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滿清入關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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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陰,古延陵地,春秋屬吳公子劄;戰國時,楚封春申君黃歇;自漢迄元,為鄉、為縣、為國、為望、為軍、為州、為郡、為路,沿革不常;明隸南直之常州府。其地北濱大江,東連常熟,西界武進,南界無錫陽湖。南北相去七十里,東西相去百四十里,中峙三十三山,為田一百十三萬畝,輸糧六萬餘石,出賦十餘萬兩,蓋江以南一劇邑也。東關外舊設朝陽驛,蘇、鬆、浙、閩赴京之衝途。黃山港通大洋,順風一日夜即至,洋船俱泊於港,故屢被倭寇,亦江防之要區矣。南幹龍入中國一支,盡於江陰具區之水,溢於芙蓉湖田。申、夏二港注之江,則邑乃山水交會之地。洪武帝駐驊瞰江山,嘗有建都之議。鵝鼻截江水脈,直射金山采石以下第一重門戶。元設萬戶府,明命吳楨、吳良等統重兵鎮守,規其形勢,誠南都之藩衛也。風俗淳厚,敦禮讓,崇氣節,不屑屑以富貴利達為事,故名公巨卿外,代產仙佛及畸人。即有明一代事論,洪武初,焦故人隻雞斗酒,與帝班坐,不肯受官;徐麒奉詔諭蜀,復命辭職,帝命舉朝餞行;正德朝,黃御史安甫、史御史良佐、黃主事昭,稱「殿前三虎」;天啟朝,詔獄者十三賢,江邑繆文貞、李忠毅居其二;鼎革時,陳震亨殉節泗陵,朱養時殉節舟山,胡熙雲殉節海虞;其他孝悌節義之事,志不絕書,如周蘭等之禦海寇,吳兌等之禦倭寇;編氓賤隸,皆知取義成仁,捐軀報國,豈鍾毓之氣使然耶?亦漸染有素云爾。

江陰災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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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五年大水。六年蟲荒。八年大水災。九年海溢。十一年大水。十四年大水。十五年水災,民食草木。十六年旱災。十七年大旱。二十一年雹災。二十三年水災。二十四年水災。二十六年夏秋雨災。二十七年久雨無麥。二十九年無麥,天啟四年久雨麥盡,江漲漂禾。五年無麥。六年旱蝗。七年蟲食麥禾。

崇禎二年,秋冬不雨。三年旱麥萎,禾菜盡傷。五年夏旱。六年潮衝圩岸傷人,九月風變,禾若掃。七年夏麥隕,秋大雨損稻,二年麥盡青,蟲食禾。十一年大風損麥,秋旱蝗起,原野蔽空,復食麥苗,十二月旱蝗,四年大旱。

江陰變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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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二年城鳴。十二年,雨赤小豆,四月蟲聚鳴於天。十三年,虎至,傷人。十四年,虎又至,捕得之。十五年,河㘞鳥見(團音火,一名「㘞騮」),形不甚大,聲如兒啼,在城內外哀鳴一日,邑令吳鼎泰歎曰:「此城將有兵禍」。十七年,民家曉起,皆有黑圈記其門,或於釜底畫梅一枝,一夜殆遍,五里亭平地出虎,大如犢,而勢甚猛,傷人頗多,逐至百丈地方,跳河水中,漁婦刺殺之。

慕廬氏曰:「嘉靖、萬曆以來,僉壬秉國,閹勢滔天,士氣不揚,人理滅絕,歷朝末季,未有如明之失政者也。人事變於下,故天象應於上,天人交棄,雖有孝子慈孫,安能挽回造化哉?」

清順治元年(崇禎十七年五月改元)明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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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二十日,闖賊破燕京,思皇帝殉社稷,明至此亡。

清發兵討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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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明將平西伯吳三桂援京師,未及而陷,遂乞援於滿清。清遣世祖睿親王多爾袞代統大軍,授奉命大將軍印,錫以御用纛蓋,星夜進發,遇賊將唐通於一片石,邀擊之,斬百餘人,賊遁。三桂率屬迎謁,乃入關。闖賊率馬步二十餘萬自北山橫亙至海,列陣以待。大風迅作,塵沙蔽天,呼噪奮擊追殺至四十里,賊遁走燕京。因晉三桂爵為平西王,命統馬步一萬追殺流賊。

清定鼎燕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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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初一日,攝政王直趨燕京,所過州縣,官民並開城迎降。及至京城,賊已焚宮殿西遁。明文武各官,出迎五里外。王進正陽門,老幼焚香跪迎,入武英殿受賀,傳檄安撫畿甸郡縣,即具疏迎世祖。九月,至燕京,為崇禎帝發喪,以禮改葬,追諡曰莊烈湣皇帝。躬祀郊壇,告祭廟社,禦皇極殿受朝。

慕廬氏曰:「中國無主,臣民推戴,誠所謂天與人歸,得天下之正,古今未之有也。」

江陰民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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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三十日夜,始得都城凶耗。市井不逞之徒,乘機生亂,三五成群,各鎮搶掠焚劫,殺人如草。縣令無如之何,乃懇諸生中老成碩望者、同學師分往各鄉,諭以理義,動以利害。東北濱江一帶,許學師晉、諸生陳明時、正東徐學師廷良、諸生章經世、西鄉馮學師厚敦、諸生吳幼學、南鄉邑紳湯澄心、諸生張鼎泰、典史閻應元單騎至申港解諭之。

福王稱號於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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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十五日,史可法、黃得功、劉良佐、馬士英等集北來臣民,迎立福王朱由鬆於金陵,稱明年為宏光元年。

慕廬氏曰:「時當國破君亡,南北隔絕,援立親藩,冀延宗社,在可法等不可謂非忠於明者。」

清順治二年乙酉(南都稱宏光元年,福州稱隆武元年)清兵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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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荒淫無度,諸臣復不一心。五月,豫親王多鐸等統兵南下,連克淮揚,直抵江寧。福王奔蕪湖,公侯、閣部文武臣僚二百餘人、馬步兵二十三萬八千有奇皆降。

江陰欲勤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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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兵南下,典史陳明遇、訓導馮厚敦、都司周瑞瓏等糾集紳士,於五月十五日早,拜牌集議,募兵勤王,因一時無由招集,揮淚而散。

南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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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王於南京戲飲,遣貝勒尼堪等追福王於蕪湖,知廣昌伯劉良佐勤王兵到,豫王遣一將統兵三百擒之。良佐叩頭乞降,請擒福王贖罪。福王聞信,先往太平府劉孔昭家,劉不納,遂奔阪子磯黃得功營。得功曰:「陛下死守京城,臣可借勢,奈何輕出?」二十五日,良佐至,得功怒,不甲而出,單騎馳北營,隔河罵曰:「我黃將軍志不受屈!」良佐伏弩中其喉,得功曰:「我無能為矣!」歸營拔劍自刎。良佐入其營,與總兵田確、馬得功縛宏光以獻,豫王執之北去。

