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021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二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二十一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二十二卷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二十一卷目錄

 婚禮部彙考二

  周二總一則中

禮儀典第二十一卷

婚禮部彙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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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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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儀禮、士昏禮》:「婦至,主人揖婦以入,及寢門,揖入,升 自西階,媵布席於奧,夫入於室,即席,婦尊,西南面,媵 御沃盥,交。」

「升自西階」,導婦入也。媵,送也,謂女從者也。御當為「訝」,訝,迎也,謂婿從者也。媵沃婿盥於南洗,御沃婦盥於北洗。夫婦始接,情有廉恥,媵御交導其志。釋曰:此明夫導於婦入門升階及對席媵御沃盥之儀。云「主人揖婦以入」者,此則《詩》云「『好人提提』,宛然左辟」是也。云「夫入於室,即席」者,謂婿也。婦在尊西未設席,婿既為主東面,須設饌訖,乃設對席。揖即對席,為前後至之便故也。尋常賓客,主人在東,賓在西,今主人與妻俱升西階,故云「導婦入」也。「女從者即姪娣也,『謂婿從也』」者,以其與婦人為盥,非男子之事,謂夫家之賤者也。知「媵沃婿盥於南洗,御沃婦盥於北洗」者,以其有南北二洗。又云「媵御沃盥交」,明知夫婦與媵御南北交相沃盥也。

贊者徹尊幂。舉者盥,出,除鼏,舉鼎,入陳於阼階南,西 面北上,匕俎從設。

執匕者,執俎者,從鼎而入,設之。匕,所以別出牲體也。俎,所以載也。釋曰:案《特牲》《少牢》《公食》與《有司徹》及此《昏禮》等,執匕俎舉鼎各別人者,此吉禮尚威儀故也。《士喪禮》舉鼎,右人以右手執匕,左人以左手執俎,舉鼎人兼執匕俎者,《喪禮》略也。云「從設」者,以從男之事,故從吉祭法也。公食執匕俎之人入,加匕於鼎,陳俎於鼎南,其匕與載,皆舉鼎者為之。《特牲》註云:「右人也,尊者於事指」使可也,則右人於鼎北,南面匕肉出之;左人於鼎西,俎南,北面承取肉,載於俎。《士虞》「右人載」者,喪祭少變,故在西方,長者在左也。今昏禮鬼神陰陽,當與《特牲》禮同,亦右人匕,左人載,遂執俎而立以待設也。凡牲有體,別為肩、臂也。臐、肫、胳、脊、脅之等,於鼎以次別匕出之。載者,依其體別,以次載之於俎,故云「別出牲體」也。

北面《載執》而俟。

執俎而立,俟豆先設。釋曰:知「俟豆先設」者,下文菹醢後乃云「俎入設於豆東」,故知也。

匕者,逆退復位於門東,北面西上。

執匕者事畢逆退,由便至此,乃著其位,略賤也。釋曰:案士冠未行事,陳主人位訖,即言兄弟及擯者之位。於此初陳鼎門外時,不見執匕者位,至此乃著其位,故言「略賤」也。

贊者設醬於席前,《菹醢》在其北。俎入,設於豆東,《魚次》, 《腊特》於俎北。

豆東,菹醢之東。釋曰:醬與菹醢俱在豆,知不在醬東者,下文醬東有黍稷,故知在菹醢東也。

贊設黍於醬東,稷在其東,設湇於醬南。

《饌要方》也。釋曰:豆東,兩俎醬東,黍稷是其要方也。

設對醬於東。

「對醬」,婦醬也,設之當特俎。釋曰:「婿東面設醬」,在南為右;婦西面則醬,在北為右,皆以右手取之為便,故知設之當特俎東也。

菹醢在其南,北上。設黍於腊北,其西稷。設湇於醬北。 御布對席。贊啟會,卻於敦南,對敦於北。

啟,發也。今文啟作開。古文卻為綌。釋曰:「菹醢在其南,北上」者,謂菹在醬南,其南有菹有醢,若婿醢在菹北,從南向北陳,為南上。此從北向南陳,亦醢在菹南為北上也。云「湇,即上文大羹湇在爨」者,羹宜熱醢,食乃將入,是以《公食大夫》云「大羹湇不和,實於鐙,由門入,公設之於醬西」是也。又主人食公食大夫是也。《特牲》、士虞等為神設,皆為敬尸,尸亦不食也。《鄉飲酒》《鄉射》《燕禮》《大射》不設者,湇非飲食之具,故無也。《少牢》無湇者,文不備。《有司徹》有湇者,賓尸禮褻,故有之,與《少牢》禮異也。云「設湇於醬北」者,案上設婿湇於醬南,在醬黍之南,特俎出於饌北。此設婦湇於醬北,在特俎東,饌內則不得要方上註云「要方者,據《大判》而言耳。」云「啟會卻於敦南,對敦於北」者,取婿東面,以南為右,婦西面,以北為右,各取便也。卻,仰也,謂仰於地也

贊告具,揖婦即對筵,皆坐,皆祭。祭薦黍稷肺。

贊者西面告饌具也。婿揖婦,使即席,薦菹醢。釋曰:知「贊者西面告饌具」者,以其所告者宜告主人,主人東面,知西面告也。云「薦菹醢」者,以其《儀禮》之內單言薦者,皆據籩豆而言也。

「贊爾黍,授肺脊,皆食,以湇醬」,皆祭舉。食,舉也。

爾,移也。移置席上,便其食也。皆食食黍也。以,用也。用者,謂用口啜湇。用指𠯗醬。古文黍作稷。釋曰:云「祭舉,食舉也」者,舉謂舉肺,以其舉以祭以食,故名肺為舉,則上文所云祭者,祭肺也。鄭註云「爾,移也」者,爾訓為近,謂移之使近人,故云移置席上,便其食也。案《玉藻》云「食坐盡前。」謂臨席前畔,則不得移黍於席上。此云移置席上者,鬼神陰陽,故此昏禮從《特牲》祭祀。云「皆食,食黍也」者,案《特牲》《少牢》祭舉,食舉乃飯,此先食黍,乃祭舉相反者,彼九飯禮成,故先食舉,以為導食氣。此三飯禮略,故不須導也。此先爾黍稷,後授肺,《特牲》亦然,以其士禮同也。《少牢》佐食先以舉肺脊授尸,乃爾黍者,大夫禮與士異故也。然《士虞》亦先授舉肺脊,後乃爾黍者,喪禮與吉反故也。云「用者,謂用口啜湇,用指𠯗醬」者,以其大羹汁不用箸,醬又不須以箸,故用口啜湇,用指𠯗醬也。

三飯,「卒食。」

卒,已也。《同牢》示親,不主為食,起三飯而成禮也。釋曰:云「同牢示親,不主為食起」者,《少牢》十一飯,《特牲》九飯而禮成,此獨三飯,故云同牢示親,不主為食起,三飯而成禮也。

