羣書治要/卷三十二

卷三十一 羣書治要
卷三十二
作者:魏徵 
卷三十三

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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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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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地牧民者,務在四時,守在倉廩,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上服度則六親固,四維張則君令行,四維不張,國乃滅亡,國有四維,一維絕則傾,二維絕則危,三維絕則覆,四維絕則滅,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滅不可復錯也。

四維,一曰禮,二曰義,三曰廉,四曰耻,政之所行本書行作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民惡憂勞,我逸樂之,民惡貧賤,我富貴之,民惡危墜,我存安之,民惡滅絕,我生育之,能逸樂之,則民為之憂勞,能富貴之,則民為之貧賤,能存安之,則民為之危墜,能生育之,則民為之滅絕,故刑罰不足以恐其意,殺戮不足以服其心,故刑罰繁而意不恐,則令不行矣。殺戮衆而心不服,則上位危矣。故從其四欲,則遠者自親,行其四惡,則近者叛之,故知與之為取者,政之寶也。

措國於不傾之地,積於不凋凋作涸之倉,藏於不竭之府,下令於流水之原,使民於不争之官,明必死之路,開必得之門,不為不可成,不求不可得,不處不可久,不行不可復,措國於不傾之地,授有德也。積於不凋之倉,務五穀也。藏於不竭之府,養桑麻、育六畜也。下令於流水之原,令順民心也。使民於不争之官,使民各為其所長也。明必死之路,嚴刑罰也。開必得之門,信慶賞也。不為不可成,量民力也。不求不可得,不强民以其所惡也。不處不可久,不偷取壹世也。不行不可復,不欺其民也。

如地如天,何私何親,如月如日,維君之節,御人之轡,在上之所貴,導民之門,在上之所先,召民之路,在上之所好惡,故君求之則臣得之,君嗜之則臣食之,君好之則臣服之,無蔽汝惡,無異汝度,賢者將不汝助,言室滿室,言堂滿堂,是謂聖王,城郭溝渠,不足以固守,兵甲勇力,不足以應敵,博地多財,不足以有衆,唯有道者,能備患於未形也。天下不患無臣,患無君以使人人作之,天下不患無財,患無人以分之,故知時者可立以為長,無私者可置以為政,審於時而察於用而能備官者,可奉以為君也。緩者後於事,吝於財者失所親,信小人者失士。

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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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而不可復者,君不言也。行而不可再者,君不行也。凡言而不可復,行而不可再者,有國者之大禁也。

權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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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乘之國,兵不可以無主,土地博大,野不可以無吏,百姓殷衆,官不可以無長,操民命,朝不可以無政,地博而國貧者,野不闢也。民衆而兵弱者,民無取也。故末産不禁,則野不闢,賞罰不信,則民無取,野不闢,民無取,外不可以應敵,內不可以固守,地闢而國貧者,舟輿飾,臺榭廣也。賞罰信而兵弱者,輕用衆,民使勞也。民勞則力竭,賦斂厚則下怨上,民力竭則令不行,下怨上,令不行,而求敵勿謀己,不可得也。

欲為天下者,必重用其國,欲為其國者,必重用其民,欲為其民者,必重盡其力,無以畜之,則往而不可止也。無以牧之,則處而不可使也。遠人至而不去,則有以畜之也。民衆而可壹,則有以牧之也。見其可也。喜之有徵,見其不可也。惡之有刑,賞罰信於其所見,雖其所不見,其敢為之乎。見其可也。喜之無徵,見其不可也。惡之無刑,賞罰不信於其所見,而求其所不見之為之化,不可得也。

地之生財有時,民之用力有倦,而人君之欲無窮,以有時與有倦,養無窮之君,而度量不生於其間,則上下相疾矣。故取於民有度,用之有正正作止,國雖小必安,取於民無度,用之無正正作止,國雖大必危,身者治之本也。故上不好本事,則末産不禁,末産不禁,則民緩於時事而輕地利,輕地利而求田野之闢,倉廩之實,不可得也。商賈在朝,則貨財上流,婦言人事,則賞罰不信,男女無别,則民無廉耻,而求百姓之安安下有難字,兵士之死節,不可得也。

