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杨庄镇关于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喜事新办的工作方案

杨庄镇关于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喜事新办的工作方案
2020年5月21日
发布机关:沂水县人民政府
正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部署要求,遏制当前婚事办理中存在的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乡风文明为目标,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推进婚俗改革,在全镇上下努力形成节俭办婚、崇尚文明的良好风尚。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依法依规。推进婚俗改革是一项破旧俗树新风的社会工程,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出台政策措施要符合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内容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二是坚持依靠群众。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正面激励为主,加强教育宣传和引导,做好思想工作。三是坚持因地制宜。要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相适应,充分考虑群众接受程度,注意方式方法,不搞强制命令,不搞“一刀切”。

(三)总体目标。到二0二五年,婚事办理中高额彩礼、乱贴红纸、婚宴大操大办、人情随礼偏重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采用集体婚礼、文化婚礼、民俗婚礼等简约文明婚礼形式的比例达到90%以上,喜事新办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群众人情支出负担明显减轻,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

二、工作措施

(一)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村居(社区)要成立红事理事会,由村支部书记、妇联主席和村内威望较高、常年操办喜公事人员组成,制定《红事理事会章程》和《喜事新办指南》,并将婚俗改革喜事新办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运用好创建文明家庭、“文明积分”等奖励模式,引导简约文明办婚。对办理婚事的家庭,红事理事会要主动靠上、精细服务、方便群众,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可以统一佩发印有“红事理事会”标识的服装。

(二)创新志愿服务渠道。把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喜事新办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文明办、共青团、妇联等职能作用,搭建农村青年婚恋教育、婚恋交友、婚礼服务等志愿服务平台。鼓励村妇联组织农村红娘志愿服务队,利用丰富人脉资源等为适婚青年“牵线搭桥”提供婚恋服务。同时,注重从村居(社区)党员干部、先进青年、致富带头人、优秀商家等热衷公益事业的干部群众中汇聚志愿服务力量,成立村居(社区)喜事新办志愿服务队、青年婚恋教育志愿服务队等志愿服务组织,宣传引导树立正确婚恋观,提倡自立自强,自己的家业自己创,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奢华婚礼,并帮助青年朋友解决恋爱、婚姻中的困惑和矛盾,及时有效地开展志愿服务,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可以为困难户提供或帮助联系免费婚车等婚庆服务。鼓励村居(社区)建立农村宴席服务队,明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防止大操大办、浪费攀比。

(三)倡导三种婚礼形式。一是倡导集体婚礼。利用结合“五四”青年节、七夕节、“十一”国庆节等节日,由镇团委牵头组织,统一举办隆重热烈、浪漫隽永、文明节俭的新式婚礼。二是倡导文化婚礼。依托我镇文化优势,组织举办富有文化韵味,且时尚流行、易于接受、乐于参与的新式婚礼。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镇村红事理事会组织策划,将广场舞、锣鼓秧歌表演等与婚礼仪式相融合,举办歌舞相伴、翰墨飘香的新式婚礼;另一种是由婚庆公司组织策划,在宾馆酒店举办既富中式婚礼庄重典雅,又具西式婚礼浪漫唯美,符合现代快节奏的生活状态和年轻人时尚追求的新式婚礼。三是倡导民俗婚礼。在弘扬优秀传统婚礼习俗基础上,结合沂蒙山区传统婚俗特点,保留人们喜闻乐见的仪式环节,摒弃封建迷信等繁文缛节,在住宅小区、喜房等场所举办吉祥喜庆又具沂蒙特色的民俗婚礼。同时,鼓励采取栽植纪念树、旅行结婚等更加简约文明的婚礼形式。

(四)规范喜事新办标准。鼓励各村居(社区)创新性开展工作,发放宣传明白纸,积极倡导喜事新办、简约减负。在彩礼金额上,提倡不要彩礼或少要彩礼,一般不超过10000元;在婚车使用上,提倡不超过6辆婚车,不租用豪华车;在喜宴安排上,提倡男女双方直系亲属参加,喜宴每桌费用500元左右;在人情随礼上,提倡随礼不超过200元,困难户、老年户随礼不超过50元;提倡少燃放鞭炮或使用电子鞭炮代替鞭炮礼花,在禁限放区不得燃放鞭炮礼花;采用悬挂中国结、红灯笼、小彩旗等代替乱贴红纸现象。红事理事会成员在做好喜事新办服务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监督引导作用,及时劝导制止不文明行为,尤其是对带有讹诈乞讨性质的“赶喜”现象予以劝阻、取缔,杜绝婚礼陋习。

(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信誉度高、热心公益事业的旅游景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婚庆公司、宾馆酒店、家电公司、装修公司、服装店、喜铺、影楼等相关爱心商家为喜事新办的新婚家庭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支持。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喜事新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旅游宣传办公室,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全镇喜事新办工作。各村居(社区)要相应成立喜事新办志愿服务队,组织红事理事会成员的统一培训和管理,发挥好村居(社区)红事理事会的宣传引导和管理服务作用。将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喜事新办纳入对各村居(社区)年终综合考核,纳入文明村、文明家庭创建标准,纳入各项评先树优活动,努力推动婚俗改革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党员干部带头。号召全镇党员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宣传引导、参与支持婚俗改革,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自己或亲属举办婚礼时,带头喜事新办,形成“头雁效应”。纪委监委、党建办、考核办要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喜事新办方面的监督管理和纪律约束。

(三)明确职责分工。推进婚俗改革,破解婚俗陋习是一项系统工程,镇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喜事新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文化旅游宣传办要统筹协调,把弘扬正确婚俗观念融入文化旅游活动,组织做好婚礼演出、赠送字画等志愿服务,探索出台喜事新办新婚夫妇旅游优惠政策,并积极为举办集体婚礼提供场地。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健全喜事新办规范,做好婚姻宣传引导,抓好婚庆公司的规范服务,推动婚庆公司助力婚俗改革。工会、团县委、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广泛发挥职能优势,动员各行各业、各阶层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婚俗改革工作。

(四)营造浓厚氛围。借助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并综合运用村务公开栏、“村村响”大喇叭等宣传阵地,加强对喜事新办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喜事新办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并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监督,坚决抵制婚俗陋习、高额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努力营造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喜事新办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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