命降臣劉光斗安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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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劉光斗,武進人,清兵南下,詣軍前降,豫親王命安撫常州各屬。檄至江陰,獨不應。

江陰知縣林之驥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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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驥,進士,福建莆田人,崇禎十七年到任,不解江南語,眾號「林木瓜」。時鄭帥率流兵千人過境,頭裹紅羅。始則攜小鹽包,百姓爭買,啟視,中有金銀貨寶,而兵不知也。蓋淮揚巨室,載以避亂,為所掠得者。繼乃縱兵士掠城外,百姓洶洶爭城而人。兵欲劫城,幸之驥與鄭帥同鄉,出謁之,彼此燕語,繼以痛哭,遂肅然無犯。之驥乃哭廟,解印綬去,時五月二十五日也。

參將張宿、海防程某、縣丞胡廷棟、學使朱國昌、兵備馬鳴霆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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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光斗勸降,宿以義不可從,慷慨謝任,程、胡亦去之,朱與馬潛逸。諸生日詣學宮,相向哭。

主簿莫士英權署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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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士民以邑署無官,推士英權知縣事。士英潛通光斗,繳印冊,並解帑金,獻善馬,備極諂諛,揚揚以縣令自居。

清特授知縣方亨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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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豫人,乙科進士。豫省未入版圖時,乃先詣軍前納款者。先四日,有飛騎傳檄至,士英失望,令居民養於察院中,滿城洶洶,欲為拒守計,以器甲芻糧未備,不敢遽發。二十四日,亨至,紗帽藍袍,未改明服,年頗少,不帶家屬,止有家丁二十餘人。亨入空署,耆老八人入視,亨曰:「各縣已獻冊,江陰何以獨無?」耆老出,遂諭各圖造冊,獻於府,轉送於南京,已歸順矣。旋出謁上台,莫主簿亦以參謁出,先歸。乃傳剃髮之信,民情惶惶,俟縣令歸,一決可否。

收器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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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福建勤王師為清兵所敗,有戰船三隻逃至江上,賤售器甲,江民爭買,北州尤多。二十六日,亨下令收之。

命軍民剃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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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王下令,江陰限三日剃髮。二十七日,常州太守宗灝差滿兵四人至,居察院中,亨供奉甚虔。

嚴飭剃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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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日,亨出示曉諭,申嚴法令。

邑民呈請留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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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日,北州鄉耆何茂、邢觳、周順、邢季、楊芳、薛永、楊起、季茂、辛榮等公呈請縣詳憲留髮。亨大罵不已。眾嘩曰:「汝是明朝進士,頭戴紗帽,身穿圓領,來做清朝知縣,羞也不羞?醜也不醜?」亨無如何,聽之而已。

閏六月初一日,江陰倡義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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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亨行香,諸生百餘人及耆老百姓從至文廟。眾問曰:「今江陰已順,想無他事矣。」亨曰:「止有剃髮爾。前所差四兵,為押剃髮故也。」眾曰:「髮可剃乎?」亨曰:「此清律不可違。」遂回衙。諸生許用等大言於明倫堂曰:「頭可斷,髮決不可剃也!」適府中檄下,有「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之語,亨命吏書示此言,吏擲筆於地曰:「就死也罷!」亨欲笞之,共嘩而出。

下午,北州少年,素好拳勇,聞之奮袂而起,各服紙冊,蒙以棉襖,推季世美、季從孝、王試、何常、何泰等為首,鳴鑼執械,揚兵至縣前三銃,又呐喊至縣後亦如之,四門應者萬人。亨猶坐堂上作聲色,怒叱從役收兵器。眾呼曰:「備兵所以禦敵,收之反為敵用。」死不服。適亨老師無錫效順之蘇提學(一作舊學使宗敦),遣家人來賀喜,從私署出,在堂上罵曰:「爾這些奴才們,個個都該砍頭!」眾人詬曰:「此僕降賊也!」奮臂毆死,將頭二門八扇,堆丹墀內焚其屍。亨出欲親執首事者,眾不遜,直前裂其冠服。莫主簿懼,踉蹌走匿。亨怯,許眾備文詳請免剃,眾遂散。亨乃閉衙急馳書於宗太守,並囑守備陳瑞之飛請往剿。

臨晚,縣吏密告曰:「自汝等散後,亨即傳我備文詳豫王,請兵來殺汝等,已馬上飛遞去矣。」眾怒,遂入署,以夏布巾係亨之頸,拽之曰:「汝欲生乎?死乎?」亨曰:「一憑汝等。」乃拘亨於賓館。抵暮亨向舉人夏維新疾呼解救。眾恐宵遁,因將亨送交維新(或云走避鄉紳曹子玉家)。是夜,諸生沈曰敬等十三人,集議覆上台。亨意欲多殺樹威,議不協,遂散。

初二日,江陰義民下方亨、莫士英於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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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早,方亨回署,閉衙不敢出。閹邑聞風響應,四鄉居民不約而至者以十萬計,即三尺童子皆以蹈白刃無憾而至此共擊者。分隊伍,樹旗幟,鳴金進城。集教場,議戰守,填塞道路,無容足處,分途出入。自辰至酉方息,合城罷市。亨惶急失措,乘肩輿登君山安民,詭稱江民義勇,向誤於陸承差殺一警百之說。眾收陸,陸舉家遁,毀其器具什物,秋毫不染指,有竊一鼎者,立斬以殉。宗太守行文解諭,拒不納。士民等設高皇帝位於明倫堂,誓眾起師,亨亦同誓稱戈,各保赴縣求發火藥器械,亨亦首肯,實乃潛馳書於宗太守,稱江陰已反,急下大兵來剿。時城門查詰奸細,搜得書,將使者臠之。入內衙,攜亨出,並搜獲莫主簿。莫懇降為明官,眾不信,均下之獄。

眾曰:「既已動手,聞察院中有滿兵四人來押剃髮者,盍殺之?」於是千人持槍進院。四兵發矢傷數人。眾欲退,有壯者持刀擁進,兵返走,一墮廁中,一匿廁上,一躲夾牆,一跳屋上,俱被提出。先是四兵到府,偽作滿狀,滿語,食生物,小遺庭內,席地而臥。至是入內,見床帷灶釜頗精麗,頓作蘇語曰:「我本蘇人,非韃子,乞饒性命!」眾磔之。臨死,曰:「莫主簿令我來,今害我!」

是役也,有典史陳明遇者,素長厚,與民無怨,眾擁為主,而從其令。

初三日,發兵器安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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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兵備曾化龍,聞流寇至,造見血封喉弩,懸三四間屋。兵備張調鼎,亦鑄大炮儲火藥。至是皆發之。