朝廷不肅,貴賤不明,長幼不分,度量不審,衣服無等,下賤侵節下賤侵節作上下凌節,而求百姓之尊主政令,不可得也。上好詐謀閑欺,臣下賦斂競得,使民偷壹,則百姓疾怨,而求下之親上,不可得也。有地不務本事,君國不能壹民,而求宗廟社稷之無危,不可得也。一年之計,莫如樹穀,十年之計,莫如樹木,終身之計,莫如樹人。

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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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君作立政。

君之所審者三,一曰德不當其位,二曰功不當其禄,三曰能不當其官,此三本者,治亂之原也。故國有德義未明於朝者,則不可加於尊位,功力未見於國者,則不可與重禄,臨事不信於民者,則不可使任大官,故德厚而位卑者謂之過,德薄而位尊者謂之失,寧過於君子,而無失於小人,過於君子,其為怨淺矣。失於小人,其為禍深矣。

君之所慎者四,一曰大位位作德不至仁,不可授國柄,二曰見賢不能讓,不可與尊位,三曰罰避親貴,不可使主兵,四曰不好本事,不務地利,而輕賦斂,不可與都邑,此四務者,安危之本也。故曰:卿相不得衆,國之危也。大臣不和同,國之危也。兵主不足畏,國之危也。民不懷其産,國之危也。故大德至仁,則操國得衆,見賢能讓,則大臣和同,罰不避親貴,則威行於鄰敵,好本事,務地利,則民懷其産矣。

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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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是而不能立,言非而不能廢,有功而不能賞,有罪而不能誅,若是而能理民者,未之有也。是必立,非必廢,有功必賞,有罪必誅,若是,治安矣。

五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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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聖王,所以取明名廣譽,厚功大業,顯於天下,不忘於後世,非得人者,未之嘗聞也。暴主之所以失國家,危社稷,覆宗廟,滅於天下,非失人者,未之嘗聞也。今有土之君,皆處欲安,動欲威,戰欲勝,守欲固,大者欲王天下,小者欲霸諸侯,而不務得人,是以小者兵挫而地削,大者身死而國亡。故曰:人不可不務也。此天下之極也。

曰:然則得人之道,莫如利之,利之道,莫如教之,故善為政者,田疇墾而國邑實,朝廷閑而官府治,公法行而私曲止,倉廩實而囹圄空,賢人進而奸民退,其君子上忠正而下諂諛,其士民貴武勇而賤得利,其庶人好耕農而惡飲食,於是財用足而食飲薪菜饒,是故上必寬裕而有解舍,下必聽從而不疾怨,上下和同而有禮義,故處安而動威,戰勝而守固。

不能為政者,田疇荒而國邑虛,朝廷凶而官府亂,公法廢而私曲行,倉廩虛而囹圄實,賢人退而奸民進,其君子上諂諛而下忠正,其士民貴得利而賤武勇,其庶人好飲食而惡耕農,於是財用匱而食飲薪菜乏,上彌殘苟而無解舍,下愈覆鷙而不聽從舊無其庶人至聽從三十七字,補之,上下交引而不和同,故處不安而動不威,戰不勝而守不固,是以小者兵挫而地削,大者身死而國亡,以此觀之,則政不可不慎也。

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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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賢而不舉,殆也。聞善而不索,殆也。見能而不使,殆也。親仁而不固、殆也。同謀而離、殆也。人主不周密,則正言直行之士危,正言直行之士危,則人主孤而無內,人主孤而無內,則人臣黨而成羣,使人主孤而無內,人臣黨而成羣者,此非人臣之罪也。人主之過也。號令已出又易之,禮義已行又止之,度量已制又遷之,刑法已措又移之,如是,則賞慶雖重,民不勸也。殺戮雖繁,民不畏也。使賢者食於能,鬥士食於功,賢者食於能,則上尊而民從,鬥士食於功,則卒輕患而傲敵,二者設於國,則天下治而主安矣。

凡赦者,小利而大害者也。故久而不勝其禍,無赦者,小害而大利者也。故久而不勝其福,故赦者,奔馬之委轡也。無赦者,痤疽之砭石也。先王制軒冕,足以著貴賤,不求其觀也。使君子食於道,小人食於力,君子食於道,則上尊而民順,小人食於力,則財厚而養足。

