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修正案)
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 (修正案) 中華民國8年(1919年)11月29日 发布于中華民國9年2月教育部訓令第53號 |
此議案曾作為教育部1920年2月訓令第53號公布。參見中國現代文學史資料叢書乙種,阿英主編:《中國新文學大系·史料、索引》第240頁。1936年2月上海良友圖書印刷公司出版 |
一 釋名
编辑本議案所謂「標點符號」,含有兩層意義:一是「點」的符號,一是「標」的符號。「點」即是點斷,凡用來點斷文句,使人明白句中各部分在文法上的位置和交互的關係的,都屬於「點的符號」,又可叫做「句讀符號」。下條所舉的句號,點號,冒號,分號四種屬於此類。「標」即是標記。凡用來標記詞句的性質種類的,都屬於「標的符號」。如問號是表示疑問的性質的,引號是表示某部分是引語的,私名號是表示某名詞是私名的,舊有「文字符號」、「句讀符號」等名稱,總不能包括這兩項意義,故採用高元先生《論新標點之用法》一篇(《法政學報》第八期)所用「標點」兩字,定名為「標點符號」。
二 標點符號的種類和用法
编辑中國文字的標點符號很不完備。最古只有「離經辨志」的方法(見《學記》。鄭玄注,離經句絕也)。大概把每句離開一二字寫,如宋版《史記》的《索隱述贊》的寫法。漢儒講究章句,始用「句讀」(何休《公羊傳》序云:「援引他經,失其句讀」。《周禮》注:「鄭司農讀『火』絕之」。讀字徐邈音豆,見《經典釋文》),又稱「句投」(馬融《長笛賦》),又稱「句度」(皇甫湜《與李生書》)。大概語意已完的叫做句,語氣未完而須停頓的叫做讀。但是漢、唐人所用的符號已不可考見。只有《說文》有「乚」字,說是鈎識用的,又有「、」字,說是絕止用的,不知是否當時的句讀符號。唐末五代以後,有了刻版書,但是大概沒有標點符號。到了宋朝,館閣校書的始用旁加圈點的符號。宋岳珂《九經三傳沿革例》說:「監蜀諸本皆無句讀,惟建本始仿館閣校書式從旁加圈點,開卷瞭然,於學者為便,然亦但句讀經文而已。惟蜀中字本與興國本並點注文,益為周盡」。《增韻》也說:「今秘省校書式,凡句絕則點於字之旁,讀分則微點於字之中間。」這兩條說宋代用句讀符號最明白。現在所傳的宋相台岳氏本《五經》,即是用這種符號的。佛經刻本也多用此法。後來的文人用濃圈密點來表示心裡所賞識的句子,於是把從前文法的符號變成了賞鑒的符號,就連古代句讀的分別都埋沒了。現在有些報紙書籍,無論什麼樣的文章都是密圈圈到底,不但不講文法的區別,連賞鑒的意思都沒有了。這種圈點和沒有圈點有什麼分別?
如此看來,中國舊有的標點符號只有一個句號,一個讀號,遠不如西洋的完備。用符號的本意,千言萬語,只是要文字的意思格外明白,格外正確。既然如此,自當採用最完備的法式。因此,本案所主張的標點符號大致是採用西洋最通行的符號,另外斟酌中國文字的需要,變通一兩種,並加入一兩種。這些符號可總名為「新式標點符號」。此外舊有的一圈一點的符號,雖然極不完備,究竟也很有用處。當此文法學知識不曾普及的時候,這種簡單的符號似乎也不可廢。因此,本案把這兩種符號的用法也仔細分別出來,另叫做「舊式點句符號」。附在後幅,備學者參考採用。
新式標點符號
编辑(一)句號 。或 .
