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失墜春關冬集人許舉及第銓注事實敕

準失墜春關冬集人許舉及第銓注事實敕
作者:李亶 後唐
(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10

舉選人眾,例是艱辛,曾因兵火之餘,多無敕甲,不有特開之路,皆為永棄之人。其失墜春關冬集者,宜令所司取本人狀,當及第之時,何人知舉,同年及第人數幾何。如實,即更勘本貫,得同舉否。授官者亦先取狀,當授官之時,何人判銓,與何人同官上任,罷任何人交代,仍勘曆任處州縣。如實,則別取有官三人保明施行。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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