凡人君之所以為君者,勢也。勢在下則君制於臣,勢在上則臣制於君,故君臣之易位,勢在下也。故曰:堂上遠於百里,堂下遠於千里,門廷遠於萬里,今步者一日,百里之情通矣。堂上有事,十日而君不聞,此所謂遠於百里也。步者十日,千里之情通矣。堂下有事,一月而君不聞,此所謂遠於千里也。步者百日,萬里之情通矣。門廷有事,朞年而君不聞,此所謂遠於萬里也。故請入而不出謂之滅,出而不入謂之絕,入而不至謂之侵,出而道止謂之壅,滅絕侵壅之君者,非杜其門而守其户也。為政之有所不行也。

政者,正也。聖人明正以治國,故正者所以止過而逮不及也。過與不及,皆非正也。非正,則傷國一也。勇而不義傷兵,仁而不法傷正,故軍之敗也。生於不義,法之侵也。生於不正,故言有辯而非務者,行有難而非善者,故言必中務,不苟為辯,行必思善,不苟為難。

規矩者,方圓之正也。雖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規矩之正方圜也。故巧者能生規矩,不能廢規矩而正方圜,聖人能生法,不能廢法而治國,故雖有明智高行,背法而治,是廢規矩而正方圜也。賢人不至謂之蔽,忠臣不至至作用謂之塞,令之不行謂之障,禁而不止謂之逆,蔽塞障逆之君者,不杜其門而守其户也。為賢者之不至,令之不行也。

凡民從上也。不從口之所言,從情之所好也。上好勇則民輕死,上好仁則人輕財,故上之所好,民必甚焉。是故明君知民之必以上為心也。故置法以自治,立義義作儀以自正也。故上不行則民不從,是以有道之君,行法修制,公國壹民,以聽於世,忠臣直進,以論其能,明君不以禄爵私所愛,忠臣不誣能以干爵禄,君不私國,臣不誣能,行此道者,雖未大治,正民之徑徑作經也。

中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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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朝。公曰:寡人願聞國君之信。對曰:民愛之,鄰國親之,天下信之,此國君之信。公曰:善,請問信安始而可。對曰:始於為身,中於為國,成於為天下。公曰:請問為身。對曰:道血氣以求長年、長心、長德,此為身也。遠舉賢人,慈愛百姓,此為國也。法行而不苛,刑廉而不赦,此為天下也。

小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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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自莒反於齊,使鮑叔牙為宰。辭曰:君有加惠於其臣,使臣不凍餧,則是君之賜也。若必治國家,則非臣之所能也。其唯管夷吾乎。臣之所不如管夷吾者五,寬惠愛民,臣不如也。治國不失柄,臣不如也。忠信可結於諸侯,臣不如也。制禮義可法於四方,臣不如也。介胄執枹,立於軍門,使百姓皆加勇,臣不如也。夫管子、民之父母也。將欲治其子,不可以弃其父母。公曰:管夷吾親射寡人中鈎,殆於死,今乃用之、可乎。鮑叔曰:彼為其君也。君若宥而反之,其為君亦猶是也。公使人請之魯,囚管仲以與齊,桓公親迎之郊,遂與歸,禮之於廟而問為政焉。

管仲相三月,請論百官。公曰:諾。管仲曰:升降揖讓,進退閑習,臣不如隰朋,請立以為大行,闢土聚粟,盡地之利,臣不如寧戚,請立以為司司上有大字田,平原廣牧,車不結轍,士不旋踵,鼓之而三軍之士視死如歸,臣不如王子城父,請立以為大司馬,决獄折中,不殺不辜,不誣無罪,臣不如賓胥無,請立以為大大下有司字理,犯君顔色,進諫必忠,不避死亡,不撓貴富,臣不如東郭牙,請立以為大諫之官,此五子者,夷吾一不如,然君若欲治國强兵,則五子者存,若欲霸王,夷吾在此。桓公曰:善。

