,兩 精相得,豈待言哉。

《節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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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曰,審知生」,聖人之要也;審知死,聖人之極也。「知生 也者,不以害生,養生之謂也。知死也者,不以害死,安 死之謂也。」此二者,聖人之所獨決也。凡生于天地之 間,其必有死,所不免也。「孝子之重其親也,慈親之愛 其子也,痛於肌骨,性也;所重所愛,死而棄之溝壑,人 之情不忍為也,故有葬死之義。葬也者,藏也,慈親孝 子之所慎也。慎之者,以生人之心慮,以生人之心為 死者慮也。莫如無動,莫如無發,無發無動,莫如無有 可利,則此之謂重閉。」古之人有藏於廣野深山而安 者矣,非珠玉國寶之謂也,葬不可不藏也。葬淺則狐 貍抇之,深則及於水泉。故凡葬必於高陵之上,以避 狐貍之患,水泉之濕,此則善矣。而忘姦邪、盜賊、寇亂 之難,豈不惑哉!譬之若瞽師之避柱也,避柱而疾觸 杙也。狐貍水泉、姦邪、盜賊、寇亂之患,此杙之大者也。 慈親孝子避之者,得葬之情矣。善棺槨所以避螻蟻 蛇蟲也。今世俗大亂之主,愈侈其葬,則心非為乎死 者慮也,生者以相矜尚也,侈靡者以為榮,儉節者以 為陋,不以便死為故,而徒以生者之誹譽為務,此非 慈親孝子之心也。父雖死,孝子之重之不怠;子雖死, 慈親之愛之不懈。夫葬所愛所重,而以生者之所甚 欲其以安之也,若之何哉?民之於利也,犯流矢,蹈白 刃,涉血盭肝,以來之野,人之無聞者,忍親戚兄弟知 交以求利。今無此之危,無此之醜,其為利甚厚。乘車 食肉,「澤及子孫,雖聖人猶不能禁,而況於亂。國彌大, 家彌富,葬彌厚,含珠鱗施。」夫玩好貨寶,鐘鼎壺榼轝 馬,衣被戈劍,不可勝其數。諸養生之具,無不從者。題 湊之室,棺槨數襲,積石積炭,以環其外。姦人聞之,傳 以相告。上雖以嚴威重罪禁之,猶不可止。且死者彌 久,生者彌疏,生者彌疏,則守者彌怠。守者彌怠,而葬 器如故,其勢固不安矣。世俗之行喪,載之以大輴羽 旄旌旗如雲,僂翣以督之,珠玉以備之,黼黻文章以 飭之,引紼者左右萬人以行之,以軍制立之,然後可。 以此觀世,則美矣,侈矣。以此為死,則不可也。苟便於 死,則雖貧國勞民,若慈親孝子者之所不辭為也。

《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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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曰:「凡為天下,治國家,必務本而後末。所謂本者,非 耕耘種植之謂,務其人也。務其人,非貧而富之,寡而 眾之,務其本也。務本莫貴於孝。人主孝,則名章榮,下 服,聽天下譽。人臣孝,則事君忠,處官廉,臨難死,士民 孝,則耕耘疾,守戰固不罷北。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務, 而萬事之紀也。夫執一術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從」 者,其惟孝也。故論人必先以所親,而後及所疏,必先 以所重,而後及所輕。今有人於此,行於親重,而不簡 慢於輕疏,則是篤謹孝道,先王之所以治天下也。故愛其親,不敢惡人,敬其親,不敢慢人,愛敬盡於事親, 光耀加於百姓,究於四海,此天子之孝也。

《曾子》曰:「父母生之,子弗敢殺;父母置之,子弗敢廢;父 母全之,子弗敢闕。故舟而不游,道而不徑,能全支體 以守宗廟,可謂孝矣。養有五道,修宮室,安床笫,節飲 食,養體之道也;樹五色,施五采,列文章,養目之道也; 正六律,龢五聲,雜八音,養耳之道也;熟五穀,烹六畜, 龢煎調,養口之道也;龢顏色,說言語,敬進退,養志之」 道也。此五者代進而厚用之,可謂善養矣。

亢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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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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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者,善事父母之名也。夫善事父母,敬順為本,意以 承之。順承顏色,無所不至。發一言,舉一意,不敢忘父 母,營一手,措一足,不敢忘父母,事君不敢忘忠,朋友 不敢不信,臨下不敢不敬,嚮善不敢不勤,雖居獨室 之中,亦不敢懈其誠,此之謂「全孝。」故至誠之至,通乎 神明,光於四海,有感必應,善事父母之所至也。

漢韓詩外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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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貧親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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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魚御索,幾何不蠹。二親之壽,忽如過隙。樹木欲茂, 霜露不凋。使賢士欲成其名,二親不待。家貧親老,不 擇官而仕。《詩》曰:「雖則如燬,父母孔邇。」此之謂也。 曾子曰:「往而不可還者親也,至而不可加者年也。」是 故孝子欲養而親不待也,木欲直而時不待也,是故 椎牛而祭墓,不如雞豚逮親存也。故吾嘗仕齊為吏, 祿不過鍾釜,尚猶欣欣而喜者,非以為名也,樂其逮 親也。既沒之後,吾嘗南遊於楚,得尊官焉,堂高九仞, 榱題三圍,轉轂百乘,猶北鄉而泣涕者,非為賤也,悲 不逮吾親也。故家貧親老,不擇官而仕。若夫信其志 約其親者,非孝也。《詩》曰:「有母之尸饔。」

桓寬鹽鐵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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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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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史》曰:「蓋聞士之居世也,衣服足以勝身,食飲足以供親,內足以相恤,外不求於人,故身修然後可以理家,家治然後可以治官,故飯」請幫助識別此字。「糲者,不可以言孝;妻子饑寒者,不可以言慈;緒業不備者,不可以言理。」居斯世,行斯身,而有此三累者,斯亦足以默矣。