贊洗爵,酌酳主人,主人拜受。贊「戶內北面答拜。」酳婦 亦如之。皆祭。

酳,漱也。酳之言「演」也,安也。漱所以潔口,且演安其所食。酳,酌內尊。釋曰:自此至「尊否」,論夫婦食訖酳乃徹饌於房之節。云「主人拜受」者,婿拜當東面,「酳婦亦如之」者,婦拜當南面,是以《少牢》云。請幫助識別此字。「皆答拜。」鄭註云:「在東面席者東面拜,在西面席者皆南面拜。」故知婦拜南面。若贊答婦拜,亦於戶內北面也。云「皆祭」者,祭先也。云「酳,漱也,酳之言演也,安也,漱所以潔口,且演安其所食」者,案《特牲》云:「主人洗角,升,酌酳尸。」註云:「酳猶衍也,是獻尸也。謂之酳者,尸既卒食,又欲頤衍養樂之。」又《少牢》云:「主人酌酒,乃酳尸。」註云:「酳猶羨也。既食之而又飲之,所以樂之。」三註不同者,文有詳略,相兼乃具。《士虞》亦是酳尸,註直云:「酳,安食也。」不言養樂及羨者喪,故略之。此三酳俱不言獻,皆云酳,直取其潔,故註云「漱所以潔口,演安其所食」,亦頤衍養樂之義。知「酳,酌內尊」者,以下文云「贊酌於戶外尊」,故知此夫婦酌內尊也。

贊以《肝》從,皆振祭,嚌肝,皆實於俎豆。

肝,肝炙也,飲酒宜有肴以安之。釋曰:案《特牲》《少牢》,獻尸以肝從,尸嚌之加於俎豆與此同,禮之正也。主人與祝亦以肝從,加於俎,不加於豆者,下尸故不敢同之也。《士虞》獻尸,尸以肝加於俎者,喪祭。故鄭云「加於俎」,從其牲體也。以喪不志於味,但此云實,不云加,異於祭故也。

卒爵皆拜。

婦拜見,上篇《見母章》,此篇《婦見奠菜》一章及《內則》「女拜尚右手。」

贊答拜,受爵。再酳如初,無從。三酳,用巹亦如之。

亦無從也。釋曰:「卒爵皆拜,贊答拜」者,獻主處也。云「再酳如初」者,如自贊洗爵以下至「答拜受爵」也。云「亦無從也」者,三酳用巹亦如之,亦自贊洗爵至受爵,鄭直云「亦無從用巹」文,承再酳之下,明知事事如再酳,以其初酳有從,再酳如初無從,三酳用巹亦無從,故鄭以「亦無從」言之,其實同再酳也。

「贊洗爵酌於戶外,尊入戶西,北」面奠爵,拜,皆答拜。坐 祭卒爵,拜,皆答拜,興。

《贊酌》者,自酢也。釋曰:言「皆」者,皆夫婦也。三酳乃酌外尊,自酢者皆是略賤者也。既合巹乃用爵,不嫌相襲爵,明更洗餘爵也。

主人出,婦復位。

復尊西南面之位釋曰:直云主人出,不云處所。案下文云「主人說服於房」矣,則此時亦東房矣。云「復尊西南面之位」者,婦人不宜出復入,故因舊位而立也。

乃徹於房中,如設於室,「尊否?」

徹室中之饌,設於房中,為媵御。餕之徹,尊不設,有外尊也。釋曰:經云「乃徹於房中,如設於室」,雖據豆俎而言,理兼於尊矣,故云徹尊。不設有外尊,明徹中兼尊也。云「尊否」者,唯尊不設於房中而言也。知為媵御餕之者,下文云「媵餕主人之餘」已下是也。

主人「說服於房,媵受。婦說服於室,御授。姆授巾
考證

巾所以自潔清,《今文說》作「稅。」釋曰:自此至「呼則聞」,論夫婦寢息及媵御餕之事也。云「主人說服於房,媵受,婦說服於室,御受」者,與沃盥交同,亦是交接有漸之義也。《疊》今文為稅,不從者,稅是追服之言,非脫去之義,故不從也。

「御衽於奧」,媵《衽良》,席在東,皆有枕,北止。

衽,臥席也。婦人稱夫曰良。《孟子》曰:「將覸良人之所之。」止,足也。古文止作趾。釋曰:衽於奧,主於婦席,使御布婦席,使媵布夫席,此亦示交接有漸之義也。云「衽,臥席也」者,案《曲禮》云:「請席何鄉,請衽何趾。」鄭云:「坐問鄉,臥問趾,因於陰陽。」彼衽稱趾,明衽臥席也。若然,前布同牢席,夫在西,婦在東。今乃夫在東,婦在西,易處者,前者示有陰陽,交會有漸,故男西女東。今取陽往就陰,故男女各於其方也。云《孟子》者,案《孟子·離婁篇》云:「齊人有一妻一妾而處室者,其良人出,則必厭酒肉而後反其妻問所與飲食者,則盡富貴也,而未嘗有顯者來,吾將覸良人之所之。」註云:「覸,視也。」彼覸為視,亦得為見,故鄭此註為見也。引之者,證婦人稱夫為良人之義也。云「古文止作趾」者,雖疊古文趾為足,亦一義也。

主人入親,說婦之纓。

入者,從房還入室也。婦人十五許嫁,笄而禮之,因著纓,明有繫也。蓋以五采為之,其制未聞。釋曰:知「從房還入室」者,夫前出說服於房,今言入,明從房入室也。云「婦人十五許嫁,笄而禮之,因著纓」者,案《曲禮》云「女子許嫁纓」,又云「女子許嫁笄」,而字。鄭據此許嫁文而言,但言十五許嫁,則以十五為限,則自十五以上皆可許嫁也。云「明有繫也」者,纓是繫物為之,明有繫也。云「蓋以五采為之」者,以《周禮巾車職》五「路皆有繁纓就數。」鄭註:「纓皆用五采罽為之。」此纓雖用絲為之,當用五采,但無文,故云「蓋以疑之也。」云「其制未聞」者,此纓與男子冠纓異,彼纓垂之兩傍,結其絛,此女子纓不同於彼,故云其制未聞,但纓有二時不同。《內則》云:「男女未冠笄者,總角衿纓,皆佩容臭。」鄭註云:「容臭,香物也。以纓佩之,為迫尊者,給小使也。」此是幼時纓也。《內則》又云:「婦事舅姑,子事父母,衿纓綦屨。」註云:「衿猶結也。婦人有纓,示繫屬也。」是婦人女子有二時之纓。《內則》示有繫屬之纓,即許嫁之纓,與此說纓一也。若然,笄亦有二等。案問:喪親始死笄纚,據男子去冠仍有笄,與婦人之笄並有安髮之笄也。爵弁、皮弁及六冕之笄皆是,固冠冕之笄,是其二也。