距城三十里者,各保咸領鄉兵入城,令於夏港葫橋相地劄營,防清兵西來,臨晚方散。

守備陳瑞之夜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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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傳清兵由楊舍進,眾疑楊舍守備沈廷謨曾赴縣剃髮,必為之鄉導,合城鳴金糾眾,奮勇爭拒。至東城,知訛傳,乃返。適本營守備陳瑞之乘馬赴東關,眾恐其納款謀升參將,且代方亨申文請剿也,詈辱之。瑞之拔刀策馬,返嘩而進,共殺負纛一人,馬二匹。瑞之亦傷,夜與其子越城遁。或云眾欲推為主,瑞之不從,甫出,以槍刺之,躍屋上,趨出城,伏於豆田內。

初四日,下陳瑞之於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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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早,執瑞之妻孥下獄。上午,城外兵縛瑞之父子來解,亦收禁。

城中戒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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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民議曰:「我等誓死守城,其老弱婦孺,與不能同志者宜速去。」由是城門晝閉。議守議戰,議更五方服色旗號,議借黃蜚為外援,議請閻典史為主將,持論紛紜,各出一見,日無寧晷。

發林令所封庫藏贍軍,不足,徽商程璧又捐餉銀三萬五千兩,陳典史拜而納之。入暮,又報清兵由常州抵申港,民兵爭出禦之。城中戒嚴,恐外兵乘虛。燈火徹夜,互相盤詰。漏二下,盤獲細作時隆,命拘之獄。

初五日,搜獲細作、討武弁王瓏、殲郡兵於秦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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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士民齊集公堂,明遇同遊巡守備顧元泌會鞫。時隆供稱伏兵在城七十餘人,奉太守令,每人給火藥四斤,銀四兩,開元錢一百二十文,約於初八夜,舉火為號,外兵望火殺人。供詞鑿鑿,當獲羽黨四人梟示。亟往庵觀及空隙地搜獲六十餘人。復詞連武弁王瓏。瓏遁,收其黨盡殺之。在外鄉民,即往君山燒瓏居,執其父與妻妾來獻,並誅之。而宗太守果遣郡兵三百人間導襲江陰,土人殲之秦望山下。明遇下令,城中有能獲奸細者,官給銀五十兩。

殺陳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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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殺陳守備(一作自殺),收其一妻、二子、一女、一僕盡殺之。其長子叩頭請曰:「我能造軍器,幸貸我!」乃係之獄。

初六日,清發兵收江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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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青衣人行於市,跡甚詭,鄉兵疑而執之,搜出地圖一紙,上書兵馬從入之路及秦望山埋伏諸處,並私書一函。詢之,乃璜塘夏中書家人,新投亨署,遣出乞師者。送顧元泌拷訊,復供沈曰敬及吏書吳大成、任粹然等在馬三家協謀屠洗。收馬三、大成等磔於市,曰敬僅以身免。粹然臨刑,曰:「四門俱有大炮,汝等宜自為計!」

士人既殲宗灝所遣兵,灝以事聞專閫。是晚,報清兵馬步千餘人從郡城出,水師統兵官王良亦率舟師進發,城中巡守愈嚴。西門月城內搜獲奸細二人,審視鎖鑰門鍵已壞,執守門兵拷訊之,招出買路銀兩,當與細作均斬城下。

初七日,江陰義兵敗於虞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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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早,鄉兵出城打仗,北門驍銳,自立衝鋒營,季世羔令三鼓一炮造飯,四鼓二炮吃飯,五鼓三炮抬營。百人揭戈先往,老弱饋食不絕。令地保持鐵桶,用鍋底煤塗黑,作假炮安閘橋上,過浮橋,命地方將橋拆斷,經夏港亦然。上午至申港,方思造飯,塘報訛傳清兵相距止五六里,眾奮呼曰:「戰而後食未晚也。」疾馳數十里,抵暮至虞門,方遇戰。彼眾我寡,腹枵力乏,兼以馬步不敵,衝鋒兵敗,世羔陣亡。郡兵馳宿虞門曹坤家。

初八日,殲水師兵於雙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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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早,城中避難者皆挈妻子去,兵復出禦。四鄉負義勇而來者計數萬人。咸以效死勿去為念。清兵亦觀望不進。水師兵五百,領兵官王良本邑中大盜降清者。舟經雙橋(一作葫橋),田夫辱罵之。士卒怒,欲擒斬田夫。群拔青苗擲船上,泥滑不可駐足,大半墮水死。得登岸者,鄉民圍之,乃跪而獻刀。鐵鋤交下,浮屍蔽河,積如木筏,直至石撞,水為不流。

起舊遊擊徐觀海為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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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海,邑人,升太平營總兵,嘗為遊擊,明遇以虞門之敗,軍行無帥,進退無所稟承,欲起為將。觀海病不能勝,命弟攝其事(弟行五,失其名與字,天香閣中有傳)。乃造令箭十枝,用大明中興旗號,以防塘報訛傳也。

觀海於五月中隨操江收福山港。六月初一到蘇州,為清兵殺敗而歸。

初九日,拜邵康公為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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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城中尚五師,徽商程璧薦同鄉邵康公嫻武事。康公年未四十,人材出眾,力敵四五十人,明遇乃同顧元泌等率眾拜為將,邵亦招兵自衛。

適舊都司周瑞瓏領舟師數百人駐江口,聲言協助,借為犄角。糧皆北門饋送,不繼,城中出米給之。

舉孝廉夏維新、諸生章經世、王華管糧餉,舉中書戚勳、貢生黃毓棋、庠生許用等二十餘人為參謀。

殺方亨、莫士英於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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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亨在獄,嘗使作書退兵。後清兵日進,乃密謀殺之,以絕內應。夜二鼓,帶兵二十人擁入,赤身擒出,斬於堂上,並殺家屬親知(一云殺於夏維新家桂樹下,一云拖出西門打死)。繼殺莫士英父子僕從,囚其妻妾。莫父潛逃三日,搜出斬之。

慕廬氏曰:「亨係新朝縣令,況設施皆為分所應得,即兩次請兵,亦勢所難免,赫赫之威壓於上,洶洶之勢成於下,並不可謂亨激成之也。但城中既已舉事,亦勢不能不除之。惟士英不善立身,則枉送一死耳。」

初十日,都司周瑞瓏戰清兵於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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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兵進攻城西隅,元泌登城,請周都司往吳淞借兵於總帥吳志葵。吳不允,但言兵久無糧,能犒千金,當如命。乃出林令去時署內封留之衣飾囊資共八百,復借典銀二百,合成一千,城上給發瑞瓏,約邵兵出東門,己從北門夾攻。邵兵亦至,瑞瓏遇戰,不利,還駐江口。抵暮,清兵劄營城南張孝廉園中。

十一日,清兵屯麻皮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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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兵退屯麻皮橋,密遣二人入城偵虛實,被獲梟示。城中亦遣一人偵清兵,至葫橋,見彼列炮森嚴,伺其懈,盡投之水;以一炮復命。周都司奇而賞之。