文學曰:「善養者,不必芻豢也;善供服者,不必錦繡也。 以己之所有,盡事其親,孝之至也。故匹夫勤勞足以 順禮,歠菽飲水足以致其敬。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謂 能養』。不敬何以別乎?故上孝養志,其次養色,其次養 體。貴其禮,不貪其養,禮順心和,養雖不備,可也。《易》曰: 『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也』。故富貴而無禮,不如 貧賤之孝悌。閨門之內盡孝焉,閨門之外盡悌焉,朋 友之道盡信焉」,三者孝之至也。居家禮者,非謂積財 也;事親孝者,非謂鮮肴也,亦和顏色承意,盡禮義而 已矣。

大戴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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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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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以四制,有恩、有義、有節、有權。恩厚者其服重,故為 父斬衰三年。以恩制者,門內之治恩掩義,門外之治 義斷恩。」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貴貴尊尊,義之大 者也,故為君亦服斬衰三年,以義制者也。「三日而食, 三月而沐,期而練,毀不滅性,不以死傷生。喪不過三 年,苴衰不補,墳墓不坏,同於丘陵。除之日,鼓素琴,示」 民有終也,以節制者也。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天 無二日,國無二君,家無二尊,以治之也。父在為母齊 衰期,見無二尊也。「百官備,百制具,不言而事行者扶 而起,言而後事行者扶而起,身自執事,而後事行者 面詬而已。」凡此以權制者也。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 解,期悲號,三年憂,恩之殺也,聖人因殺以制節也。

《曾子本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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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曰:「忠者其孝之本與!孝子不登高,不履危,痹亦 弗憑,不苟笑,不苟訾,隱不命,臨不指,故不在尤之中 也。孝子惡言死焉,流言止焉,美言興焉。故惡言不出 於口,煩言不及於己。故孝子之事親也,居易以俟命, 不興險行以徼幸。孝子游之,暴人違之,出門而使,不 以或為父母憂也。險塗隘巷,不求先焉,以愛其身,以 不敢忘其親也。」「孝子之使人也,不敢肆行,不敢自專 也。父死三年,不敢改父之道」,又能事父之朋友,又能 率朋友以助敬也。君子之孝也,以正致諫;士之孝也, 以德從命。庶人之孝也,以力惡食任善,不敢臣三德。 故孝之於親也,生則有義以輔之,死則哀以莅焉,祭 祀則莅之以敬,如此而成於孝子也。

《曾子立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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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曰:「君子立孝,其忠之用,禮之貴。故為人子而不 能孝其父者,不敢言人父,不能畜其子者;為人弟而 不能承其兄者,不敢言人兄,不能順其弟者;為人臣 而不能事其君者,不敢言人君,不能使其臣者也。故與父言,言畜子,與子言,言孝父,與兄言,言順弟,與弟 言言承兄,與君言,言使臣,與臣言,言事君,君子之孝 也。忠愛以敬,反是亂也。盡力而有禮,莊敬而安之,微 諫不倦,聽從而不怠,懽欣忠信,咎故不生,可謂孝矣。 盡力無禮,則小人也;致敬而不忠,則不入也。是故禮 以將其力,敬以入其忠。飲食移味,居處溫愉,著心於 此,濟其志也。」子曰:「可人也,吾任其過;不可人也,吾辭 其罪。《詩》云:『有子七人,莫慰母心』。子之」辭也。「夙興夜寐, 無忝爾所生。」言不自舍也。不恥其親,君子之孝也。是 故未有君,而忠臣可知者,孝子之謂也;未有長,而順 下可知者,弟弟之謂也;未有治,而能仕可知者,先修 之謂也。故曰:孝子善事君,弟弟善事長。君子一孝一 悌,可謂知終矣。

《曾子事父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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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居離問於《曾子》曰:「事父母有道乎?」曾子曰:「有。愛而 敬。父母之行,若中道,則從;若不中道,則諫。諫而不用, 行之如由己。從而不諫,非孝也;諫而不從,亦非孝也。 孝子之諫,達善而不敢爭辨。爭辨者,作亂之所由興 也。由己為無咎,則寧;由己為賢人,則亂。孝子無私樂, 父母所憂憂之,父母所樂樂之。孝子唯巧變,故父母」 安之。若夫「坐如尸,立如齊,弗訊不言,言必齊色」,此成 人之善者也,未得為人子之道也。

王充論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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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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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書言曾子之孝,與母同氣。曾子出薪於野,有客至 而欲去。曾母曰:「願留參方到」,即以右手搤其左臂。曾 子左臂立痛,即馳至問母:臂何故痛,母曰:「今者客來 欲去,吾搤臂以呼汝耳。」蓋以至孝,與父母同氣,體有 疾病,精神輒感,曰:「此虛也。」夫孝悌之至,通於神明,乃 謂德化至天地。俗人緣此而說,言孝悌之至,精氣相 動。如曾母臂痛,曾子臂亦輒痛;曾母病,曾子亦病;曾 母死,曾子輒死乎?攷曾母先死,曾子不死矣。此精氣 能小相勳,不能大相感也。世稱申喜夜聞其母歌,心 動開關,問歌者為誰,果其母蓋聞母聲,聲音相感,心 悲意動,開關而問,蓋其實也。今曾母在家,曾子在野, 不聞號呼之聲,母小搤臂,安能動子?疑世人頌成聞 曾子之孝天下少雙,則為空生母搤臂之說也。