燭出。

昏禮畢,將臥息。

媵餕,主人之餘,御餕婦餘贊酌外尊酳之。

「外尊」房戶外之東尊。釋曰:亦陰陽交接之義。云「酌外尊」者,賤不敢與主人同酌內尊也。

《媵》「侍於戶外呼則聞。」

為尊者有所徵求。今文「侍」作「待。」《釋》曰:「不使御侍於戶外,供承夫婦」者,以女為主,故使媵侍於戶外也。

夙興,婦沐浴,纚笄宵衣以俟見。

夙,早也。昏,明日之晨。興,起也。俟,待也,待見於舅姑寢門之外。古者命士以上,年十五父子異宮。釋曰:自此至「授人」,論婦見舅姑之事。云「纚笄,宵衣」者,此則《特牲》主婦宵衣也。不著純衣纁袇者,彼嫁時之盛服,今已成昏之後,不可使服,故退從此服也。鄭註言「昏明日之晨」者,以昨日昏時成禮,此經言「夙興」,故知是昏之晨旦也。云「興,起也。俟,待也,待見於舅姑寢門之外」者,因訓即解之也。云「古者命士以上,年十五,父子異宮」者,兼《內則》云「由命士以上,父子異宮」,不云年限。今鄭知十五為限者,以其十五成童,是以鄭註《喪服》亦云「子幼」,謂年十五已下,則不隨母嫁,故知十五以後乃異宮也。鄭言此限者,欲見不命之士父子同宮,雖俟見不得言舅姑寢門外也。

質明,贊見婦於舅,姑席於阼,舅即席。席於房外,南面, 姑即席。

質,平也。房外,房戶外之西。古文舅皆作「咎。」釋曰:此經論設舅姑席位所在,鄭知房外是房戶外之西者,以其舅在阼,阼當房戶之東,若姑在房戶之東,即當舅之北,南面向之不便。又見下記云「父醴女而俟迎」者,母南面於戶外,女出於母左。以母在房戶西,故得女出於母左,是以知此房外亦房戶外之西也。

婦執笲、棗、栗,自門人升自西階,進拜奠於席。

笲,竹器而衣者,其形蓋如今之筥。請幫助識別此字。「《籚矣》。進拜」者,進東面乃拜。「奠之」者,舅尊,不敢授也。釋曰:此經論婦從舅寢門外入見舅之事也。必見舅用棗栗,見姑以腵修者,按《春秋》莊二十四年經書,秋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戊寅,大夫宗婦覿,用幣。」《公羊

傳云:「宗婦者何?大夫之妻也。覿者何?見也。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見用幣,非禮也。」「然則曷用棗栗云乎?腵脩云乎?」註云:「腵脩者,脯也。禮,婦人見舅,以棗栗為贄;見姑,以腵脩為贄。見夫人至尊,兼而用之云乎?辭也。棗栗取其早自謹敬,腵脩取其斷斷自脩正,是用棗栗腵脩之義也。」案《雜記》云:「婦見舅姑、兄弟、姑姊妹皆立於堂下,西面北上,是見已。」註云:「婦來,為供養也。」其見主於尊者,兄弟以下在位,是為已見,不復特見。又云「見諸父各就其寢」,註云:「旁尊也」,亦為見時不來。今此不言者,文略也。知「笲為竹器」者,以字從竹,故知為竹器。知「有衣」者,下記云:「笲緇被纁裡,加於橋」,註云:「被,表也。」笲有衣者,婦見舅姑,以飾為敬,是有衣也,云「如今之筥。」請幫助識別此字。「籚矣」者,此舉漢法以況義。但漢法去今已遠,其狀已無可知也。云「進拜者,進東面乃拜」者,謂從西階進,至舅前而拜。云「奠之者,舅尊不敢授也」者,案下姑奠於席不授,而云舅尊不敢授者,但舅直撫之而已,至姑則親舉之。親舉者,若親授之然,故於舅得云尊不敢授也。

舅坐撫之,興答拜;婦還,又拜。

「還,又拜」者,還於先拜處拜婦人與丈夫為禮則俠拜。釋曰:云「先拜處」者,謂前東面拜處也。云「婦人與丈夫為禮則俠拜」者,謂若《士冠》,冠者見母,母拜受,子拜送,母又拜。母於子尚俠拜,則不徒此婦於舅而已,故廣言婦人與丈夫行禮則俠拜,

降階受笲,腵脩升進,北面拜,奠于席,姑坐舉以興,拜 授人。

《人有司》,「姑執笲以起,答,婦拜授,有司徹之,舅則宰徹之。」釋曰:此經論婦見姑之事。云「人有司」者,凡行事者皆主人有司也。知舅則使宰徹者,此見下記云「舅答拜宰徹」是也。

贊醴婦。

「醴」當為「禮。」「贊禮婦」者,以其婦道新成,親厚之。釋曰:自此至「於門外」,論舅姑堂上禮婦之事。云「醴當為禮」者,《士冠》《內則》《昏義》諸文醴皆破。從禮者,案《司儀註》「上於下曰禮,敵者曰儐。」又案《大行人》云「王禮再祼而酢之」等,用鬱鬯,不言玉鬯,再祼而酢而言禮,則此諸文雖用醴禮賓,不得即言主人醴賓,故皆從「上於下曰禮」解之。

席于戶牖間。

室戶西牖東南面位釋曰:知「義然」者,以其賓客位於此,是以禮子、禮婦、禮賓客皆於此,尊之故也。

「側尊甒醴于房中」,婦疑立于席西。

疑「正立」自定之貌。釋曰:云「婦疑,立於席西」者,以其禮未至而無事,故疑然自定而立,以待事也。

贊者酌醴,加柶,面枋,出房,席前北面,婦東面拜受,贊 西階上北面拜送,婦又拜薦脯醢。

婦東面拜,贊北面答之。變於丈夫始冠成人之禮。釋曰:以其贊授,故面枋。《冠禮》贊酌醴,將授賓,則面葉,賓受醴將授子,乃面枋也。此「婦又拜」,并下經「婦又拜」者,皆俠拜也。云「變於丈夫始冠成人之禮」者,按《冠禮》禮子,與此禮婦俱在賓位。禮子南面受醴,此則東面不同,故決之。彼南面者,以向賓拜;此東面者,以舅姑在東,亦面之拜也。

婦升席,左執觶,右祭脯醢,以柶祭醴三,降席,東面坐, 啐醴,建柶,興,拜。贊答拜。婦又拜,奠于薦東,北面坐取 脯,降,出,授人于門外。

奠于薦東,升席奠之,取脯,降出授人。親徹且榮得禮。人謂「婦氏人。」釋曰:鄭知「奠者升席奠之」者,見上《冠禮》禮子、禮賓,皆云「即筵奠于薦東,降筵北面坐取脯」,明此奠時升席南面奠,乃降,北面取脯,降出授人。云「親徹且榮得禮」者,言且兼二事,何者?下饗婦之俎不親徹,此親徹又自出門授人,故云親徹,且榮得禮。下饗不親徹俎者,於禮時禮訖,故於後略之。知人是婦氏人者,以其在門外,婦往授之,明是婦氏之人也。

