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河中節度並耀德軍敕

罷河中節度並耀德軍敕
作者:李豫 
(唐代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48

國中事,海內不康,殲厥渠魁,人自為戰,其死亡者,可勝紀乎!非其父兄,即其子弟,責實繇朕,禍非自天。念茲恟恟,痛入骨髓,明神散亂,元惡就誅。四胡既平,罔不相賀,遂欲衣裳為會,天下偃兵。備七德之武,同五星之色,成朕之誌,實惟良臣。關內河東副元帥朔方河東節度使兼侍中中書令汾陽郡王子儀。邁德濟時,盡忠尤國。切勤王之義,急偃伯之期,思拯生人,免其湯火。善陳利害,屢進封章,以艱阻厎寧,務於清靜。地非要害,不可猶開幕府;事無防遏,不可更置轅門。請停河中節度並耀德軍,宜依。罷茲凶器,姑欲息人,離散可要,瘡痍可復。率是道也,仁遠乎哉!朕心所嘉,期於至理。宜示中外,明政體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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