《薄葬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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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言死無知,則臣子倍其君父。故曰:「喪祭禮廢,則臣 子恩泊;臣子恩泊,則倍死忘先;倍死忘先,則不孝獄 多。」聖人懼開不孝之源,故不明無知之實,異道不相 連。事生厚,化自生,雖事死泊,何損於化?使死者有知, 倍之非也。如無所知,倍之何損?明知其無知,未必有 倍死之害。不明無知成事,已有賊生之費。孝子之養 親病也。未死之時,求卜迎醫,冀禍消,藥有益也。既死 之後,雖審如巫咸,良如扁鵲,終不復生。何則?知死氣 絕,終無補益,治死無益,厚葬何差乎?倍死恐傷化,絕 卜拒醫,獨不傷義乎?親之生也,坐之高堂之上;其死 也,葬之黃泉之下。黃泉之下,非人所居,然而葬之不 疑者,以死絕異處,不可同也。如當亦「如生存,恐人倍 之,宜葬於宅,與生同也。不明無知,為人倍其親,獨明 葬黃泉,不為離其先乎?親在獄中,罪疑未定,孝子馳 走,以救其難。如罪定法立,終無門戶,雖曾子、子騫,坐 泣而已。何則?計動無益,空為煩也。今死親之魂,定無 所知,與拘親之罪,決不可救,何以異?不明無知,恐人 倍其先,獨明罪定,不為忽其親乎?聖人立義,有益於 化,雖小弗除;無補於政,雖大弗與。今厚死人,何益於 恩?倍之弗事,何損於義?」

揚雄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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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至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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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莫大於寧親,寧親莫大於寧神,寧神莫大於四表 之歡心。」譔孝至。孝至矣,一言而該,聖人不加焉。父母 子之天地與?無天何生?無地何形?天地裕於萬物,萬 物裕於天地裕父母之裕不裕矣。事父母自知不足 者,其舜乎!不可得而久者,事親之謂也。《孝子愛日》,孝 子有祭乎?有齋乎?夫能存亡形屬荒絕者,惟齋乎?故 孝子之於齊,見父母之存也,是以祭不賓人,而不祭 豺獺乎?或曰:「死生盡禮,可謂能子乎?」曰:「石奮、石建,父 子之美也。無是父,無是子,無是子,無是父。」或曰:「必也, 兩乎?」曰:「與堯無子,舜無父,不如堯父舜子也。子有含 菽縕絮,而致滋美其親,將以求孝也。」

馬融忠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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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孝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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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惟孝者必貴於忠。忠苟不行,所率猶非其道,是以 忠不及之而失其守,匪惟危身辱及親也。故君子行 其孝,必先以忠,竭其忠則福祿至矣。故得盡愛敬之 心以養其親,施及於人,此之謂保孝行也。《詩》云:「孝子 不匱,永錫爾類。」

若思孝而忘忠,猶求福而棄天。忠不居心,動皆邪僻。既失于忠,又失于孝。惟忠則得福,眾善攸歸。身安親樂,得保于孝

晉孫綽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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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道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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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難曰:「周孔之教,以孝為首。孝德之至,百行之本,本 立道生,通於神明。故子之事親,生則致其養,沒則奉 其祀。三千之責,莫大無後,體之父母,不敢夷毀。是以 樂正傷足,終身含愧也。而沙門之道,委離所生,棄親 即疏,刓剔髮鬚,殘其天貌,生廢色養,終絕血食,骨肉 之親,等之行路,背理傷情,莫此之甚。而云弘道敦仁, 廣濟群生,斯何異斬刈根本,而修枝榦,而言不殞,碩 茂未之聞見,皮之不存,毛將安附?此大乖於世教,子 將何以祛之?」答曰:「此誠窮俗之所甚惑,倒見之為大 謬,咨嗟而不能默已者也。夫父子一體,惟命同之,故 母囓其指,兒心懸駭者,同氣之感也。其同無間矣,故 唯得其歡心,孝之盡也。父隆則子貴」,子貴則父尊。故 孝之為貴,貴能立身行道,永光厥親。若匍匐懷袖,日 御三牲,而不能令萬物尊己,舉世我賴,以之養親,其 榮近矣。夫緣督以為經,守柔以為常,形名兩絕,親我 交忘,養親之道也。既已明其宗,且復為客言其次者。 夫忠孝名不並立,穎叔違君,書稱純孝;石碏戮子,臣 節乃全。《傳》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策名委贄,貳乃辟 也。然則結纓公朝者,子道廢矣。何見危授命,誓不顧 親?皆名注史筆,事標教首,記注者豈復以不孝為罪? 故諺曰:「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門。」明其雖小違於此,而 大順於彼矣。且鯀放遐裔,而禹不告退,若令委堯命 以尋父,屈至公於私慼,斯一介之小善,非大者矣。

北齊顏氏家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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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子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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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愛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賢俊者自 可賞愛,頑魯者亦當矜憐,有偏寵者,雖欲以厚之,更 所以禍之。共叔之死,母實為之;趙王之戮,父實使之。 劉表之傾宗覆族,袁紹之地裂兵亡」,可為靈龜明鑑 也。

《風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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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親既歿,所居齋寢,子與婦弗忍入焉。」北朝頓丘李 構母劉氏夫人亡後所住之堂,終身鎖閉,弗忍開入 也。夫人宋廣州刺史纂之孫女,故構猶染江南風教。 其父獎為揚州刺史,鎮壽春,遇害。構嘗與王松年、祖 孝徵數人同集談讌,孝徵善畫,遇有紙筆,圖寫為人。 頃之,因割鹿尾,戲截畫人以示構,而無他意。構愴然 動色,便起就馬而去。舉坐驚駭,莫測其情。祖君尋悟, 方深反側,當時罕有能感此者。吳郡陸襄,父閑被刑, 襄終身布衣,蔬飯雖薑菜有切割,皆不忍食,居家唯 以搯摘供廚。江陵姚子篤,母以燒死,終身不忍噉炙。 豫章熊康父,以醉而為奴所殺,終身不復嘗酒。然禮 緣人情,恩由義斷,親以噎死,亦當不可絕食。