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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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在位,管仲、隰朋見,立有間,有貳鴻飛而過之。桓公嘆曰:今彼鴻鵠有時而南,有時而北,四方無遠,所欲至焉。寡人之有仲父,猶飛鴻之有羽翼也。若濟大水有舟楫也。仲父不壹言教寡人乎。管子對曰:君若將欲霸王舉大事乎。則必從其本事矣。桓公曰:敢問何謂其本。管子對曰:齊國百姓,公之本也。民甚憂飢,而税斂重,民甚懼死,而刑政險,民甚傷勞而上舉事不時,輕其税斂,則民不憂飢,緩其刑政,則民不懼死,舉事以時,則民不傷勞。桓公曰:寡人聞命矣。

霸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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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明王之所輕者馬與玉,其所重者,政與軍,然輕與人政而重與人馬,輕與人軍而重與人玉,重宮闕闕作門之勞勞作營而輕四境之守,其所以削也。聖人能輔時,不能違時,智者善謀,不如當時,精時者日少而功多,夫謀無主則困,事無備則廢,是以聖王務具其備,而慎守其時,以備待時,以時興事,德利百姓,威振天下,令行而不咈,近無不服,遠無不聽。

管仲復於桓公曰:任之重者莫如身,塗之畏者莫如口,期之遠者莫如年,以重任行畏塗至遠期,唯君子為能及矣。

君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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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之所以亂者四,內有疑妻之妾,此宮亂也。庶有疑嫡之子,此家亂也。朝有疑相之臣,此國亂也。任官無能,此衆亂也。四者無别,主失其體,羣官朋黨,以懷其私,則失强强作族矣。故妻必定,子必正,相必直立以聽,官必忠信以敬。

小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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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曰:身不善之患,無患人莫己知,民之觀也察矣。不可遁逃,故我有善則立譽我,我有過則立毁我,當人之毁譽也。則莫歸問於家矣。故明王有過,則反之於身,有善,則歸之於民,有過而反之身,則身懼,有善而歸之民,則民喜,往喜民,來懼身,此明王之所以治民也。今夫桀紂則不然,有善則反之於身,有過則歸之於民,有過而歸之於民,則民怒,有善而反之於身,則身驕,往怒民,來驕身,此其所以失身也。可無慎乎。

管仲有病。桓公往問之曰:仲父之病,病矣。若不可諱,將何以詔寡人。管仲對曰:臣願君之遠易牙、竪刁、堂巫、公子開方,夫易牙以調味事公。公曰:唯烝嬰兒之未嘗也。於是烝其首子而獻之公,人情非不愛其子也。於子之不愛,將何有於公,公喜宮而妒,竪刁自刑而為公治內,人情非不愛其身也。於身之不愛,將何有於公,公子開方事公十五年,不歸視其親,於親之不愛,焉能有於公。桓公曰:善。

管仲死,已葬,公召召作憎四子者廢之,逐堂巫而苛病起,逐易牙而味不至,逐竪刁而宮中亂,逐公子開方而朝不治。桓公曰:嗟,聖人固有悖乎。乃復四子者,處期年,四人作難,圍公一室,十日不通。公曰:嗟,死者無知則已,若有知,吾何面目以見仲父於地下,乃援素幭以裹首而絕,死十一日,蟲出於户,葬以揚門之扇,以不終用賢也。

桓公、管仲、鮑叔牙、寧戚四人飲,飲酣。桓公謂叔牙曰:盍不起為寡人壽乎。叔牙奉杯而起曰:使公無忘出而在於莒,使管仲無忘束縛在於魯也。使寧戚無忘飯牛車下也。桓公避席再拜曰:寡人與二大夫,能無忘夫子之言,則國之社稷必不危矣。

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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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必必作則難治,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則安鄉重家,安鄉重家則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則易治也。民貧則危鄉輕家,危鄉輕家則敢凌上犯禁,凌上犯禁則難治也。故曰:治國常富而亂國必必作常貧,是以善為國者,必先富民,然後治之,昔者,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壹,號令不同,然俱王天下者,何也。必國富而粟多也。夫富國多粟,生於農,故先王貴之,凡為國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巧,末作文巧禁,則民無所游食,民無所游食,則必農,民事農則富。