清兵三日不至,城中逃難者咸以敵去,絡繹歸來,數日間民人復聚。

下劣生尹吉於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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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素不軌,謀內應。一日暴雷震,聞馬嘶聲,眾入其室,搜出馬二匹,衣甲器械無數,當斬其僕唐寧,而下吉於獄,城中防衛愈固。

十五日,靖江兵戰清兵於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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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傳淮撫田仰示至,稱即日統兵赴援。印押不爽,民疑喜交集,後竟無至者。復有靖江夏起隆者統沙兵八百人(一作二十),原隸鎮將高傑(一云曾破高傑騎兵)命一人執信字旗渡江來,稱欲援江陰,因遣夏維新、章經世往犒師,議給賞銀四千兩,料理豬羊酒米火藥等物,俱極豐備。未幾,兩領兵官率眾南來,酗酒賭博,人無鬥志,戰於城南,大挫,殺傷五百人,四散逃亡。有竊火藥返者,經靖江署事典史盤獲,綁送江陰處分。先是大家給散銀米,每人錢一千,齎酒肉犒軍江口,軍竟無功,故執之。程璧亦開典靖江,沙兵敗歸,恨之,起掠一空。後有泰興張九達者,名達,善拳棒,因靖邑兵敗,田淮撫乃檄朱公子借達兵三千渡江而來。清兵放牛馬於兩石灣,達率親信三十餘人登岸收之,伏忽發,達與三十人無一脫者,驍勇如耿和尚亦死。

鄉兵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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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外兵勢日甚。各鄉鎮鄉兵,距城五六十里者,日入城打仗,荷戈負糧,棄農不顧,不用命者,互相攻訐,雖死無悔。

陳典史每巡城,凡搏戰至城下者,必開城獎納,鼓以忠義,有功必賞,獻敵首一級,給銀三兩,或為下拜。

鄉兵陣伍散亂,進退無節。然清兵所至,盡力攻殺,多有斬獲;即不勝,亦未嘗俯首效順也。有高瑞者,為清兵所縛,令剃髮降,寧死不屈。是以清兵不得安處,相對多楚容。

命程璧乞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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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黃蜚由蕪湖屯兵太湖,總兵吳升嘉字之蔡,由吳淞駐兵福山,糾洞庭兩山之民接應常熟,攻破蘇州,聲勢倍烈。陳典史命程璧往二處乞師,兼往田淮撫處。璧盡出其所儲十四萬金充餉,往乞不應。復往徽郡金聲江天一處。及至,兵已潰。比返,城已陷,遂為僧於徐墅。

魯王監國於紹興,唐王稱號於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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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既破,天下舊臣遺老誌不忘明者,皆輔明之餘孽,以冀中興,於是趙王起於太湖,義陽王起於崇明,桂王起於廣西(號興隆),潞王起於杭州,靖江王稱監國,保寧王起於河南,羅川王、永寧王起於湖東,益王集二十人起兵,東王、瑞王、安仁王、永明王、德化王、安東王、晉平王紛紛不靖。閏六月初九日,張國維、陳函輝等迎魯王監國。初十日,黃道周、張肯堂迎立唐王,改元隆武。浙閩起事,江南北民心煽動。豫王留兵二千駐蘇州,大軍悉下浙江,仍命劉光斗安撫常州。

二十一日,清兵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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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兵連日不能克,羽檄乞師,爰命七王、八王、十王等率將弁千員、馬步十餘萬,向江陰進發,降將劉花、馬良佐為先鋒,首出西門。江民出戰,被殺者五十人,而清兵不復退,乃移兵至南關。邵康公往禦,不克。眾以康公為無功,其守南關也,不許士民出城,而私放其鄉人,爰下之獄。清兵歷東門及北門,分十六營圍城,繼燒東城,大掠城外富戶。鄉兵死戰敗走。清亦喪其騎將一員。分兵北門,鄉兵三路禦之,兩路皆潰,數十人據橋力戰,殺其騎將,乃收兵返。

二十三日,清兵掠東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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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兵合營並北,焚民居,多殺戮。轉掠而東,八橋東西灣二保拒之,殺其騎將二員。泗善港葛輔弼父子率兵五百人,自負剽悍,入城赴援,各保咸出兵助之。但素為鹽盜,不諳紀律,亦至民家劫掠,酣飲樗蒲,至三宮殿,勉強交戰,殲焉。

清兵乘勝東下,恣掠大橋、周莊等處,搜山掠地,肆意劫殺,所傷老弱男女無算。周莊民搜敵索戰,侯城人(一作陶城民三人)殺其騎將一員,乃退。

兵亂日久,政令不能出城,遠鄉叛奴,乘釁索券,焚宅弑主者,絡繹而起,煙光烽火,相雜蔽天,各家救死不暇。

清兵日多,旋營君山、黃山,燒掠四城民居,晝夜不絕。

二十四日,清致招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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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良佐作招降書一紙,從東城外射進。其書曰:「傳諭鄉紳士庶人等知悉,照得本府原為安撫地方,況南北兩直、川、陝、河南、山東等處地方,俱已剃髮,惟爾江陰一處,故違國令,何不顧身家性命?即令本府奉旨平定江陰,大兵一二日即到。爾等速剃髮投順,保全身家。本府訪得該縣程璧,素係好人,爾等百姓,即便具保,本府題敘,照管爾縣。如有武職官員,亦各具保,仍前題敘,照舊管事。本府不忍殺爾百姓。爾等皆係清朝赤子,錢糧猶小,剃髮為大。今秋成之時,爾等在鄉者即便務農,在城者即便貿易。爾等及早投順,本府斷不動爾一絲一粒也。特諭。」

二十五日,江陰義民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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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典史及城中士民等公議回書,秉筆者,王華也。其略曰:「江陰禮義之邦,忠勇素著,止以變革大故,隨時從俗,方謂雖經易代,尚不改衣冠文物之舊,豈意剃髮一令,大拂人心,是以鄉城老少,誓死不從,堅持不一。屢次兵臨境上,勝敗未決,皆以各鄉鎮勤王義師,聞風赴鬥。若城中大眾,齊心固守,並未嘗輕敵也。今天下大勢所爭,不在一邑。蘇杭一帶,俱無定局,何必戀此一方,稱兵不解?況既為義舉,便當愛養百姓,收拾人心,何故屠戮奸淫,燒搶劫掠,使天怒人怨,慘目痛心?為今之計,當速收兵,靜聽蘇、杭大郡行止。蘇杭若行,何有江陰一邑?不然,縱百萬臨城,江陰死守之志已決,斷不苟且求生也。謹與諸公約,總以蘇、杭為率,從否唯命。餘無所言。」

二十八日,都司周瑞瓏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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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佐令軍士四散焚劫。鄉兵見清兵勢大不可敵,悉遠遁,無復來援者。周都司亦揚帆去。