「《禮經》,父之遺書,母之杯圈,感其手口之澤,不忍讀用, 政為常所講習,讎校繕寫,及偏加服用,有跡可思者 耳。若尋常墳典,為生什物,安可悉廢之乎?既不讀用, 無容散逸,唯當緘保,以留後世耳。」思魯等第四舅,母 親,吳郡張建女也。有第五妹,三歲喪母,靈床上屏風 平生舊物,屋漏沾濕,出曝曬之,女子一見,伏床流涕。 家人怪其不起,及往抱持,薦席淹漬,精神傷怛,不能 飲食,將以問醫。醫診脈云:「腸斷矣。」因爾便吐血,數日 而亡。中外憐之,莫不悲歎。

《禮》云:「忌日不樂。」正以感慕罔極,惻愴無聊,故不接外 賓,不理眾務耳。必能悲慘自居,何限于深藏也。世人 或端坐奧室,不妨言笑,盛營甘美,厚供齋食。迫有急 卒,密戚至交,盡無相見之理。蓋不知禮意乎?魏世王 修母以社日亡,來歲社修,感念哀甚,鄰里聞之,為之 罷社。今二親喪亡,偶值伏臘分至之節,及月小晦後 「忌之外,所經此日,猶應感慕,異于餘辰,不預飲讌,聞 聲樂及行遊也。」

江南風俗,兒生一期,為製新衣,盥浴裝飾,男則用弓 矢紙筆,女則刀尺鍼縷,並加飲食之物,及珍寶服玩, 置之兒前,觀其發意所取,以驗貪廉愚智,名之為「試 兒。」親表聚集,致讌享焉。自茲已後,二親若在,每至此 日,嘗有酒食之事耳。無教之徒,雖已孤露,其日皆為 供頓,酣暢聲樂,不知有所感傷。梁孝元年少之時,每 八月六日載誕之辰,常設齋講。自阮修容薨歿之後, 此事亦絕。

人有憂疾,則呼天地父母,自古而然。今世諱避,觸途 急切。而江東士庶,痛則稱禰。禰是父之廟號,父在無 容稱廟,父沒何容輒呼?《蒼頡篇》有0EA8字訓詁,云「痛而 謼也」,音羽罪反,今北人痛則呼之。《聲類》音于來反,今 南人痛或呼之。此二音隨其鄉俗,並可行也。

父母疾篤,醫雖賤雖少,則涕泣而拜之,以求哀也。《梁》 孝元在江州,嘗有不豫,世子方等親拜。中兵參軍《李 猷》

舊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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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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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天子孝曰就」,就之為言成也。天子德被天下,澤及萬

物,始終成就,則其親獲安,故曰「就」也。「諸侯孝曰度」,度 者,法也。諸侯居國,能奉天子法度,得不危溢,則其親 獲安,故曰「度」也。「『卿大夫孝曰譽」,譽之為言名也。卿大 夫言行布滿,能無惡稱,譽達遐邇,則其親獲安,故曰 「譽』也。士孝曰究」,究者以明審為義。士始升朝,辭親入 仕,能審資父事君之禮,則其親獲安,故曰「究」也。庶人 孝,曰畜。畜者,含畜為義。庶人含情受朴,躬耕力作,以 畜其德,則其親獲安,故曰「畜」也。

宋袁氏世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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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睦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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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孝行根於誠篤,雖繁文永節不至亦可以動天 地,感鬼神。嘗見世人有事親不務誠篤,乃以聲音笑 貌繆為恭敬者,其不為天地鬼神所誅則幸矣,況望 其世世篤孝而門戶昌隆者乎?苟能知此,則自此而 往,應與物接,皆不可不誠。有識君子試以誠與不誠 者較其久遠效驗孰多?

人當嬰孺之時,愛戀父母至切。父母於其子嬰孺之 時,愛念尤厚,撫育無所不至。蓋由氣血雖分,相去未 遠,而嬰孺之聲音笑貌,自能取愛於人,亦造物者設 為自然之理,使之生生不窮。雖飛走微物亦然。方其 子初脫胎卵之際,乳飲哺啄,必極其愛,有傷其子,則 護之不顧其身。然人於既長之後,分稍嚴而情稍疏, 「父母方求盡其慈,子方求盡其孝。」飛走之屬稍長,則 母子不相識認,此人之所以異於飛走也。然父母於 其子幼之時,愛念撫育有不可以言盡者。子雖終身 承顏致養,極盡孝道,終不能報其少小愛念撫育之 恩,孝道有不盡者。凡人之不能盡孝道者,請觀人之 撫育嬰孺,其情愛如何,終當自悟,亦猶天地生育之 道,所以及人者,至廣至大。而人之回報天地者何在? 有對虛空焚香跪拜,或召羽流齋醮上帝,則以為能 報天地,果足以報其萬分之一乎?況又有怨咨於天 地者,皆不能反思之罪也。

人之有子,多於嬰孺之時,愛忘其醜,恣其所求,恣其 所為,無故叫號,不知禁止,而以罪保母;陵轢同輩,不 知戒約,而以咎他人。或言其不然,則曰:「小未可責。」日 漸月漬,養成其惡,此父母曲愛之過也。及其年齒漸 長,愛心漸疏,微有疵失,遂成憎怒。摭其小疵,以為大 惡。如遇親故,妝飾巧辭,歷歷陳數,斷然以大不孝之 名加之,而其子實無他罪,此父母妄憎之過也。愛憎 之私,多先於母氏,父若不知此理,則徇其母氏之說, 牢不可解。為父者須詳察此,子幼必待以嚴,子壯無 薄其愛。