先王者善為民除害興利,故天下之民歸之,所謂興利者,利農事也。所謂除害者,禁害農事也。國富則安鄉家,安鄉家則雖變俗易習,敺衆移民,至於殺之,而不怨也。民貧則輕家易去,輕家易去,則上令不能必行必行下舊無上令至必止十二字,補之,上令不能必行,則禁不能必止,禁不能必止,則戰不必勝,守不必固矣。夫令不必行,禁不必止,戰不必勝,守不必固。命之曰:寄生之君,此由不利農少粟之害也。粟者,王者之本事也。人主之大務,治國之道也。

桓公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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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桓公問管子曰:吾念有而勿失,得而勿忘,為之有道乎。對曰:勿創勿作,時至而隨,無以私好惡害公正,察民所惡以自為戒,黄帝立明臺之議,堯有衢室之問,舜有告善之旌,禹立諫鼓於朝,湯有總街之庭,以觀民誹也。此古聖帝明王所以有而勿失,得而勿忘者也。

形勢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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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無解字,加之。

人主之所以令則行,禁則止者,必令於民之所好,而禁於民之所惡也。民之情莫不欲生而惡死,莫不欲利而惡害也。故上令於生利人則令行,禁於殺害人則禁止矣。令之所以行者,必民樂其政也。而令乃行。故曰:貴有以行令也。

人主之所以使下盡力而親上者,必為天下致利除害也。故德澤加於天下,惠施厚於萬物,父子得以安,羣生得以育,故萬民歡盡其力而樂為上用,入則務本疾作,以實倉廩,出則盡節死敵,以安社稷,雖勞苦卑辱,而不敢告也。民利之則來,害之則去,民之從利也。如水之走下,於四旁無擇也。故欲來民者,先起其利,雖不召而民自至,設其所惡,雖召之而民不可來也。莅民如父母,則民親愛之,導民民作之純厚,遇之有實,雖不言曰吾親民,而民親矣。莅民如仇讎,則民疏之,導之不厚,遇之無實,雖言曰吾親民,民不親也。

聖人擇可言而後言,擇可行而後行,偷得利而後有害,偷得樂而後有憂者,聖人不為也。故聖人擇言必顧其累,擇行必顧其憂。

聖人之求事也。先論其理義,計其可否,故義則求之,不義則止,可則求之,不可則止,故其所得事者,常為身寶,小人人下有之求事也。不論其理義,不計其可否,不義亦求之,不可亦求之,故其所得事者,未嘗為賴也。故曰:必得之事不足賴也。

人主者,温良寬厚,則民愛之,整齊嚴莊,則民畏之,故民愛之則親,畏之則用,夫民親而為用,主之所急也。故曰:且懷且威,則君道備矣。

人主能安其民,則民事其主,如事其父母,故主有憂則憂之,有難則死之,人主視民如土,則民不為用,主有憂則不憂,有難則不死。故曰:莫樂之則莫哀之,莫生之則莫死之。

民之所以守戰至死而不衰者,上之所以加施於民者厚也。故上施厚則民之報上亦厚,上施薄則民之報上亦薄,故薄施而厚責,君不能得於臣,父不能得於子。

民之從有道也。如飢之先食也。如寒之先衣也。如暑之先陰也。故有道則民歸之,無道則民去之,故道在身則言自順,行自正,事君自忠,事父自孝,遇人自理,天之道滿而不溢,盛而不衰,明主法象天道,故貴而不驕,富而不奢,故能長守富貴,久有天下而不失也。故曰:持滿者與天。

明主救天下之禍,安天下之危者也。必待萬民之為用也。而後能為之。故曰:安危者與人,地大國富,民衆兵强,此盛滿之國也。雖已盛滿,無德厚以安之,無度數以治之,則國非其國,而民非其民也。故曰:失天之度,雖滿必涸,臣不親其主,百姓不信其吏,上下離而不和,故雖自安,必且危之。故曰:上下不和,雖安必危。

古者,三王五伯,皆人主之利天下者也。故身貴顯而子孫被其澤,桀、紂、幽、厲,皆人主之害天下者也。故身困傷而子孫蒙其禍。故曰:疑今者察之古,不知來者視之往。

古者,武王地方不過百里,戰卒之衆不過萬人,然能戰勝攻取,立為天子,而世謂之聖王者,知為之術也。桀、紂貴為天子,富有海內,地方甚大,戰卒甚衆,然而身死國亡,為天下戮者,不知為之術也。故能為之則小可以為大,賤可以為貴,不能為之,則雖為天子,人猶奪之。