舅姑入于室,婦盥饋。

《饋》者,婦道既成,成以孝養。

《特》。請幫助識別此字。合升,側載,無魚、腊,無稷,並南上。其他如《取女禮》。

「側載」者,右胖載之舅俎,左胖載之姑俎。「異尊卑,並南上」者,舅姑共席于奧,其饌各以南為上。其他謂醬湇菹醢。女謂婦也,如取婦禮,同牢時。釋曰:自此至「之錯」,論婦饋舅姑成孝養之事。云「其他如取女禮」者,則自側載以下南上以上,與取女異。異者,彼則有魚腊并稷,此則無魚腊與稷。彼男東面,女西面,別席,其醬醢菹,夫則南上,婦則北上。今此舅姑共席東面,俎及豆等皆南上,是其異也。豚載皆合升,若成牲載一胖,是常得云側,此乃載胖,故云側。但周人尚右,故知右胖載之舅俎,左胖載之姑俎,是以鄭云「異尊卑」也。云「並南上」者,舅姑共席

「于奧,其饌各以南為上」 者,決同牢男女東西相對,各上其右也。云「其他,謂醬湇菹醢」 者,以同牢時,夫婦各有此四者,今以饋舅姑,亦各有此四物,故云如同牢時也。雖不言酒,既有饋,明有酒在,其他中酒在內者,亦在北牖下,外尊亦當在房戶外之東,鄭不云者,略耳。

婦贊成祭,卒食一酳,無從。

贊「成祭」者,授處之。今文無成也。釋曰:「贊成祭」者,謂授之,又處置,令知在於豆間也。

席于北牖下。

室中,北牆下。釋曰:此席將為婦餕之位處也。

婦徹,設席前如初,西上。婦餕,舅辭,易醬。

「婦餕」者,即席將餕也。辭易醬者,嫌淬汙。釋曰:「婦徹,設於席前如初,西上」者,此直餕餘,舅辭易醬者,舅尊故也。不餕舅餘者,以舅尊嫌相褻。言西上者,亦以右為上也。言將者事未至,以其此始言婦餕之意,至下文婦餕姑之饌,乃始餕耳。云「辭易醬者,嫌淬汙」者,以其醬乃以指𠯗之淬汙也。

婦餕姑之饌,御贊祭豆黍肺,舉肺脊,乃食,卒,姑酳之, 婦拜受,姑拜送,坐祭,卒爵,姑受,奠之。

奠於篚。釋曰:云「御贊祭豆黍肺,舉肺脊」者,御贊婦祭之也。鄭知「奠之於篚」者,此云如《取女禮》,取女有篚,明此亦奠之於篚可知也。

婦徹于房中,媵御餕,姑酳之,雖無娣,媵先。于是與始 飯之錯。

古者嫁女,必娣姪從之,謂之媵。姪,兄之子。娣,女弟也。娣尊姪卑,若或無娣,猶先媵客之也。「始飯謂舅姑。錯」者,媵餕舅餘,御餕姑餘也。古文始為姑。釋曰:云「古者嫁女必姪娣從謂之媵」者,媵有二種,若諸侯有二媵,外別有姪娣,是以莊公十九年經書:秋,「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公羊傳》曰:「媵者何?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以姪娣從。姪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女弟也。」諸侯夫人自有姪娣,并二媵各有姪娣則九女。是媵與姪娣別也。若大夫士無二媵,即以姪娣為媵。鄭云:「古者嫁女必姪娣,從謂之媵。」是據大夫士言也。云「姪,兄之子。娣,女弟也。娣尊姪卑」者,解經云「雖無娣,媵先」之義,以其若有娣,乃先媵即姪也。云「猶先媵,客之也」者,對御是夫之從者,為後。若然,姪與娣俱名媵,今言雖無娣,媵先似娣不名媵者。但姪娣俱是媵,今去娣,娣外唯有姪姪。言媵先,以對御為先,非對娣也。稱「媵」,以其姪娣俱是媵也。云「始飯謂舅姑」者,舅姑始飯,而今媵餕舅餘,御餕姑餘,是交錯之義,若媵御沃盥,交也。舅姑為飯始,不為餕始,俗本云「與始餕之錯」者,誤也。

舅姑共饗婦以一獻之禮,舅洗于南洗,姑洗于北洗, 奠酬。

以酒食勞人曰饗。南洗在庭,北洗在北。堂。設兩洗者,獻酬酢,以潔清為敬。奠酬者,明正,禮成,不復舉。凡酬酒皆奠于薦左,不舉。其燕,則更使人舉爵。釋曰:自此至「歸俎于婦」,氏人,論饗婦之事。此饗與上盥饋同日為之知者,見《昏義》。舅姑入室,婦以特豚饋,明婦順也。「厥明,舅姑共饗婦。」鄭彼註云:「昏禮不言厥明」,此言之者,容大夫以上禮多,或異日。故知此士同日可也。此與上事相因,亦于舅姑寢堂之上,與禮婦同在客位也。云「共饗婦以一獻之禮」者,按下記云:「饗婦,姑薦焉。」註云:「舅姑共饗婦,舅獻姑薦脯醢。」但薦脯醢,無盥洗之事。今設此洗,為婦人不下堂也。云「姑洗于北洗,洗者洗爵」,則是舅獻姑酬,共成一獻,仍無妨姑薦脯醢也。云「凡酬酒皆奠于薦左,不舉」者,此經直云奠酬,不言處所,故云「凡」,通《鄉飲酒》《鄉射》《燕禮》之等。云「燕則更使人舉爵」者,按《燕禮》獻酬訖,別有人舉旅行酬是也。饗亦用醴酒,知者,以下記云「庶婦使人醮之」,註云:「使人醮之,不饗也。酒不酬酢曰醮,亦有脯醢,適婦酌之以醴,尊之;庶婦酌之以酒,卑之」是也。若然,知記非醴婦者,以《記》云「庶婦使人醮之」,明適婦親之。按:上醴婦雖適,使贊者親,明記醮庶婦使人當饗節也。

「舅姑先降自西階」,婦降自阼階。

「授之室,使為主」,明代己。釋曰:按《曲禮》云:「子事父母,升降不由阼階。」阼階是主人尊者升降之處。今舅姑降自西階,婦降自阼階,是授婦以室之事也。云「授之室」,昏義之文也。

歸婦俎於婦氏人。

言「俎」,則《饗禮》有牲矣。婦氏人,丈夫送婦者,使有司歸以婦俎,當以反命於女之父母,明其得禮。釋曰:按《雜記》云:「大饗,卷三牲之俎,歸於賓館。」是賓所當得也。饗時設几而不倚,爵盈而不飲,肴乾而不食,故歸俎。此饗婦,婦亦不食,故歸之也。經雖不言牲,既言俎,俎所以盛肉,故知有牲。此婦氏人,即上婦所授脯者也,故上註引此婦氏人,證所授人