人之兄弟不和而至於破家者,或由於父母憎愛之 偏。衣服飲食,言語動靜,必厚於所愛而薄於所憎。見 愛者意氣日橫,見憎者心不能平。積久之後,遂成深 仇。所謂「愛之」,適所以害之也。苟父母均其所愛,兄弟 自相和睦,可以兩全,豈不甚善。

父母見諸子中有獨貧者,往往念之,常加憐恤,飲食 衣服之分或有所偏私,子之富者或有所獻,則轉以 與之。此乃父母均一之心,而子之富者或以為怨,此 殆未之思也。若使我貧,父母必移此心於我矣。 父母於長子多不之愛,而祖父母於長孫常極其愛, 此理亦不可曉。豈亦由愛少子而遷及之耶?

凡人之子,性行不相遠,而有後母者,獨不為父所喜。 父無正室,而有寵婢者亦然。此固父之昵於私愛,然 為子者要當一意承順,則天理久而自協。

《遺囑》之文,皆賢明之人為身後之慮,然亦須公平乃 可以保家。如劫於悍妻黠妾,因於後妻愛子,中有偏 曲厚薄,或妄立嗣,或妄逐子,不近人情之事,不可勝 數,皆興訟破家之端也。

父祖有慮子孫爭訟者,常欲預為《遺囑》之文,而不知 風燭不常,因循不決,至於疾病危篤,雖中心了然而 口不能言,手不能動,飲恨而死者多矣。況有神識昏 亂者乎。

同母之子,而長者或為父母所憎,幼者或為父母所 愛,此理殆不可曉。竊嘗細思其由,蓋人生一二歲,舉 動笑語,自得人憐,雖他人猶愛之,況父母乎?纔三四 歲至五六歲,恣性啼號,多端乖劣,或損動器用,冒犯 危險。凡舉動言語,皆人之所惡,又多癡頑,不受訓戒, 故雖父母亦深惡之。方其長者可惡之時,正值幼者 可愛之日,父母移其愛長者之心,而更愛幼者,其憎 愛之心從此而分,遂成迤邐。最幼者當可惡之時,下 無可愛之者,父母愛無所移,遂終愛之,其勢或如此。 為人子者,當知父母愛之所在,長者宜少讓,幼者宜 自抑。為父母者又須覺悟,稍稍回轉,不可任意而行, 使長者懷怨,而幼者縱欲,以致破家。

李之彥東谷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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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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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子之於親,苟虧生事之禮,雖葬與祭,致其力,何足 以言孝?故曰:「祭之厚不如養之薄。」吾鄉多於至節,歲節清明詣墳所半載餘,寘其親於荒墟,已為非禮。乘 祭之後,大率與兄弟妻子親戚契交,放情遊覽,盡歡 而歸。至節歲節非掃松也,祗賞梅耳。清明非省墓也, 祗踏青耳。然則人子何以處此?當揆之於心。平日稍 能孝養,雖祭後舉杯酌亦未害。若孝養有虧,即當收 斂酒饌,返舍潛自剋責,庶幾亦不至大得罪於名教, 大獲譴於造物。余嘗喜一前輩作《初入仕啟》兩句云: 「祿不及親,飽妻孥而何益。」遂偶其兩句,「忠未報國,對 師友以多慚。」

朱子近思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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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先生蠱九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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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蠱》之九三,以陽處剛而不中,剛之過也,故「小有悔。」然 在巽體,不為無順,順事親之本也。又居得正,故「無大 咎。」然有小悔已非善事親也。

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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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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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怒之,不作於意,不見於色,深受其罪,使可哀憐」, 上也;「父母怒之,不作於意,不見於色」,中也;「父母怒之, 作於意,見於色」,下也。

《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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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仲素論「瞽瞍底豫,而天下之為父子者定」,云:「只為 天下無不是底父母。」了翁聞而善之,曰:「唯如此,而後 天下之為父子者定。」彼臣弒其君,子弒其父,常始於 見其有不是處耳。

橫渠先生曰:「舜之事親,有不悅者,為父頑母嚚,不近 人情,若中人之性,其愛惡若無害理,必姑順之。若親 之故舊所喜,當極力招致,賓客之奉,當極力營辦,務 以悅親為事,不可計家之有無,然又須使之不知其 勉強勞苦,苟使見其為而不易,則亦不安矣。」

橫渠先生曰:「事親奉祭,豈可使人為之?」

伊川先生曰:「人無父母,生日當倍悲痛,更安忍置酒 張樂以為樂?若具慶者可矣。」

伊川先生曰。病臥於床。委之庸醫。比之不慈不孝。事 親者。亦不可不知醫。

朱子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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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人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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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奕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是不孝。到能昏定晨省, 冬溫夏凊,可以為孝。然而從父之令』,今看孔子說,卻 是不孝。須是知父之命當從也。有不可從處。蓋與其 得罪於鄉黨州閭,寧熟諫諭父母於道,方是孝。」 葉用之問:「『割股』一事如何?」曰:「割股固自不是。若是誠 心為之,不求人知,亦庶幾。」今有以此要譽者。

《答陳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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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程子曰:『人無父母,生日當倍悲痛。如先生舊時亦 嘗有壽母生朝,及大碩人生朝,與向日《賀高倅》詞,恐 非先生筆,不審又何也?豈在人子自己言,則非其所 宜,而為父母待親朋,則其情又有不容已處否?然恐 為此,則是人子以禮律身,而以非禮事其親,以非禮 待於人也』。其義如何?」曰:「此等事,是力量不足放過了」 處。然亦或有不得已者。其情各不同也。