二十九日,追殺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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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佐仍令軍士追殺遠竄鄉兵。

七月初一日,專意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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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佐再令軍士搜殺星散鄉民。而鄉兵斷絕,遂專意攻城矣。

城中嚴禦,清兵箭如雨注,城上人一手以鍋蓋自蔽,一手接箭,日得三四百枝(一作三四十萬)

初五日,誅守備顧元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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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兵攻城時,元泌登城射敵,矢每不及敵而墜,眾疑之。其效用馬矮子竊火藥從城上投敵,眾執之,同往搜元泌寓,得清兵文書一道。蓋閏六月初,眾會申田淮撫請兵文,元泌私自易文緩兵,故原文猶在寓也,遂誅元泌,並效用者四十人,內應遂絕。

迎原任典史閻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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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元,字麗亨,北直通州人,由武生起椽吏,官京倉大使。崇禎辛巳,赴江陰典史任。始至,海寇顧三麻子率數百艘犯黃田港,應元集兵拒守,手射三矢,應弦而倒。賊畏不敢犯。後又平鹽盜,弭民亂,邑民德之,為肖像社學中。以大臣廷議特授都司、刂軍前擢用。而馬、阮用事,僅轉任廣東韶州英德縣主簿。母病,兼道梗,挈家避居砂山之簏。變作時,陳典史與邑士民即擬敦請,元泌百計撓阻。至是泌誅,遂決意迎之。淮撫田仰亦移文勸勉,明遇專使十六人縋城夜出,至其居,應元曰:「爾等能從我則可。不然,不為若主也。」眾曰:「敢不惟命是聽?」

初九日,閻應元入江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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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塘少年五十人(一作六百人),執械護送,經七里廟,題詩於璧,以見事則萬無可為,死則萬無可免也。及至城,謂鄉兵曰:「裹糧而來,勢不能人,且烏合之眾,不足制勝。」厚犒遣還,獨與家丁王進忠等四十人入守。

始至,即出邵康公於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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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原任兵備曾化龍所造火藥、火攻器具應用,即伊在任時所監造者。

次傳諭巨室,各出資助餉。不足,凡泉貨百物,得估值充數。收貯察院內,備民兵犒賞諸費。

乃大科民居,盡知城中若干保、若干戶、若干口、丁壯老幼若干人,悉取注冊,擇驍勇者隸麾下,卒賴其力,以成義舉。

初十日,祭旗發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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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四城門收拾衣甲器械祭旗。

命武舉人王公略守東門,把總汪某守南門,陳明遇守西門;應元自守北門,而與明遇仍總督四門,晝夜梭巡。

命閉城門,合鄉兵二十餘萬人與在城民兵分保而守。城門用大木塞斷,派十人守一垛,卯時喊殺一聲,午時再派十人喊殺一聲,酉時仍換前十人隨宿,夜牛再換後十人更番,周而復始。城下設十堞廠,日夕輪換安息。燒焚公屋無用者,毀拆磚瓦,使瞽目人傳遞不停。十人小旗一面,百人大旗一面,紅夷炮一座。初時夜間兩堞一燈,繼而五堞一燈,後遂八堞一燈,初用燭,繼用油,後以飯和油,則風不動油不潑,每堞上,瓦四塊,磚石一堆。井井有條,絲毫不亂,鄉兵因是復振。

命章經世、夏維新、王華主芻糧,每人給米鹽蔬菜若干,每戶給油火若干,四門堞城各給油蠟若干。

傳齊北門衝鋒營士千人,選季從孝為先鋒,何常執大旗,王試掛得勝鼓,何泰吹號頭,準備軍服器甲。

苦乏油時,命健兒推車入城中,給以藏豆,膏火足用。鹽不足時,海寇載兩大艦,由黃山港進。魚則從水關入,舉網即得。但苦無矢,乃命於黑夜束草為人。外披兵服,人持一竿,手挑一燈,直立雉垛,士卒伏垣內大噪,北兵望見,矢如蝟集,獲強矢無算。

由是圍城中有火藥三百甕,鉛彈子千石,大炮百位,鳥機千張,錢千萬貫,絮帛千萬端,酤千釀,果萬鍾,豆千斛,芻槁千萬束,鹽萬斤,銅鐵器萬枚,牛千頭,羊豕千隻,幹魚千包,蔬千畦。

十一日,清兵攻北門,敗散,七王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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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兵知城中不可動,乃伏炮攻北門,而城上矢石如雨注,清兵不敢近。主帥怒,立命上將九員先駕雲梯上城,城上以長槍刺之,死者四而傷者五,有身中三箭者,有劈去頭顱者,有墮下成齏紛者,有火箭燒死者。主帥益怒,奮身獨上,勢甚猛。有霸王劉耐者,以短槍拒之,彼以口齧槍,拔刀欲砍,一人挺槍中其喉,遂仆城下。外兵散走,皆失聲大哭曰:「此七王也!」

二都督大怒曰:「我得北京,得鎮江,得南京,未嘗懼怯,未嘗費力,不要說江陰拳大的地方,就如此費力!」遂傳令十營內選猛將幾員,步軍三萬,紥雲梯十張,來日分十處上城,如有退者立斬。

十二日,清兵仍攻北門,二都督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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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城外放炮呐喊,三萬軍造浮橋十條,一齊過外城河,分十處登雲梯上城。城上用磚石擲下,長槍拒敵。或以船蔽體而進城內,炮石雜施,無不立碎。凡城堞上進者,對面見兵至,發炮弩斃之。其來攻城腳者,以長階沿石擲下,或截斷旗竿,列釘於上投下,死傷無算。二都督恃勇,衣三層甲,腰懸兩刀,肩插兩刃,手執雙刀,獨登雲梯,毀雉堞,跨上城垛,執刀亂砍。城上以棺木支禦,槍刺其身,不能入。或曰:「止有面可刺耳!」遂群刺其面,旁堞垛一湯姓童子,持鐵鉤鐮,用力鉤斷其喉管,竹匠姚邇割其頭,身墮城下。外兵齊來搶屍,城上梆鼓齊鳴,磚石小箭如雨點,復傷千餘人。旋用牛皮帳擋住矢石,始將王屍拖去。良佐日令軍士拜索其頭,不允。願出銀買,乃命將銀當面裝入銀鞘吊入城。又命軍士羅拜,口中高叫:「還我王爺的頭!」然後以蒲包裹一黃狗頭,擲還之,將王頭懸城上。軍士復苦求,乃投下,取去縫合,掛孝三日,令道士設醮招魂。有紅箭衣六人,拜城下,內發炮,化為塵。又一日持祭物來奠,一僧捧金帛隨行,道經何家埭,內發炮斃之,取其酒食餉守城者。