為一也

舅饗送者以一獻之禮,酬以束錦。

送者,女家有司也。爵至酬賓,又從之以束錦,所以相厚。古文錦皆作帛。釋曰:此一獻與饗婦一獻同禮則異,彼兼有姑,此依常饗賓客法。知送者,是女家有司者,故《左氏傳》云:「齊侯送姜氏,非禮也。凡公女嫁於敵國,姊妹則上卿送之,以禮於先君公子,則下卿送之;於大國,雖公子亦上卿送之;於天子,則諸卿皆行,公不自送;於小國,則上大夫送之。」以此而言,則尊無送卑之法,則大夫亦遣臣送之,士無臣,故知有司送之也。云「古文錦皆為帛」者,此及下文錦皆為帛,不從古文者,《禮》有玉錦,非獨此文,則禮有贈錦之事,故不從古文也。

姑饗婦人,送者酬以束錦。

婦人送者,隸子弟之妻妾。凡饗,速之。釋曰:《左氏傳》云:「士有隸子弟。」士卑無臣,自以其子弟為僕隸,并己之子弟之妻妾。但尊無送卑,故知婦人送者,是隸子弟之妻妾也。云「凡饗,速之」者,按《聘禮》饗食速賓,則知此舅姑饗送者亦速之也。凡速者,皆就館速之,是以下云「若異邦則贈丈夫送者以束錦。」鄭云「就賓館」,則賓自有館。若然,婦人送者亦當有館。男子則主人親速,其婦送者不親速,以其婦人迎客,不出門,當別遣人速之。

若異邦則贈,丈夫送者以束錦。

贈送也。就賓館。釋曰:按莊二十七年冬,「莒慶來迎叔姬」,《公羊傳》曰:「大夫越境逆女,非禮也。」鄭註《喪服》亦云:「古者大夫不外娶。今言異邦得外娶者,以大夫尊,外娶則外交,故不許。士卑不嫌,容有外娶法,故有異邦送客也。」鄭知就館者,贈賄之等皆就館,故知此亦就館也。

若舅姑既沒,則婦入三月乃奠菜。

沒,終也。「奠菜」者,以篚祭菜也,蓋用堇。釋曰:自此至「饗禮」,論舅姑沒三月廟見之事。必三月者,三月一時天氣變,婦道可以成之故也。此言舅姑俱沒者,若舅沒姑存,則當時見姑,三月亦廟見舅。若舅存姑沒,婦人無廟可見,或更有繼姑,自然如常禮也。按《曾子問》云:「三月而廟見,稱來婦也。擇日而祭于禰,成婦之義也。」鄭云:「謂舅姑沒者也,必祭,成婦義」者,婦有供養之禮,猶舅姑存時,盥饋特豚於室,此言奠菜,即彼祭於禰一也。奠菜亦得稱祭者,若《學記》云「皮弁祭菜」之類也。云「奠菜者以篚」,按下云「婦執笲菜」,篚即笲,一也。鄭知菜蓋用堇者,舅姑存時用棗栗腶脩,義取早起肅栗,治腶自脩,則此亦取謹敬。因《內則》有堇荁芬榆供養,是以疑用堇,故云蓋也。

「席于廟奧,東面,右几。」席于北方,南面。

廟、考妣之廟「北方墉下。」釋曰:按《周禮司几筵》云:「每敦一几。」鄭註云:「《周禮》雖合葬及時同,在殯,皆異几,體實不同。祭于廟,同几,精氣合。」又《祭統》云:「設同几。」同几即同席。此即祭於廟中而別席者,此既廟見,若生時見舅姑,舅姑別席異面,是以今亦異席別面,象生不與常祭同也。鄭知「廟,考、妣廟」者,《曾子問》云:「擇日而見於禰」,又象生時見舅姑,故知「考妣廟也。」

祝盥,婦盥于門外。婦執笲菜,祝帥婦以入。祝告稱婦 之姓,曰:「某氏來婦,敢奠嘉菜于皇舅某子。」

帥,道也。入,入室也。「某氏」者,齊女則曰姜氏,魯女則曰「姬氏。」「來婦」,言來為婦,嘉美也。皇,君也。釋曰:「洗在門外,祝與婦就而盥之」者,此亦異于常祭,象生見舅姑,在外沐浴,乃入舅姑之寢,故洗在門外也。云「祝帥婦以入」者,象《特牲》陰厭,祝先主人入室也。云「某子」者,言若張子、李子也。

婦拜扱地,坐奠菜于几東席上,還,又拜如初。

「扱地」,手至地也。婦人扱地,猶男子稽首。釋曰:云「扱地,手至地」者,以手之至地謂之扱地,則首不至手,又與男子空首不同。云「婦人扱地,猶男子稽首」者,婦人肅拜為正。今云扱地,則婦人之重拜也,猶男子之稽首,亦拜中之重,故以相況也。按《周禮大祝》辨九拜,一曰稽首,二曰頓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動,五曰吉拜,六曰凶拜,七曰奇拜,八曰褒拜,九曰肅拜。鄭云:「稽首拜,頭至地也。頓首拜,頭叩地也。空首拜,頭至手,所謂拜手也。」「吉拜,拜而後稽顙,謂齊衰不杖以下者。」言吉者,此殷之凶拜,周以其與頓首相近,故謂之吉拜。云。「凶拜,稽顙而後拜」,謂三年服者。「振動,謂戰栗變動之拜。」鄭大夫云:「奇拜,謂一拜也。褒讀為報,報拜、再拜是也。」鄭元謂「一拜答臣下拜,再」拜,拜神與尸。鄭司農云:「肅拜,但俯下手,今時撎是也。」但九拜之中,四者是正拜,即稽首、頓首,空首肅拜是也。稽首,拜中之重,是臣拜君之拜也。頓首,平敵相與之拜。故《左氏傳》齊侯拜魯侯為稽首,魯君答以頓首。齊於魯責稽首,答曰「天子在

無所稽首,是臣於君以稽首,故《燕禮》臣與君皆云「稽首」 也。空首者,君答臣下拜也。肅拜者,婦人以肅拜為正,若以男子於軍中亦肅拜,故《左氏傳》晉郤至云「敢肅使者」 是也。餘五者皆依于正拜。振拜。鄭云:「《書》曰:『王動色變』」 者,是武王觀兵,白魚入王舟,王動色變,武王於時拜天神,為此拜當稽首也。奇拜既為一拜,是君答臣下之拜,當以附空首也。褒拜為尸及神,亦當附稽首也。其吉拜,先吉拜,為頓首,後稽顙,則吉拜當附頓首也。凶拜為先稽顙,後吉拜之。此周之三年之喪,拜後為吉拜,當附稽首也。《左氏傳》「穆嬴抱太子適趙氏,頓首於宣子」 者,私求法,故不為肅拜。《喪小記》云:「婦人為夫與長子稽顙」 者,為重喪,故亦不肅拜也。