性理會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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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氏居家雜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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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為子為婦者,毋得蓄私財俸祿及田宅,所入盡歸 之父母舅姑,當用則請而用之,不敢私假,不敢私與。」 「凡子事父母,婦事舅姑,天欲明,咸起盥漱、櫛總,具冠 帶,昧爽,適父母舅姑之所省問。」父母舅姑起,子供藥 物,婦具晨羞,供具畢,乃退,各從其事。將食,婦請所欲 於家,長退具而供之。尊長舉著,子婦乃各退就食。丈 「夫婦人各設食於他所,依長幼而坐,其飲食必均一。 幼子又食於他所,亦依長幼席地而坐,男坐於左,女 坐於右,及夕食亦如之。」既夜,父母舅姑將寢,則安置 而退。居閒無事,則侍於父母舅姑之所,「容貌必恭,執 事必謹,言語應對必下氣怡聲,出入起居必謹,扶衛 之,不敢涕唾喧呼於父母舅姑之側。」父母舅姑不命 之坐,不敢坐;不命之退,不敢退。

孫事祖父母,孫婦事祖舅姑亦同。盥,洗手也。櫛,梳頭也,總所以束髮。今之頭巾具冠帶,丈夫帽子、衫帶,婦人冠子、背子。昧爽,謂天明暗。相交之際,省問丈夫唱喏,婦人道萬福。仍問侍者夜來安否何如,侍者曰安乃退。其或不安節,則侍者以告,此即《禮》之晨省也。藥物乃關身之切務,人子當親自檢校調煮供進,不可但委婢僕,脫若有誤,則其禍不測。《晨羞》:凡烹調飲膳,婦人之職也。當檢校監視,務令精潔。「請所欲於家長」,謂父母舅姑或當時家長也。卑幼各不得恣所欲,安置而退。丈夫唱喏,婦女道安置,此即禮之昏定也。

凡子受父母之命,必籍記而佩之,時省而速行之,事畢則反命焉。或所命有不可行者,則和色柔聲,具是 非利害而白之。待父母之許,然後改之。若不許,苟於 事無大害者,亦當曲從。若以父母之命為非,而直行 己志,雖所執皆是,猶為不順之子,況未必是乎。 凡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諫若不入,起敬起 孝,悅則復諫。不悅,與其得罪於鄉黨州閭,寧熟諫。父 母怒,不悅而撻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

凡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有賓客不敢坐於正廳, 升降不敢由東階,上下馬不敢當廳,凡事不敢自擬 於其父。

不敢坐正廳,有賓客坐於書院,無書院則坐於廳之旁側。楊氏復曰:「告與面同,反言面者從外來,宜知親之顏色安否。為人親者,無一念而忘其子,故有倚門倚閭之望;為人子者無一念而忘其親,故有出告反面之禮。生則出告反面,沒則告行飲,至事亡如事存也。」

凡父母舅姑有疾,子婦無故不離側,親調嘗藥餌而 供之。父母有疾,子色不滿容,不戲笑,不宴遊,舍置餘 事,專以迎醫、檢方、合藥為務,疾已復初。

《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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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齋許氏曰:不聽父母命者,則為不孝。故設教者曰: 「勿逆勿怠。」

《家貧親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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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家貧親老,應舉求仕,不免有得失之累,何修而可 以免此?」程子曰:「此只是志不勝氣。若志勝,自無此累。 家貧親老,須為祿仕,然得之不得為有命。」曰:「在己固 可,為親奈何?」曰:「為己為親,此只是一事。若不得,其如 命何!」

《人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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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盡其道謂之孝弟。夫以一身推之,則身者資父母 血氣以生者也。盡其道者,則能敬其身,敬其身者,則 能敬其父母矣。不盡其道,則不敬其身,不敬其身則 不敬其父母,其斯之謂與?程子曰:今士大夫受職於 君,期盡其職。受身於父母,安可不盡其道?

問:「人子事親學醫,如何?」曰:「最是大事。今有璞玉於此, 必使玉人雕琢之。蓋百工之事,不可使一人兼之,故 使玉人雕琢之也。若更有珍寶物,須是自看,必不肯 任其自為也。今人視父母疾,乃一任醫者之手,豈不 害事!必須識醫藥之道理,別病是如何,藥當如何,故 可任醫者也。」或曰:「己未能盡醫者之術,或偏見不到, 適足害事,奈何?」曰:「且如識圖畫人,未必畫得如畫工, 然他卻識別得工拙。如自己曾學,令醫者說道理,便 自見得。或己有所學,亦要說與他商量。」

涑水司馬氏曰:「某事親無以踰於人,能不欺而巳矣。 其事君亦然。」

受人恩而不忍負者,其為子必孝,為臣必忠。

滎陽呂氏曰:「孝子事親,須事事躬親,不可委之使令 也。嘗觀《穀梁》言,『天子親耕以供粢盛,王后親蠶以供 祭服。國非無良農工女也,以為人之所盡事其祖禰, 不若以己所自親者也』。此說最盡事親之道。又說為 人子者,視於無形,聽於無聲,未嘗頃刻離親也。事親 如天,頃刻離親則有時而違天,天不可得而違也。」 藍田呂氏曰:「君子之道莫大乎孝,孝之本莫大乎順 親,故仁人孝子欲順乎親,必先乎妻子不失其好,兄 弟不失其和,室家宜之,妻孥樂之,致家道成,然後可 以養父母之志而無違也。故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 文王刑于寡妻,至于兄弟,則治家之道必自妻子始。」 豫章羅氏曰:「君明君之福,臣忠臣之福。」君明臣忠,則 朝廷治,安得不謂之福乎。父慈,父之福。子孝,子之福。 父慈子孝,則家道隆盛,安得不謂之福乎。俗人以富 貴為福,陋哉。

