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芜湖市繁昌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芜湖市繁昌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芜湖市繁昌区统计局
2022年5月13日
https://www.wuhu.gov.cn/openness/public/6604731/34397211.html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区于2018年11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全区统一采用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创新应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全面完成调查任务。“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集了43656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15372.17公顷(230582.55亩)。其中,水田13787.96公顷(206819.40亩),占比89.69%;水浇地56.93公顷(853.95亩),占比0.37%;旱地1527.28公顷(22909.20亩),占比9.94%。耕地面积全区前两位的为孙村镇、平铺镇,占全区耕地的51.03%。全区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1648.07公顷(174721.05亩),占比75.77%;位于 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315.49公顷(34732.35亩),占比15.06%;位于 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 1343.50公顷(20152.5亩),占比8.7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面积57.74公顷(866.10亩),占比0.38%;位于 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面积7.37公顷(110.55亩),占比0.05%。

二、园地459.55公顷(6893.25亩)。其中,果园163.24公顷(2448.60亩),占比35.52%;茶园154.42公顷(2316.30亩),占比33.60%;其他园地141.89公顷(2128.35亩),占比30.88%。园地面积全区前两位的为孙村镇、平铺镇,占全区园地的70.79%。

三、林地24116.03公顷(361740.45亩)。其中,乔木林地16094.62公顷(241419.30亩),占比66.74%;竹林地77.87公顷(1168.05亩),占比0.32%;灌木林地193.50公顷(2902.50亩),占比0.80%;其他林地7750.04公顷(116250.60亩),占比32.14%。林地面积全区前三位的为孙村镇、繁阳镇、峨山镇,占全区林地的67.71%。

四、草地150.88公顷(2263.20亩)。均为其他草地。草地面积全区前三位的为孙村镇、经济开发区、峨山镇,占全区草地的55.77%。

五、湿地64.87公顷(973.0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区涉及2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64.33公顷(964.95亩),占比99.17%;沼泽地0.54公顷(8.10亩),占比0.83%。湿地面积全区前两位的为荻港镇、平铺镇,占全区湿地的75.46%。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982.47公顷(149737.0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972.99公顷(44594.85亩),占比29.78%;村庄用地5115.29公顷(76729.35亩),占比51.25%;采矿用地1761.29公顷(26419.35亩),占比17.6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32.90公顷(1993.50亩),占比1.33%。

七、交通运输用地1222.93公顷(18343.95亩)。其中,铁路用地105.82公顷(1587.30亩),占比8.65%;公路用地711.46公顷(10671.90亩),占比58.18%;农村道路356.13公顷(5341.95亩),占比29.12%;港口码头用地37.56公顷(563.40亩),占比3.07%;管道运输用地11.96公顷(179.40亩),占比0.9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496.83公顷(97452.45亩)。其中,河流水面1809.61公顷(27144.15亩),占比27.85%;湖泊水面277.54公顷(4163.10亩),占比4.27%;水库水面168.10公顷(2521.50亩),占比2.59%;坑塘水面2579.75公顷(38696.25亩),占比39.71%;沟渠1156.88公顷(17353.20亩),占比17.81%;水工建筑用地504.95公顷(7574.25亩),占比7.7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全区前两位的为孙村镇、平铺镇,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1.0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基础调查。本次调查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土地权属状况和地类变化情况,也反映出我区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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