婦降堂,取笲菜入,祝曰:「某氏來,婦敢告于皇姑某氏。」 奠菜于席,如初禮。

降堂,階上也。室事交乎戶,今降堂者,敬也。於姑,言「敢告。」舅,尊於姑。釋曰:此為來婦奠於姑,設於北坐之前,以見姑也。不直云降而云降堂者,則在階上,故云降堂,階上也。云「室事交乎戶,今降堂者,敬也」者,室事交乎戶,《禮器》文。彼子路與季氏之祭云:「室事交乎戶,堂事交乎階。」今此既是室之事,當交於戶,今乃交於階,故言敬也。云「於姑言敢告舅尊於姑」者,上文于舅言「敢奠嘉菜」,不言告,是舅尊於姑;言告,是姑卑也。

婦出,祝,闔牖戶。

凡廟,無事則閉之。釋曰:先言牖後言「戶」者,先闔牖,後閉戶,故為文然也。以其祭訖則闔牖戶,明是無事則閉之,以其鬼神尚幽闇故也。

老醴婦于房中,南面,如舅姑醴婦之禮。

因於廟見,禮之。釋曰:舅姑生時見訖,舅姑使贊醴婦於寢之戶牖之間。今舅姑沒者,使老醴婦於廟之房中,其禮則同,使老及處所則別也,象舅姑生時因見禮也。故此亦因廟見禮之也。

婿饗婦送者丈夫、婦人,如舅姑饗禮。

釋曰:舅姑存,舅姑自饗送者,如上文。今舅姑沒,故婿兼饗丈夫婦人,如舅姑饗禮,并有贈錦之等。

《記士昏禮》:「凡行事必用昏昕,受諸禰廟,辭無不腆,無 辱。」

用昕,使者用昏,婿也。婿,悉計反,從士從胥,俗作「婿女之夫。」腆,善也。賓不稱幣,不善,主人不謝,來辱。釋曰:凡言記者,皆經不備者也。云「用昕使」者,謂男氏使向女家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五者皆用昕。昕即明之始,君子舉事尚早,故用朝旦也。云「用昏,婿也」者,謂親迎時也。知「辭無不腆」者,《郊特牲》云:「告之以直信,信事人也。信,婦德也。」註云:「此二者,所以教婦正直信也。」是賓納徵之時,不得謙虛為辭。註云「主人不謝來辱者」,此亦是不為謙虛,教女止直之義也。

摯不用死,皮帛必可制。

摯鴈也。《皮帛》,儷皮,束帛也。釋曰:云「摯不用死」者,凡摯亦有用死者,是以《尚書》云:「三帛,二生一死。」摯即士摯雉。今此亦是士禮,恐用死鴈,故云不用死也。云「皮帛必可制」者,可制為衣物,此亦是教婦以誠信之義也。

腊必用鮮魚,用鮒必殽全。

「《殽》全」者,不餒敗,不剝傷。釋曰:「腊用鮮」者,義取夫婦日新之義。云「魚用鮒」者,義取夫婦相依附者也。云「殽必全」者,義取夫婦全節無虧之理。此並據同牢時也。

「女子許嫁,笄而醴之」,稱字。

許嫁,已受納徵禮也。笄女之禮,猶冠男也。使主婦、女賓執其禮。釋曰:「女子許嫁」,謂年十五已上至十九以下。按《曲禮》女子許嫁,纓有笄,兼有纓,示有繫屬。此不言纓,文不具也。云「醴之稱字」者,猶男子冠醴之稱字同,是以《禮記喪服小記》云:「丈夫冠而不為殤,婦人笄而不為殤。」是其義同也。知「許嫁已受納徵禮也」者,以納采、問名、納吉三禮,雖使者往來,未成交親,故《曲禮》云:「非納幣不交不親。」鄭據納徵,唯未行請期親迎也,二者要待女二十為之。云「笄女之禮,猶冠男也,使主婦女賓執其禮」者,按《雜記》云:「女雖未許嫁,年二十而笄,禮之,婦人執其禮。」鄭註云:「言婦人執其禮」,明非許嫁之笄。彼以非許嫁笄,笄輕,故無主婦,女賓使婦人而已,明許嫁笄當使主婦對女賓執其禮,其儀如冠男也。又許嫁者用醴禮之,不許嫁者當用酒醮之,敬其早得禮也。

祖廟未毀,教于公宮三月。若祖廟已毀,則教于宗室。

祖廟,女高祖為君者之廟也。以有緦麻之親,就尊者之宮,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宗室、大宗之家。」釋曰:此謂諸侯同族之女,將嫁之前教成之法。經直云「祖廟」,鄭知女高祖為君者之廟也,以有

「緦麻之親」 者,以其諸侯立五廟,太祖之廟不毀,親廟四以次毀之。《經》故云未毀與已毀,是據高祖之廟而言,故云祖廟,女高祖為君者之廟也。共承高祖,是四世緦麻之親。若三世共曾祖,是小功之親。若共祖,是大功之親。若共禰廟,是齊衰之親。則皆教於公宮。今直言緦麻者,舉最疏而言親者,自然教於公宮可知也。云「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 者,《昏義》文,鄭彼註云:「婦德,貞順也。婦言,辭令也。婦容,婉娩也。婦功,絲麻也。」 云「宗室,大宗之家」 者,按《喪服小記》「繼別為宗」 ,謂別子之世,適長子族人來宗事之者,謂之宗者,收族者也。高祖之廟既毀,與君絕服者,則皆以大宗之家教之。又小宗有四,或繼祖,或繼禰,或繼曾「祖,或繼高祖,此等至五代,皆遷不就之教者,小宗卑」 故也。

問名,主人受鴈還,西面對賓受命乃降。

受鴈於兩楹間,南面,還于阼階上,對賓以「女」名。釋曰:此亦記經不具者,按經直云問名如納采之禮,《納采禮》中無主人西面對事,故記之也。知「受鴈於兩楹間南面」者,納采時,賓當阿東面致命,主人阼階上北面再拜,又云授於楹間,南面問名,如納采之禮,故亦楹間南面授鴈于彼,唯不云西面,故記之也。云「還于阼階上,對賓以女名」者,此即西面對,與拜時北面異處也。

祭醴,始扱一祭,又扱再祭。賓右取脯,左奉之,乃歸,執 以反命。

《反命》謂使者問名,納吉、納徵,請期,還報于婿父。釋曰:云「祭醴」者,謂贊醴婦之時,禮成于三,其為三祭之時,始祭醴之初,故云始扱一祭。及又扱,則分為兩祭,故云又扱再祭,是為三也。云「賓右取脯,左奉之,乃歸」者,經直云「降筵北面坐取脯」,不言用左右手,故記之也。云「右取脯,左奉之」者,謂先用右手取得脯,乃用左手兼奉之,以降授從者於西階下,乃歸執以反命也。知反命是此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者,以下云「凡使者歸,反命曰:某既得將事矣,敢以禮告。」言凡非一,則知四者皆有反命也。以納采與問名同使親迎又無使者,故據此四者而言也。