韋齋朱氏曰:「父子主恩,君臣主義,是為天下之大戒, 無所逃於天地之間,如人食息呼吸於元氣之中,一 息之不屬理,必至於斃。是以自昔聖賢立法垂訓,所 以維持防範於其間者,未嘗一日而少忘。」

《朱子》曰:「聖人之於天地,猶子之於父母。」

「人之所以有此身者,受形於母,而資始於父,雖有強 暴之人,見子則憐,至於襁褓之兒,見父則笑」,果何為 而然哉?初無所為而然,此父子之道所以為天性而 不可解也。然父子之間或有不盡其道者,是豈為父 而天性有不足於慈,亦豈為子而天性有不足於孝 者哉?人心本明,天理素具,但為物欲所昏,利害所蔽, 故小則傷恩害義而不可開,大則滅天亂倫而不可 救也。

君臣父子之大倫,天之經,地之義,而所謂「民彝」也。故 臣之於君,子之於父,生則敬養之,死則哀送之,所以 致其忠孝之誠者,無所不用其極,而非虛加之也。以 為不如是則無以盡吾心云爾。

「父子欲其親,君臣欲其敬」,非是欲其如此。蓋有父子則便自然有親;有君臣,則便自然有敬。

問:「父母之於子,有無窮憐愛,欲其聰明,欲其成立,此 之謂誠心邪?」曰:「父母愛其子,正也。愛之無窮,而必欲 其如此,則邪矣。此天理人欲之間,正當審決。」

問:「人不幸處,繼母異父,兄弟不相容,當如何?」曰:「從古 來自有這樣子,只看舜如何。後來此樣事多有,只是 為人子,止於孝。」

魯齋許氏曰:「事親大節,目是養體、養志、致愛、致敬,四 事中致愛敬尤急。所以孝只是愛親、敬親兩事耳。天 子之孝,推愛敬之心以及天下,亦唯此二事為能刑 于四海,固結人心,舍此則法術矣。其效與聖人不相 似。『父母在,不遠遊,為子者恃血氣何所不往。但父母 思念之心宜深體,當以父母之心為心』。」

明方孝孺侯城雜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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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事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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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之愛親,無所不至也。生欲其壽,凡可以養生者, 皆盡心焉。死欲其傳,凡可以昭揚後世者,復不敢忽 焉。養有不及,謂之死其親;沒而不傳道,謂之物其親。 斯二者罪也,物之尤罪也。是以孝子修德修行,以令 聞加乎祖考,守職立功,以顯號遺乎祖考。稱其善,屬 諸人,而後薦譽之,俾久而不忘,遠而有光。今之人不 然,豐於無用之費,而嗇於顯親之禮,以妄自誑,而不 以學自勉,不孝莫大焉。

古禮之亡也,人不知事親之道。今《喪禮》朝夕奠之儀, 其事生之常禮乎?孔子曰:「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 何以別乎?」噫!行者鮮矣。

郁天民傳習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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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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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事父母一事,其間溫凊定省之類,有許多節目。不 知亦須講求否?」曰:「如何不講求?只是有個頭腦,只就 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講求。就如講求冬溫,也只是 要盡此心之道,恐怕有一毫人欲間雜。夏凊亦然。只 是講求得此心。此心毫無人欲,純是天理,是個誠於 孝親的心。冬時自然思量父母的寒,便自要去求個」 溫的道理;夏時自然思量父母的熱,便自要去求個 凊的道理。這都是那誠孝的心發出來的條件。卻是 須有這誠孝的心,然後有這件發出來。譬之樹木,須 先有根,然後有枝葉,不是先尋了枝葉,然後去種根。 《禮記》云:「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 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須是有個深愛,做根便自 然如此。

頭腦之說,吾不得而知矣。然既云「就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講求,則所以能去人欲而存天理者,正緣在事物上處置得極當,而非有他也。夫理者事物之條理,然皆天也,不容毫髮人偽之雜,故於事物上有不停當處,即是私欲。故講求事物,即所以講求此心也。若將事物置後,則吾心即無講求處。何者?心非聚事物之理,則空矣。惟放心有求,求而即存,亦何待講。吾惟講求五倫之理,事父母,真見得父母於我有莫大之恩,事之之道當如此發出孝來便是誠孝,便是深愛,真如木之有根本,達於枝葉。若只講求此心,是舍枝葉之發生,而求所謂根本者,特枯荄耳。

鄭朝朔曰:「且如事親,如何而為溫凊之節,如何而為 奉養之宜?須求個當,方是至善,所以有學問思辨之 功。」先生曰:「若只是溫凊之節,奉養之宜,可一日二日 講之而盡,用得甚學問思辨?惟於溫凊奉養時,只要 此心純乎天理之極,此則非有學問思辨之功,將不 免於毫釐千里之謬,所以雖在聖人,猶加『精一』之訓。」 若是那些儀節求得是當,便謂至善。即如今扮戲子, 扮得許多溫凊奉養的儀節是當,亦可云至善矣。

「溫凊之節,奉養之宜,皆天理也。心之所制,為節為宜,擇善而後明,以止於善者也。」今云:「於溫凊奉養時,只要此心純乎天理之極」,似謂純乎天理,即自能溫凊奉養,更不講求「節與宜」,豈不迂闊!《經》《禮》三百,《曲禮》三千,何為垂世?其論節與宜,又似只外面死規矩,略不臨時變化,與內截無干涉,故謂一二日可以講之而盡,至以戲子為喻。彼戲子者,既以戲云矣,又可謂之節與宜耶?夫曰節曰「宜」,此正至善之謂,而純乎天理之極者也。