應元既卻北城攻,知不日清兵必大至,廣為戰具,招青陽弩王黃鳴崗與其從千餘人,入城造小弩千張、小箭數萬枝,分派守城軍士。又用季從孝所合火藥敷箭頭射人,見血立死。弩長尺餘(一作四尺),箭長五寸(一作一尺),百步之外,命中如意。初,應元入城,鳴鼓登堂,鼓內跌出小弩十餘張,上刻「誠意伯劉基造」數字,即鳴崗所造弩式也。出陳瑞之子於獄,令製火磚、木銃。火磚廣三四寸許,著人即燒,木銃類銀鞘,長三尺五寸、廣二三寸,木為之,中藏藥,敵至投下,機發木裂,鐵菱角飛出,觸人即死。應元自造撾(一作錘)弩,用鐵一塊,旁設數鉤,係以棉繩,擲著即勾進斬之。又仿舊制,造火球、火箭之類,無不曲盡其妙,故清兵雖眾,望城畏服,戰栗無人色。其自北來者,聞之皆膽落,無不以生歸為祝。

十四日,江陰詐降,薛王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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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此北州薛王營,令人執旗招安。十三日,閻、陳二人令範、周、朱、季四生員至薛王營答話,若有將計就計之處,速還報。四生至薛王營,宴飲畢,饋元寶百錠,重二百兩。四生歸,獻計曰:「必得舍命百餘人,命前數人執降旗,後握木銃,假充銀鞘,賺開營門,可以濟事。」二人相視,哂而點首。是日,百餘人握木銃,桶底安磚,即令四生前導。四生面面相覷,立斬之(一生名學文,芳之嫡叔)。另點白髮耆老數人,執降旗焚香前導,縋城出,至薛王營通報,獻銀買命,求免殺戮。薛王大喜,升帳放炮,吩咐開營門,將銀抬入帳中。正要令將收驗,一時火發炮裂,煙焰蔽天,震響如雷,觸者咸死,薛王惟剩一頭。帳中上下約傷二千餘人,內傷上將二員。當日十王命三軍掛孝,合營舉哀,禮薛王頭於北州蘇家墩。

清兵羽檄紛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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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兵屢失利,請兵羽檄旁午,兵赴江上,日以千數。劉良佐作《勸民歌》諭降,弗聽。遂設牛皮帳於城東北隅。城上壓以巨石。

十五日,清兵攻東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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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佐命西南放炮,東北掘城,皆用山爬,城內以火球火箭拒之。清兵欲退,良佐止之。城內仍投以磚石,不及避,數百人悉死城下。良佐慚甚。又設三層牛皮帳,中設九梁八柱,矢石投之,皆反躍,不能入。乃取人糞,和以桐油,煎滾澆下,即時皮穿,及人身,肉爛而死。未及者皆驚惶散去,內以繩係鐵棰擲之,鉤入城中嫋首。清兵手足無措,紛紛逃散。敵營疑守城者殺下,遂發銃禦,反傷馬步卒無數。後由西門經閘橋,依君山為營,候其半渡,炮舉之,應聲仆。或以木門自蔽,用小箭射之,中其手,手釘在門,號叫痛甚,立時即死。

又作大浮橋,從黃山港暗渡,登君山,瞰城中,亦為炮所中,移營去。

十六日,江陰四出乞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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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田淮撫已從魯王於紹興,黃蜚、吳之葵同入太湖。貝勒引大軍趨吳王,二人兵敗被執,兩處俱已絕望。

海寇顧三麻子率舟師來援,巨艘數百號,留三日,遇戰不利,揚帆去(顧三麻子名容,自號忠義王)。有義陽王者,明之宗藩,太監季、太傅田、軍門創、監軍總兵胡來貢各統兵輔之,建議旗於崇明,稱海上雄兵十萬,太倉、昆山、嘉定各處響應,同往乞師。王與太監溫詞慰勞,僅以空言塞責。後遣其將往駐江口。寧其愚率僧兵數百赴援,紮營砂山,戰甫合,知不可敵,皆遁去。

明兵部嚴子張名拭者,與時敏守常熟亦往乞兵。初不應,旋以唇齒相關,金秀才礦(字貢南)集精勇四百餘人,先駐砂山,擋住來路,俟子張軍到,一齊進取。八九日無耗,遂先發。良佐差鐵騎三千邀截周莊左右,全軍俱沒,貢南僅以身免。

清移營鄧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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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城死守,外兵屢敗,內亦殺傷相當。用炮打北城,徹夜不息,城垛陷數丈。應元命石匠往外收石料,匠難之,再拜遣之,匠為感動,修固後,嚴禦如初。

清兵依鄧墓深林以避矢石,折門窗屋木為浮橋,渡河逼城下。城上協力拒守,矢石交下,力不能支。欲遁,其將斬先走者二人,復驅而前,齎雲梯至城下,凡三十餘處。一將突出,先眾上,內發炮橫擊之,屍隨雲梯仆。清兵走,內縋人出,收其雲梯器仗等物,並伐鄧墓鬆楸,使敵無所蔽,取浮橋以供薪。

一騎將既拔己身所中箭,復下馬拔馬股所中箭,又恐馬中毒,用口收其血,力策而返。

十七日,江陰兵劫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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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佐移營十方庵。是夜,應元擇勇士千人出南門劫營,或執板斧,或執短刀,或用扁擔,突入敵營,傷千餘人。及他營來救,應元兵已入城矣。

鬆江解到大炮百座,收民家食鍋鑄為鐵彈,重十三斤,納入大炮以攻。

十八日,劉良佐勸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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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佐前命十方庵僧向城跪泣,陳說利害,勸眾早降。城中以效死勿去諭之。是晚僧又至,卻之如初。

良佐策馬近城,諭民早降。因據吊橋,約城上釋弓矢,謂應元曰:「宏光已北,江南皆下。若足下轉禍為福,爵位豈在良佐下,何自苦如此?」公從容對曰:「江邑士民,咸謂三百年食毛踐土,深戴國恩,不忍望風降附。應元乃大明典史,義不得事二君。將軍位為侯伯,身擁重兵,進不能恢復中原,退不能保障江左,何面目見我江東忠義士民乎?」良佐慚而退。

七月十九日,貝勒統兵攻江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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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佐復奉命來招安。應元曰:「有降將軍,無降典史。」一聲梆響,火箭齊發,良佐連跨三四馬逸去,太息曰:「江陰人沒救矣!」貝勒博洛既定鬆江,悉統所部兵幾二十萬來攻江陰。以師久無功,將劉帥綑責,躬巡城下者三,復登君山望之,謂左右曰:「此城舟形也,南首北尾,若攻南北,必不破。惟攻其中,則破矣。」

縛降將黃蜚、吳之葵至城下,命作書勸降。蜚曰:「我於城中無相識,何書為?」之葵涕泗交頤,情詞悲楚,應元叱曰:「大臣被縛,當速就死,安用喋喋為!」之葵再拜泣下,蜚默無言。