納徵執皮,攝之內文兼,執足左首隨入西上參分庭, 一在南。

攝猶辟也。兼執足者,左手執前兩足,右手執後兩足,左首象生。《曲禮》曰:「執禽者左首。」隨入為門中阨狹,西上中庭位併。釋曰:按經直云「納徵元纁」,束帛儷皮,如納吉禮,則授幣得如授鴈之禮。至於庭實之皮,無可相如,故記之。執皮者,二人相隨而入,至庭北面,皆以西為左,一手執兩足毛在內,故云「內文。」云「左首,象生」者,按《聘禮》執皮者皆左首,此亦執皮而左首,故云象生,與執禽者同,故引《曲禮》「執禽者左首」為證。必象生者,取婦人生息之義。云「隨入為門中阨狹者,皮皆橫執之。」按《匠人》云:「天子廟門,容大扃七個。」註云:「大扃,牛鼎之扃,長三尺,每扃為一箇,共二丈一尺。」此士廟門降殺甚小,故云門中阨狹,而執皮者又橫執之,故二人相隨,乃可以入,不得並行也。至中庭則稍寬,故得俱北面西上也。

賓致命,釋外足,見文。主人受幣,士受皮者自東出于 後,自左受,遂坐,攝皮逆退,適東壁。

賓致命,主人受幣,庭實所用為節。士謂若中士、下士不命者,以主人為官長,自由也。釋曰:此亦為經不見主人之士受皮之事,故記之也。云「釋外足」者,據人北面以足向上執之,足遠身為外,釋之則文見,故釋外足,見文也。云「受皮者,取皮自東方出于後,自左受」者,謂自東方出於執皮者之後,至于左,北面受之,故云自左受也。「逆退」者,二人相隨,自東而西,今以後者先向東行,故云逆退也。鄭云:「賓致命,主人受幣,庭實所用為節」者,以其上經納徵納幣,如納吉之禮,其目已具,今言之者,為執皮者,釋外足見文,及士受皮時節不見,故云賓堂上致命時,庭中執皮者,釋外足見文,主人堂上受幣時,主人之士於堂下受取皮,是其庭實所用為節也。云「士謂若中士下士不命」者,但諸侯之士,國皆二十七人。依《周禮典命》,侯伯之士一命,子男之士不命,命與不命。國皆分為三等,上九中九、下九。按《周禮》三百六十官皆有官長,其下皆有屬官。但天子之士,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與諸侯之士異。若諸侯上中下士同命。今言士謂若中士下士不命者,據上士為官長者,若主人是中士,則士是下士。若主人是下士,則士是不命之士。府史之等,此不命與子男之士不命者別。彼雖不得君簡策之命,仍得人君口命為士,此則不得君命,是官長自辟除者也。按《既夕》宰舉幣,是士之府史,則庭實胥徒為之。云「自由也」者,謂由執皮者之左受之

「父醴女而俟迎者」,母南面于房外。

女既次純衣,父醴之于房中,南面,蓋母薦焉,重昏禮也。女奠爵于薦東,立于位而俟婿。婿至,父出,使擯者請事。母出南面房外,示親授婿,且當戒女也。釋曰:此亦前經不具,故記之。云「女既次純衣,父醴之于房中,南面」者,見于上文。云「蓋母薦焉」者,舅姑共饗,婦姑薦脯醢,故知父母醴女,亦母薦脯醢,重昏禮,故母薦也。云「女奠爵于薦東,立于位而俟婿」者,按《士冠禮》子與醮子及此篇禮賓、禮婦皆奠爵于薦東,明此亦奠薦東也。云「婿至,父出,使擯者請事」者,見於上文。云「母出南面房外,示親授婿,且當戒女也」者,並參下文而言也。

女出于母左,父西面戒之,「必有正焉,若衣若笄。」母戒 諸西階上不降。

必有正焉者,以託戒之使不忘。釋曰:此《記》亦經不具,以母出房戶之西南面,女出房西行,故行出于母左。父在阼階上西面,故因而戒之。云「母戒諸西階上」者,母初立房西,女出房,母行至西階上,乃戒之也。云「託戒使不忘」者,謂託衣笄恆在身而不忘,持戒亦然,故戒使不忘也。下文父母及庶母重云戒者,並與此文相續成也。此士禮,父母不降送,按桓公三年經書:「九月,齊侯送姜氏于讙。」《穀梁傳》曰:「禮,送女,父不下堂,母不出祭門。」祭門則廟門。言不出廟門,則似得下堂者。彼諸侯禮與此異,以其大夫、諸侯,天子各有昏禮,故不同也。

「婦乘以几」;從者二人坐持几,相對。

持几者重慎之。釋曰:上經雖云「婦乘以几」,不見從者二人持之,故記之也。此几,謂將上車時而登,若王后則履石,大夫諸侯亦應有物履之,但無文,以言今人猶用臺,是石几之類也。

婦入寢門,贊者徹尊幂,酌元酒三屬于尊,棄餘水于 堂下階間加勺。

屬注也。元酒涗水貴新,昏禮又貴新,故事至乃取之,三注于尊中。釋曰:經中唯置酒尊,不見徹幂以下事,故記之。記云:「酌元酒,三注于尊。」謂於外器中酌,取此涗水,三度注于元酒尊中,禮成于三,故三注之也。云「元酒、涗水,貴新」者,按《郊特牲》云:「明水涗齊,貴新也。」又云「凡涗,新之也。」是禮有貴新也。今昏禮事至乃取之,故云貴新也。若然,禮有元酒、涗水、明水三者,各逐事物生名,元酒據色而言,涗水據新取為號,其實一也。以上古無酒,用水為酒,後代雖有酒,用之配尊,不忘本故也。明水者,按《周禮秋官司烜氏》云:「以陰鑒取明水於月。」《郊特牲》云:「其謂之明水也,由主人之潔,著此水也。」註云:「著猶成也。言主人齊潔,此水乃成,可得也。」配尊之酒,三酒加元酒,鬱鬯與五齊,皆用明水配之。《郊特牲》云:「五齊加明水,三酒加元酒。」不言鬱鬯者,記人文略也。相對元酒與明水別,通而言之,明水亦名元酒,故《禮運》云:「元酒在室。」彼配鬱鬯、五齊,是明水名為元酒也。以其俱是水,故通言水也。若天子、諸侯祭祀,得鬱鬯與五齊、三酒並用,卿、大夫、士祭,直用三酒與元酒,無五齊與鬱鬯及明水。若生人相禮不忘本,亦得用。以其用醴,醴則五齊之中《醴齊》之類也。

笲緇被纁裡加于橋。舅答拜,宰徹笲。

被,表也。笲,有衣者。婦見舅姑,以飾為敬。橋所以庪笲,其制未聞。今文橋為鎬。釋云:上經雖云笲,不言表裡加飾之事,故記之也。

婦席薦饌于房。

醴婦,饗婦之席薦也。釋曰:此亦於《經》不見,故記之。但醴婦時唯席與薦無俎,其饗婦非直有席,薦并有俎,俎則不饌于房,從鼎升于俎,入設于席前。今據醴婦時同有席與薦饌于房中者而言也,