曹端夜行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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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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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乃百行之原,萬善之首,上足以感天,下足以感地, 明足以感人,幽足以感鬼神。所以古之君子,自生至 死,頃步而不敢忘孝焉。今我家嚴行在孝道常患不 及,故端略述聖賢明孝之格言以告之。

初請家嚴除淫祀,祭祖先時,觝日之牛,吠雲之犬,所 在成群。愚聞之曰:「或有一人將父母不養,以致流落 在外,尋覓過日,其子在家,殺羊造酒,吹彈歌舞,請宴外來賓客,醉飽連日,其父母悲泣而歸,探牆而望,不 得其門而入,又復悲泣而去。此子何如?」眾曰:「自家父 母不養,卻養外人,正孔子所謂不愛敬其親,而愛敬 他人者也,豈非悖德、悖禮、忤逆不孝之甚者乎?」端曰: 「今人把自家祖宗父母都不祭祀,卻將外神他鬼畫 影圖形,在家祭獻,又去外面享賽某廟某神,與此人 何異?」眾人皆慚服,自是不復非議。

受諫之道,有消惡長善之功,乃出禍入福之門也。夫 君有爭臣,君之福也;父有爭子,父之福也;兄有爭弟, 兄之福也;士有爭友,士之福也。成湯知乎此,從諫弗 咈;唐太宗知乎此,納諫如流;子路知乎此,聞過則喜。 此所以皆成聖賢之德,而名流萬古也。若夏桀無道, 龍逢諫而死而夏亡;商紂無道,比干諫而死而商亡; 吳不聽伍子胥之諫,而為越所滅,可勝痛哉!

俗云:「家有一爭子,勝有萬年糧。」能諫爭於親,本孝道 之事。今以能保親於無過之地,則能全家於無禍之 樂,所以摘於《明孝》之篇,而續於《受諫》之下,庶使脈絡 通貰,而上下兩便於觀覽云。

孝子保親全家之道,當以進諫為心也。且先意承志, 諭父母於道者,其孝大於養極甘脆者矣;和色柔聲, 諫父母於善者,其孝大於拜醫求藥者矣。《書》謂虞舜 曰:「父頑母嚚象傲,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姦良。」以此 也。然此不惟孝子所當行,而實慈父母所當察焉。

范弘嗣做人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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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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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為吾一身之天,吾一家之君,故孝為百行之首。」 從來天地鬼神都擁護孝子,遠近賢愚都親敬孝子, 即盜賊禽獸昆蟲草木亦感孚孝子,人非空桑所生, 請試𨙫心自想,赤子當日在父母前是何心腸?今日 在父母前是何心腸?要使吾父母身安心安當用何 法?要使人都會愛親敬親當用何法?使有一段生機 在在流貫,人可堯舜,世可唐虞。不然何所容於天地 之間。

「人倫首父子,人道首孝慈。」孰是父而不慈愛其子,乃 人子孩提而後,齒漸長,染漸深,或因父母拘之嚴而 怨生,或因父母寵之偏而驕生,或父母遺之太厚而 蕩生,或父母所授太窶而恨生。遂緣此不孝,是千古 大變也。必思身何以生,賴父母以慈成其子,我亦為 人父母而望子之孝,以是心一轉念焉,凡怨心、驕心、 蕩心、恨心,盡都銷化,則仰可對「父母」,俯可對此心,無 負七尺於天地間。

明太祖立極,《開闢垂訓》,首句曰:「孝順父母,見得父母 生育恩深,終身難報,凡為兒女皆當盡孝。父母在堂 則問安視膳,冬溫夏凊,孝也。父母有疾,則衣不解帶, 藥必親嘗,孝也。父母病故,則衣衾棺槨殯殮祭葬,盡 心盡力,以時以禮,孝也。孝尤要順,天下無不是的父 母,凡父母言行好惡,一一體貼順從,毫不違背,方謂」 之「孝。」無論男女,俱該孝順。

狂夫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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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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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顧涇陽。涇凡兩兄弟,與余同舟至檇李,因論事親 若曾子可也何義。余曰:「此句真精神在《大學》如保赤 子心誠求之上。」又問曰:「此又是何義?」余曰:「大約父母 之於赤子,無有一件不可志的。人子報父母,卻只養 口體,此心何安?即如曾子之養曾晳,比之三家村老 嫗養兒,十分中尚不及一,所以僅稱得個『可』字。今人」 不必遠法曾參,但去取法三家村老嫗養兒,自然事 父母,不敢在口體上塞責矣。

「嗟乎!古人事親,唯恐不成聖賢,今人事親,唯恐不成 科第,是可謂養志乎?」曰:「父以此教之,子以此成之,如 何不是養志?但既得科第之後,親老不能隨子,十年 五年常不相見,即錦衣歸省,內有妻孥,外有賓客,出 入匆匆,其捧觴上壽,開口而笑者,又能有幾日?甚則 新莊故宅,父子各居,雖供養不缺,而飲食寒溫,滋味」 鹹酸之類,誰復為之點檢?此無論養志,亦何曾叫得 「養口體?」市井負販,父兄子弟,團圝一處,其饔飧無日 不相供,其痛癢無刻不相關。即口體之養未全,而養 志卻無愧者。且寸薪粒米,皆從剜心瀝血中來。如此 養父母,味雖苦而情則甘。冨貴家名曰「祿養」,而未能 必躬必親。如此養父母,味雖甘而情「則苦。」嗚呼!為人 子者,不唯不能養志,抑且不能養口體。非其忍心如 是,所謂「終身由之而不知」耳。雖然,亦卻「科第」二字累 他一半,蓋父母教之,而父母還以自累也。所以古來 聖賢,自曾子養志後,獨推尹和靖母子為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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