二十日至二十七日,用炮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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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勒見城中守義不可動,進攻益急,分兵先抄斷各鎮救兵,乃以竹籠盛火炮,鼓吹前迎,炮手被紅,限三日破城,於城南側放起。炮聲震處,城垣崩裂五處。飛彈如電,—人立城上,頭隨彈去,而身僵立不倒。一人胸背俱穿,直立如故。城裂處,內以鐵葉裹門,貫以鐵縆護之,又以空棺實土,障其垂壞者。又用絮浸水覆城上,以防火攻。

時東西南三門俱堅守,惟北門一保,守者獨少。貝勒舁炮君山下,放炮者用竹棧包泥而蔽伏其側,俟炮發,放者即抹占炮中藥矢,盛藥再放,連珠不絕,城上欲擊放炮者,鐵子遇竹簍軟泥即止,不能傷。後又移炮近城。放炮者,豫掘地穴,塞兩耳,燃火即伏穴中,蓋恐震破膽而死也。

甲士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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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中時,眾方食,明遇聞錚錚有聲,往探,見清將六人,衣重甲,縛利刃,持兩釘插城隙,攀援而上,其餘網鐵甲士接踵而上者無數。刀斧擊之不能傷,用長槍刺其首,始墮城下,餘悉退避。

神兵助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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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兵大怒,大舉來攻。忽見一少年將,持戟衝突,鋒不可當,戰畢不知所往。眾疑土神陳烈士,悉往虔祀。又見緋衣將三人登城指揮,清兵不敢進。執土人問姓名,不知所對,遠近訝為神助。

城上舁關帝、睢陽王二像及東平王城隍神等五像,張黃蓋,巡歷城上,以磁石撚神須,遇鐵器,須輒翕張,用機關抉神手指揮。清兵遙望,疑為將,咸驚怖。良佐命其子攻城,正當睢陽王像,神指揮開炮,一發而斃(城破日,艮佐砍開睢陽王頭,眾又砍傷東平王以報仇)

一日風雨夜作,城上燈不能燃,率眾哭禱睢陽王。忽神光四起如晝,四門燈火,徹夜不滅,外兵無可設施。

掠東南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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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兵東掠大橋、周莊、華墅、陶城、三官、祝塘等鎮,祝塘人拒之,兵燹之慘,甲於他鎮。分掠陸官舍橋,有徐、楊二人督戰,望見清兵蜂擁而來,遂匿橋洞中,見二卒引一將過,狀甚偉,躍出登岸,均殺之。稱該將之頭,重十八斤,懸於樹上。清兵多畏避,其樹至今尚存。

南掠至峭崎,詢士名即回騎,蓋嫌音似消旗也。掠至青暘,鄉民嚴守,圩堤行列如軍伍,防有伏兵,不敢入。

二十八日,清兵攻北城,閻應元傷右臂。炮擊北城角,城裂,夜半修汔,敵以為神。鐵丸中應元右臂,應元傷,猶左手握搠,格殺數人。

應元軀幹豐碩,雙眉卓豎,目細而長曲,面赤有須。每巡城,一人執大刀以隨,頗類關壯繆。清兵望見,以為天神。而號令嚴肅,凡偷安不法者,必貫耳鞭背示眾,雖豪右不少貸。然戰士困苦,必手自注湯酌酒,溫言慰勞;如遇害,則立具棺衾,哭奠而殮之,接見敢死士,則不名而稱兄弟。每遇事,必詢於眾曰:「我兄弟誰當此事者?」有人號於路曰:「我欲殺敵,苦無短刀。」即以所佩值二三十金之刀,親解佩之。

明遇本性長厚,每事平心經理,遇戰士勞苦,撫慰至於流涕。有倦極假寢者,以利害勸諭之,不輕嗬叱。二人待下如此,故民皆懷德畏威,瀕死不悔。

十九日,清兵攻南城,十王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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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攻北城,應元命每人納石一塊,一刻如山積,甃石城一重於內。外知不可破,徙攻南城,炮聲震天,聞二百里,一晝夜用火藥五萬千斤,城牆幾陷。清兵乘勢擁上,刀矢如蝟,守城者不能禦,乃發炮猛擊,傷敵數千人。敵於城外亦發炮對擊,忽見女將一員,立於城上,將袖一拂,敵炮回擊,自斃其馬步無數,眾以為前湖烈女云。十王痛薛王中計而亡,命大將掠城外居民大箱千餘隻,在十方庵後疊成,將台高與城齊。十王坐其上,用上將四人、親軍二百四十人圍繞,令台旁親軍各持狼煙噴筒先發,將南京、鎮江大炮五六步排一座,共計百座,令聞號齊發。猛擊東南角城,守城軍士不敢開目。應元伏地膝行,看明十王在台指揮三軍,遂命中街巷口有力之湯三老兒肩一大炮,對準十王安放,應元又左右細看,絲毫不爽,然後親自燃火放去。湯三老係重聽,尚未聞知,端立呆望,而火路一條,十王、四將暨二百四十人,已齊隨火滅,惟有黃傘一把在半天旋轉,一腳連靴自上而下矣。

八月初二日,燒外營,殺夏維新、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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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元遣周祥、金滿、李芳針子等四人夜出燒營。敵兵被火,夢中驚覺,毛焦皮爛者甚眾。忿甚,四散殺掠。應元命賞祥等銀各一兩,夏維新、王華每兩實給六錢,眾大嘩。應元恐人心激變,不得已斬之。蓋圍城日久,儲餉將罄,短給本非克扣,因維新於發難時,誤聽方亨,作揖勸眾,至此眾怒未釋,故欲藉此陷之。華雖引明遇自解,亦難獨免。

慕廬氏曰:「餉缺費繁,圍城中實難措置,二人通融調劑,亦屬一時權宜,此情此勢,應元豈不知之?無奈眾人之藉是泄忿也。至代方亨勸眾,事後論之,亦不甚錯。各圖獻策,業已歸順,官民和協,省得激成禍端,無奈眾人之喜事樂禍也。若章經世同掌芻糧而漏誅,同陷圍城而免死,豈別有保身之道歟?」

命許用掌芻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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芻糧乏人,以許用能,命佐章經世。

楊舍守備沈廷謨舉城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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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陰民晝夜守禦,亦甚憊矣。然楊舍兵稍後,口中有畏懼者,必立斬之。

清兵四出殺掠,民不聊生,有先剃髮赴營歸順者,城上望見,必痛詈,雖至親如仇敵。而清兵日出搶掠,刻無寧晷,畏禍者俱竄遠方。

楊舍營守備沈廷謨斂民錢,齎牛酒,赴良佐營修款,祈免楊舍一方之死。良佐許之,給大清號旗四面,懸楊舍城四門。廷謨旋披發乘馬,歷江陰城下,勸民速降。內將開炮,乃遁去。

詐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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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眾詐降,遍取民間亂發,投城下誘敵。清兵相顧驚喜,報良佐。良佐曰:「未可信也,須察其守城人剃髮否。」眾探之,始知為詐。