明主度量人力之所能為而後使焉。故令於人之所能為則令行,使於人之所能為則事成,亂主不量人力,令於人之所不能為,故其令廢,使於人之所不能為,故其事敗,夫令出而廢,舉事而敗,此强不能之罪也。

明主不用其智而任聖人之智,不用其力而任衆人之力,故以聖人之智思慮者,無不知也。以衆人之力起事者,無不成也。能自去而因天下之智力起,則身逸而福多,亂主獨用其智而不任聖人之智,獨用其力,而不任衆人之力,故其身勞而禍多。故曰:獨任之國國舊作圖,改之,勞而多禍。

明主者,人未之見,而皆有親心焉者,有使民親之之道也。故其位安而民往之。故曰:未之見而親焉。可以往矣。

人主出言不逆於民心,不悖於理義,其所言足以安天下者也。人唯恐其不復言也。出言而離父子之親,疏君臣之道,害天下之衆,此言之不可復者也。故明君不言也。

人主身行方正,使人有理,遇人有禮,行舊無行字,補之發於身,而為天下法式,人唯恐其不復行也。身行不正,使人暴虐,遇人不信,行發於身,而為天下笑者,此不可復之行也。故曰:行而不可再者,君不行也。

言之不可復者,其言不信也。行之不可再者,其行暴賊也。故言而不信,則民不附,行而暴賊,則天下怨,民不附,天下怨,此滅亡之所從生也。故明主禁之。故曰:凡言行之不可復者,有國者之大禁也。

板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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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國有三器,亂國有六攻,明君能勝六攻而立三器,故國治,不肖君不能勝六攻而立三器,故國不治,三器者何也。曰:號令也。斧鉞也。禄賞也。六攻者何也。曰:親也。貴也。貨也。色也。巧佞也。玩好也。三器之用何也。曰:非號令無以使下,非斧鉞無以威衆,非禄賞無以勸民,六攻之敗何也。曰:雖不聽而可以得存,雖犯禁而可以得免,雖無功而可以得富,夫國有不聽而可以得存者,則號令不足以使下,有犯禁而可以得免者,則斧鉞不足以威衆,有無功而可以得富者,則禄賞不足以勸民,號令不足以使下,斧鉞不足以威衆,禄賞不足以勸民,則人君無以自守也。

明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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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主者,審於法禁而不可犯也。察於分職而不可亂也。故羣臣不敢行其私,貴臣不得蔽賤,近者不得塞遠,孤寡老弱,不失其職,此之謂治國。故曰:所謂治國者,主道明也。

法度者,主之所以制天下而禁奸邪也。私意者,所以生亂長奸而害公正也。故法度行則國治,私意行則國亂,明主雖心之所愛而無功者弗賞也。雖心之所憎而無罪者弗罰也。案法式而驗得失,非法度不留意焉。故曰:先王之治國也。不淫意於法之外。

明主之治國也。案賞罰賞罰作其當宜,行其正理,其當賞者,羣臣不得辭也。其當罰者,羣臣弗敢避也。夫賞功誅罪者,所以為天下致利除害也。草茅弗去,則害禾穀,盗賊弗誅,則傷良民,夫舍公法而行私惠,則是利奸邪而長暴亂也。行私惠而賞無功,則是使民偷幸而望於上也。行私惠而赦有罪,則是使民輕上而易為非也。夫舍公法,用私惠,明主弗為也。故曰:不為惠於法之內。

權衡者,所以起輕重之數也。然而人弗事者,非心惡利也。權不能為之多少其數,而衡不能為之輕重其量也。人知事權衡之無益,故弗事也。故明主在上位,則官不得枉法,吏不得為私,民知事吏之無益,故貨財不行於吏,權衡平正而待物,故奸詐之人不得行其私。故曰:有權衡之稱者,不可欺以輕重也。

尺寸尋丈者,所以得短長之情也。故以尺寸量短長,則萬舉而萬不失矣。是故尺寸之度,雖富貴衆强,不為益長,雖卑辱貧賤,弗為損短,公平而無所偏,故奸詐之人弗能誤也。故曰:有尋丈之數者,不可差以長短。

