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決議案三八四(五)

聯合國大會383號決議 聯合國大會決議案三八四(五)
A/RES/384(V)
聯合國大會
1950年12月14日
聯合國大會385號決議
三八四(五).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干涉朝鮮事

大會

對遠東局勢,深表關切,

亟盼各方立卽採取步驟防止在朝鮮之衝突擴展至其他地區,並終止在朝鮮之戰事,然後採取進一步之措施俾能依據聯合國之宗旨及原則和平解決現有各項問題,

請大會主席組設三人團,主席本人在內,以決定籌商在朝鮮停止戰鬭行爲之妥善辦法之基礎,並儘速向大會提具建議。

一九五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第三二四次全體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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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主席於一九五〇年十二月十四日第三二五次全體會議時宣稱已設置三人團,由下列人員組成:Mr. L. B. Pearson(加拿大),Sir Benegal Rau(印度)及Mr. N.Entezam(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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