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勢論十二章/開要章第九

開要章第九
作者:王羲之

夫作字之勢,飾甚是為難,鋒銛來去之則反復還往之法在乎精熟尋察,然後下筆作,ノ字不宜遲,乀不宜緩,而腳不宜賒,腹不宜促,又不宜斜,角不宜峻,不用作其稜角二字合為一體,(並不宜闊)重不宜長,單不宜小,復不宜大,密勝乎疏,短勝乎長。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