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曹聚仁先生信

答曹聚仁先生信
作者:魯迅
1934年8月2日
收入《且介亭雜文》。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四年八月上海《社會月報》第一卷第三期。

聚仁先生:

關於大眾語的問題,提出得真是長久了,我是沒有研究的,所以一向沒有開過口。但是現在的有些文章覺得不少是「高論」,文章雖好,能說而不能行,一下子就消滅,而問題卻依然如故。

現在寫一點我的簡單的意見在這裡:一,漢字和大眾,是勢不兩立的。

二,所以,要推行大眾語文,必須用羅馬字拼音(即拉丁化,現在有人分為兩件事,我不懂是怎麼一回事),而且要分為多少區,每區又分為小區(譬如紹興一個地方,至少也得分為四小區),寫作之初,純用其地的方言,但是,人們是要前進的,那時原有方言一定不夠,就只好採用白話,歐字,甚而至於語法。但,在交通繁盛,言語混雜的地方,又有一種語文,是比較普通的東西,它已經採用著新字彙,我想,這就是「大眾語」的雛形,它的字彙和語法,即可以輸進窮鄉僻壤去。中國人是無論如何,在將來必有非通幾種中國語不可的運命的,這事情,由教育與交通,可以辦得到。

三,普及拉丁化,要在大眾自掌教育的時候。現在我們所辦得到的是:(甲)研究拉丁化法;(乙)試用廣東話之類,讀者較多的言語,做出東西來看;(丙)竭力將白話做得淺豁,使能懂的人增多,但精密的所謂「歐化」語文,仍應支持,因為講話倘要精密,中國原有的語法是不夠的,而中國的大眾語文,也決不會永久含胡下去。譬如罷,反對歐化者所說的歐化,就不是中國固有字,有些新字眼,新語法,是會有非用不可的時候的。

四,在鄉僻處啟蒙的大眾語,固然應該純用方言,但一面仍然要改進。譬如「媽的」一句話罷,鄉下是有許多意義的,有時罵罵,有時佩服,有時讚歎,因為他說不出別樣的話來。先驅者的任務,是在給他們許多話,可以發表更明確的意思,同時也可以明白更精確的意義。如果也照樣的寫著「這媽的天氣真是媽的,媽的再這樣,什麼都要媽的了」,那麼於大眾有什麼益處呢?

五,至於已有大眾語雛形的地方,我以為大可以依此為根據而加以改進,太僻的土語,是不必用的。例如上海叫「打」為「吃生活」,可以用於上海人的對話,卻不必特用於作者的敘事中,因為說「打」,工人也一樣的能夠懂。有些人以為如「像煞有介事」之類,已經通行,也是不確的話,北方人對於這句話的理解,和江蘇人是不一樣的,那感覺並不比「儼乎其然」切實。

語文和口語不能完全相同;講話的時候,可以夾許多「這個這個」「那個那個」之類,其實並無意義,到寫作時,為了時間,紙張的經濟,意思的分明,就要分別刪去的,所以文章一定應該比口語簡潔,然而明瞭,有些不同,並非文章的壞處。

所以現在能夠實行的,我以為是(一)制定羅馬字拼音(趙元任的太繁,用不來的);(二)做更淺顯的白話文,採用較普通的方言,姑且算是向大眾語去的作品,至於思想,那不消說,該是「進步」的;(三)仍要支持歐化文法,當作一種後備。

還有一層,是文言的保護者,現在也有打了大眾語的旗子的了,他一方面,是立論極高,使大眾語懸空,做不得;別一方面,借此攻擊他當面的大敵——白話。這一點也須注意的。要不然,我們就會自己繳了自己的械。專此布復,即頌時綏。

迅上。八月二日。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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