凡所謂忠臣者,務明法術,日夜佐主明於度數之理以治天下者也。奸邪之臣,知法術明之必治也。治則奸臣困而法術之士顯,是故奸邪之所務事者,使法無明,主無寤,而己得所欲也。故方正之臣得用,則奸邪之臣困傷矣。是方正之與奸邪,不兩進之勢也。奸邪之在主之側者,不能勿惡之,惟惡之則必候主間而日夜危之,人主弗察而用其言,則忠臣無罪而困死,奸臣無功而富貴。故曰:忠臣死於非罪,而邪臣起於非功。

富貴尊顯,久有天下,人主莫弗欲也。令行禁止,海內無敵,人主莫弗欲也。蔽欺侵陵,人主莫不惡也。失天下,滅宗廟,人主莫不惡也。忠臣之欲明法術,以致主之所欲,而除主之所惡者也。奸臣之擅主也。有以私危之,則忠臣無從進其公正之數矣。故曰:所死者非罪,所起者非功,然則為人臣者重私而輕公矣。

明主之擇賢人也。言勇者試之以軍,言智者試之以官,試於軍而有功者則舉之,試於官而事治者則用之,故以戰攻之事定勇怯,以官職之治定愚智,故勇怯愚智之見也。如白黑之分,亂主則不然,聽言而不試,故妄言者得用,任人而不課,故不肖者不困,故明主以法案其言而求其實,以官任其身而課其功,專任法不自舉焉。故曰:先王之治國也。使法擇人,弗自舉也。

凡所謂功者,安主上,利萬民者也。夫破軍殺將,戰勝攻取,使主無危亡之憂,而百姓無死虜之患,此軍士之所以為功者也。奉主法,治境內,使强不凌弱,衆不暴寡,萬民歡盡其力,而奉養其主,此吏之所以為功也。匡主之過,救主之失,明理義以導其主,主無邪僻之行,蔽欺之患,此臣之所以為功也。故明主之治也。明分職而課功勞,有功者賞,亂治者誅,誅賞之所加,各得其宜,而主不自與焉。故曰:使法量功,不自度也。

明主之治也。審是非,察事情,以度量案之,合於法則行,不合於法則止,功充其言則賞,不充則誅,故言智能者,必有見功而後舉之,言惡敗者,必有見過而後廢之,如此,則士上通而莫之能妒,不肖者困廢而莫之能舉。故曰:能不可蔽,而敗不可飾也。

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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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入復桓公曰:終歲之租金四萬二千金,請以一朝素賞軍士,桓公即即作曰,諾,期於泰舟之野朝軍士,桓公即壇而立。管子執枹而揖軍士曰:誰能陷陣破衆者,賜之百金,三問不對,有一人秉劍而前。問曰:幾何人之衆也。管子曰:千人之衆。曰:千人之衆,臣能陷之,賜之百金。管子又曰:兵接弩張,誰能得卒長者,賜之百金。問曰:幾何人卒之長也。管子曰:千人之長,千人之長舊無千人之長四字,補之,千人上疑脱曰字,臣能得之,賜之百金。管子又曰:誰能聽旌旗之所指,而得執將首者,賜之千金,言能得者累千人,賜之人千金,其餘言能外斬首者,賜之人十金,一朝素賞四萬二千金,廓然虛。

桓公惕然大息曰:吾曷以識此。管子曰:君勿患,且使外為名於其內,鄉為功於其親,家為德於其妻子,若此,則士必争名報德,無北之意矣。吾舉兵而攻,破其軍,并其地,則非特四萬二千金之利也。公曰:諾。

乃戒大將曰:百人之長,必為之朝禮,千人之長,必拜而送之,降兩級,其有親戚者,必遺之酒四石、肉四鼎,其無親戚者,必遺其妻子酒三石、肉三鼎,行教半歲,父教其子,兄教其弟,妻諫其夫。曰:見禮若此,不死列陣,可以反於鄉乎。

桓公終舉兵攻萊,戰於莒,鼓旗未相望,而萊人大遁,故遂破其軍,兼其地而虜其將,故未列地而封,未出金而賞,破萊軍,并其地,禽其君,此素賞之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