饗婦,姑薦焉。

舅姑共饗婦,舅獻爵,姑薦脯醢。釋曰:經直言「舅姑共饗」婦以一獻之禮,時同明日,不言姑薦,故記之也。

婦洗「在北堂直室東隅,篚在東,北面盥。」

洗在北堂所謂北洗,北堂房中半以北洗,南北直室東隅,東西直房戶與隅間。釋曰:經唯言北洗,不言洗處及篚,故記之也。房與室相連謂之房,無北壁,故得北堂之名,故云洗在北堂也。云「所謂北洗」者,經中所謂北洗也。云「北堂,房半以北」者,以其南堂是戶外,半以南得堂名,則堂是戶外之稱,則知此房半以北得堂名也。知房無北戶者,見上文云「尊于房戶之東」,房有南戶矣。《燕禮》《大射》皆云「羞膳者,升自北階,立于房中。」不言入房,是無北壁而無戶,是以得設洗,直室東隅也。云「洗南北,直室東隅」者,是南北節也。云「東西直房,戶與隅間」者,是東西節也

婦酢舅,更爵自薦。

「更爵」男女,不相因也。釋曰:謂舅姑饗婦時,舅獻姑薦。今婦酢舅,婦自薦之,嫌別人薦,故記之也。

不敢辭洗,舅降,則辟于房,不敢拜洗。

不敢與尊者為禮。釋曰:此當在婦酢舅之上,退之在下者,欲見酬酒洗時亦不辭故也。此對士冠、《鄉飲酒》之等,主與賓為禮,皆辭洗,此則不敢也。此事於經不見,故記之也。

凡婦人相饗,無降。

姑饗婦人送者于房,無降者,以北洗篚在上。釋曰:本設北洗,為婦人有事不下堂。今以北洗及篚在上,故不降。經不言,故記之也。言「凡」者,欲見舅姑共饗婦,及姑饗婦人送者皆然,故言「凡」也。

婦入三月,然後祭行。

「入夫之室,三月之後,於祭乃行」,謂助祭也。釋曰:此據舅在無姑,或舅沒姑老者。若舅在無姑,三月不須廟見則助祭。按《內則》云「舅沒則姑老者」,謂姑六十,亦傳家事,任長婦。婦入三月廟見,祭菜之後,亦得助夫祭,故鄭云「謂助祭也。」此亦謂適婦。其庶婦無此事,亦以經不見,故記之也。

庶婦則使人醮之。婦不饋。

庶婦,庶子之婦也。使人醮之,不饗也。酒不酬酢曰醮。亦有脯醢,適婦酌之以醴,尊之,庶婦酌之以酒,卑之,其儀則同。不饋者,共養,統于適也。釋曰:「不饗」者,以適婦不醮而有饗,今使人醮之,以醮替饗,故使人醮之,不饗也。云「酒不酬酢曰醮」者,亦如庶子醮然。知亦有脯醢者,以其饗婦及醮子皆有脯醢,故知亦有脯醢也。云「其儀則同」者,適婦用醴于客位東面拜受醴,贊者北面拜送。今庶婦雖于房外之西,亦東面拜受,醮者亦北面拜送,故云其儀則同也。云「不饋者,共養統于適也」者,謂不盥饋、特豚,以其共養統于適婦也。

《婚辭》曰:「吾子有惠,貺室某也。」

《婚辭》:擯者請事告之辭。吾子,謂女父也。稱有惠,明下達。貺,賜也。室猶妻也。子謂公冶長,可妻也。某,婿名。釋曰:鄭知婚辭是擯者請事告之辭者,以其言吾子有惠貺室某也,是使告主人辭,明知是擯者出門請事,使者告之辭也。知「吾子謂女父」者,使人告擯者,稱前已有惠貺其妻於婿某,申明是女父,乃得以女許人,故知吾子女父也。云「明下達」者,此擯者稱有惠貺室,即婿家舊已有辭,下達女家見許,今得言貺室也。故引上文「下達」以釋此也。引「子謂公冶長可妻也」者,證以女許人稱貺室,室猶妻也。

某有先人之禮,使某也請納采。

某,婿,父名也,某也,使名也。釋曰:亦是使者門外通連上語,告擯者之辭也。以其使者稱向主人擯者,故知「上某」是婿父,下某是使者名也。

對曰:「某之子惷愚,又弗能教。吾子命之,某不敢辭。」

對曰:者,擯出納賓之辭。某,女父名也。吾子謂使者。古文弗為,不無「能」字。釋曰:鄭知「對曰」者,擯出納賓之辭者,以其上文賓告擯者辭,下經致命主人,明此是中間擯者出,領賓告者辭;下經致語入告主人,擯者又領主人此語以告使者知也。

「致命曰:敢納采。」

釋曰:此使者升堂致命於主人辭。若然,亦當有主人對辭,如納徵致命,主人對辭。不言之者,文不具也。

《問名》曰:「某既受命,將加諸卜,敢請女為誰氏?」

某,使者名也。「誰氏」者,謙也。不必其主人之女。釋曰:問名,賓在門外請問名,主人許,無辭者,納采、問名同使,前已相親,於納采許昏訖,故于問名略不言主人所傳辭也。是以於此有見賓、升堂、致命主人之辭也。自此已下有納吉、納徵、請期之等,皆有門外賓與擯者傳辭,及升堂致命,主人對,或理有不須而言,或理須辭而文不具,以情商度,義可皆知也。知「某使者名也」者,以使者對主人稱某既受命,明是使者之名也。云「誰氏者,謙也」者,以其下達乃納采,則知女之姓矣。今乃更問主人女為誰氏者,恐非主人之女,假外人之女收養之,是謙不敢必其主人之女也。其本云問名,而云誰氏者,婦人不以名行,明本不問女之三月名,此名即姓號之名。若《尚書》孔註云:「虞氏,舜名。」舜為諡號,猶為名解之,明氏姓亦得為名。若然,本問名上氏姓,故云誰氏也。

對曰:「吾子有命,且以備數而擇之,某不敢辭。」

「卒曰某氏。」不記之者,明為主人之女。釋曰:云「吾子有命」者,正謂行納采問名,使者將命來,是已有命來擇,即是且以備數而擇之也。「卒曰某氏」者,主人終卒對客之辭,當云某氏對使也。云不記之者,明為主人之女者,若是他女,當稱女氏以答今

不言之者,明是主人之女,容舊知之,故不對,是以云「明為主人之女」 也。

醴曰:「子為事故,至于某之室,某有先人之禮,請醴從 者。」

言「從」者,謙不敢斥也。

對曰:「某既得將事矣,敢辭。」

《將行》:

先人之禮,敢固以請。

主人辭固如故。

某辭不得命,敢不從也。

賓,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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