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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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勒使人緩言陳說,第拔去大明中興旗號,四門懸大清旗號四面,斬首事者數人,餘悉宥不誅,即不剃髮,亦當撤兵返。應元曰:「寧斬我一人,餘無罪,何可斬也!」議不決而止。

貝勒又進大清旗四面,使豎四城,亦即退兵。內遣諸生朱暉吉、耆老王晴湖等四人詣清營會議。方縋城,良佐即策馬迎去,留飲終日,備極款洽,約歸順後,誓不殺一人,但遣官入城勘驗,即收兵覆命,將別,又各贈五金,約三日定議。吉等入城,匿金不言,而主議降順,眾不聽。至期,清兵向城呼吉等,因詢其故,備述留飲贈金事,乃立斬四人,復嚴守。

勸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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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軍門督兵至江上,宰牛誓諸將,歸順後不許殺掠。王海防自恃居郡有恩信,臨城招撫,眾無應者。

攝政王曉諭招安,合城不聽(此初六日事)。豫王示到,以矢射入城中,言明已亡,何苦死守?內書其後曰:「願受炮打,寧死不降!」射還之(初七日事)

初八日,釘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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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大雨,民立雨中受炮,毫無降意。夜半,應元使善落水者陳憲欽渡外城河,釘沒清兵炮眼,緩二日不攻,城內乘夜修砌城垛。後五日,良佐恐城內復來釘眼,命軍士晝夜攻擊至夕,風雨怒號不已,炮乃止。

初九日,甃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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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修甃南城,加高於舊城三尺。

應元令人將麥磨麵,製造月餅。

十二日,甃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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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甃北城,城中石灰將缺,不能乘夜修城。又飯米漸少,征民間米以備缺乏,令二日一給,不得預領。

貝勒偵知之,欲留軍四萬為久困計,撤大兵北上。良佐不可,乃止。

十三日,登陴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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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民間賞月錢,計至十七日止,百姓攜壺觴登陴,分曹快飲,許用仿楚歌,作《五更轉曲》,令善謳者登高傳唱,和以笙笛簫鼓。時天無纖翳,皓月當空,清露薄野,劍戟無聲,黃弩、師鼓、胡琴於西城之敵樓,歌聲悲壯,響徹雲霄。外兵爭前竊聽。或怒罵,或悲歎,甚有泣下者。歌曰:「宜興人,一把槍。無錫人,團團一股香。靖江人,連忙跪在沙灘上。常州人,獻了女兒又獻娘。江陰人,打仗八十餘日,寧死不投降。」餘歌雖多,大略類此,良佐乃作勸降詞,使士卒相倚而歌,與僚佐飲帳中,酒未數行,城上炮發,亟避去。

十九日,北門阻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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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勒多方招降,三城亦有猶豫者。惟北門誓死固守,眾意遂決。

二十日,清兵攻東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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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勒從四十餘騎繞君山青龍庵左相地形。城上望見,炮弩齊發,騎皆踉蹌蹂躪,貝勒僅以身免。

金陵又解到大炮二十四座,較前更大,每舟止載一座,仍收城外民家鐵器鑄炮子,重二十斤,又築土壟以避矢石。將攻東城,機泄,移至東北角。大雨如注,一晝夜炮聲不絕,縣屬悉為震動,城中困疲已極,計無所出,待死而已。

是日城上人呐喊,外兵聞之,皆鬼聲。城中四隅空曠處,遙見白鵝數萬飛泊,迫觀之,毫尤形影,識者謂魂升魄降。白鵝者,即劫數中人之魂也。

二十一日,江陰城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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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月二十四日,京中遣國師和尚來江陰,日日繞城細看,至前日始看明,向貝勒云:「江陰城形似芙蓉,若在瓣上攻打,越打越緊。其蒂在東北角花家壩,花蒂既碎,花瓣自落。」故貝勒令數百人,盡徙二百餘座大炮至花家壩,專打東北城。鐵子入城,洞門十三重,樹亦穿過數重,落地深數尺。是日雨勢甚急,外用牛皮帳護炮裝藥,城頭危如壘卵。城上因敵炮猛烈,見燃火,即避伏垣內。炮聲過,周麾而登。外窺之,故放空炮,並令炮中只放狼煙,煙漫障天,咫尺莫辨。守城者謂炮聲霹靂,兵難遽入,而不知清兵已潛渡城河,從煙霧中蜂擁突上,眾不及禦而潰。

午刻有紅光一線,直射入城,正對祥符寺,城遂陷。

方清兵上城時,城下人猶向城列陣。清兵恐有伏,持刀立視,半日不敢下。相持至暮,城中鼎沸,陣亦亂,乃得下城。

閻應元坐東城敵樓,索筆題門曰:「八十日帶髮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萬人同心死義,留大明三百里江山。」題訖,引千人上馬格鬥,殺無算,奪門西走,不得出。勒馬巷戰者八,背被箭者三,顧謂從者曰:「為我謝百姓,吾報國事畢矣!」自拔短刀,刺胸血出,即投前湖中。義民陸正先欲從水中扯起,適劉良佐遣兵來擒,言與有舊,必欲生致,卒見髮浮水而出,乃縛之。良佐踞坐乾明佛殿,見應元至,躍起,兩手拍應元背而哭。應元曰:「何哭?事至此,只有一死。速殺我!」貝勒坐縣署,急索應元至堂上。挺立不屈,背向貝勒,罵不絕口。一卒以槍刺其脛,血湧沸而仆。日暮,擁至棲霞庵,僧夜間聞呼「速殺我」不絕口,已而寂然。天明,已遇害。家丁存者猶十餘人,詢其不降而戮之,偕死一處,陸正先亦同殉。有維新上人者,在圍城中與應元曉夜共事,應元所著《和眾成城》略,維新以授黃子心,子心又旁采見聞,著閻公死守孤城狀。

陳明遇令閉衙舉火,焚死男女大小共四十三人,自持刀至兵備道前,下騎搏戰,身負重創,握刀僵立,倚壁上不仆。

訓導馮厚敦,公服縊於明倫堂。妻與姊投井死。中書戚勳、諸生許用合門焚死。

八月二十二日,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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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猶巷戰不已,清兵用火攻敗之。四民駢首就死,咸以先死為幸,無一人順從者。下令從東門出者,不禁。又下令十三歲以下童子,不殺。

男女老少,赴水蹈火,自刎投繯者,不能悉記。內外城河、泮河、孫郎中池、玉帶河、湧塔庵池,裏教場河,處處填滿,疊屍數重,投四眼井者,二百餘人。

二十三日,止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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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城殺盡,然後封刀。午後,出榜安民,城中所存無幾,躲在寺觀塔上隱僻處及僧某某等共計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日,城內死者,九萬七千餘人;城外死者,七萬五千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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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清入關暴政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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