凡成文而意思已完足的,都是句。每句之末,須用句號。
(例)子說。——《論語》
白黑,商徵,膻焦,甘苦,彼之名也;愛憎,韻舍,好惡,嗜逆,我之分也。——《尹文子》。
(二)點號 、或 ,
點號的用處最大,又最複雜,現在且舉幾種最重要的:
(甲)用來分開許多連用的同類詞,或同類兼詞(合幾字不成句,也不成分句的,名為兼詞)
(例)分魯公以大路,大旂,夏後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氏六族。——《左傳》,定四年。
君子之道,淡而不厭,簡而文,溫而理,知遠之近,知風之自,知微之顯。——《中庸》。
(乙)凡外動詞的止詞,因為太長了,或因為要人重讀他,所以移在句首時,必須用點號分開。
(例)凡爾器用財賄,無置於許。——《左傳》,隱十一。(「凡爾器用財賄」是「置」的止詞。)
自鬻以成其君,鄉黨自好者不為。——《孟子》。(「自鬻以成其君」,是「為」的止詞。)
(丙)凡介詞所管的司詞,移在句首時,必須用點號分開。
(例)趙王所為,客輒以報臣。——《史記·信陵君傳》。(「趙王所為」是「以」的司詞。)
所惡於上,毋以使下。——《大學》。(「所惡於上」是「以」的司詞。)
(丁)主詞太長了,或太複雜了,或要人重讀他,都該用點號使他和表詞分開。
(例)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孟》。(主詞太長)
子路,曾晳,冉有,公西華,侍坐。——《論》。(主詞複雜)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孟》。(主詞重讀)
(戊)用來分開夾注的詞句。
(例)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左》,隱三。
夫顓臾,昔者先王以為東蒙主,且在邦域之中矣,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為?——《論》。
(己)凡副詞,副詞的兼詞,或副詞的分句,應該讀斷時,須用點號分開。(有主詞和表詞,而語意未完的,名為分句。)
(例)初,鄭武公娶於申,曰武姜。——《左》,隱元。(副詞)
以德,則子事我者也。——《孟》。(副詞的兼詞)
民望之,若大旱之望雲霓也。——《孟》。(副詞的分句)
(庚)用來分開幾個不很快的平列分句。
(例)君子之所以教者五:有如時雨化之者,有成德者,有達材者,有答問者,有私淑艾者;此五者,君子之所以教也。——《孟》。
以上七種,不過略舉點號的重要用法。論點號最精細的莫如高元先生的《新標點之用法》,可以參看。
(三)分號 ;
(甲)一句中若有幾個很長的平列的兼詞或分句,須用分號把他們分開。
(例)白黑,商徵,膻焦,甘苦,彼之名也;愛憎,韻舍,好惡,嗜逆,我之分也。——《尹文子》。
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惡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於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謂絜矩之道。——《大學》。
(乙)兩個獨立的句子,在文法上沒有連絡,在意思上是連絡的,可用分號分開。
(例)他到這個時候還不曾來;我們先走罷。
放了他罷;他是一個無罪的好人。
這把刀子太鈍了;拿那把鋸子來。
以上各例,若用句號,便太分開了;若用點號,便太密切了。故分號最相宜。
(丙)幾個互相倚靠的分句,若是太長了,也應該用分號分開。
(例)原著的書既散失了這許多;於今又沒有發現古書的希望;於是有一班學者把古書所記各人的殘章斷句一一搜集成書。
這一長句里的三個分句,有「既」、「又」、「於是」等字連絡起來,是互相倚靠的分句,本不當分開。但是因為他們都是很長的,故可以用分號分開。
(四)冒號 :
(甲)總結上文。
(例)如(三)條(甲)之第二例,「此之謂絜矩之道」一句是總結上文。
(乙)總起下文。
(1)其下文為列舉的諸事。
(例)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論》。
(2)其下文為引語。
(例)《詩》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謂歟?——《論》。
(五)問號 ?
表示疑問。
(例)其斯之謂歟?——《論》。(問)
鄉黨自好者不為,而謂賢者為之乎?——《孟》。(反問)
其然,豈其然乎?——《論》。(疑)
(六)驚嘆號 !
表示情感或願望等。
(例)唉!豎子不足與謀!——《史記》。(嘆恨)
野哉!由也!——《論》。(責怪)
來!吾道乎先路。——《離騷》。(願望)
王庶幾改之!予日望之!——《孟》。(願望)
(七)引號 「」 『』
(甲)表示引用的話的起結。
(例)《詩》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謂歟?
(乙)表示特別提出的詞句。
(例)然則「可以為」未必為「能」也。雖不「能」,無害「可以為」。然則「能不能」之與「可不可」,其不同遠矣。——《荀子·性惡》。
(八)破折號 ——
(甲)表示忽轉一個意思。
(例)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漣猗。——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廛兮?(《詩·伐檀》)
(乙)表示夾注。與()同用法。
(例)夫顓臾,——昔者先王以為東蒙主,且在邦域之中矣,——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為?(《論》)
(丙)表示總結上文幾小段。與「:」略同。
(例)上文(三)條(甲)的第二例末句也可加用「——」。
所惡於上:……毋以交於右:——此之謂絜矩之道。
如此,就更把總結上文的意思表出來了。
(九)刪節號 ……
表示刪去或未完。
(例)如上條(丙)例。
(十)夾注號 ()[]
(例)宋儒不明校勘訓詁之學(朱子稍知之而不甚精),故流於空疏,流於臆說。
(十一)私名號 孔丘
凡人名,地名,朝代名,學派名,宗教名:一切私名都於名字的左邊加一條直線。向來我們都用在右邊,後來覺得不方便,故改到左邊。橫行便加在下邊。私名號用在左邊,有幾層長處:(1)可留字的右邊為注音字母之用,(2)排印時不致使右邊的別種標點符號(如;?之類)發生困難。
(例) 宋徽宗 宣和五年,波斯的大詩人倭馬死了。
(十二)書名號 漢魏六朝百三家集
凡書名或篇名都於字的左邊加一條曲線。橫行便加在下邊。
(例)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孟子。
(十三)附則
(甲)句,點,分,冒,問,驚嘆六種符號,最好都放在字的下面。
(乙)每句之末,最好是空一格。
(丙)每段開端,必須低兩格。
附錄 舊式點句符號
编辑(一)圈號 。
表示一句或一分句。
(例)子說。(新式用句號。)
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惡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於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謂絜矩之道。(新式前五圈用分號,後一圈用冒號。)
鄉黨自好者不為、而謂賢者為之乎。(新式用問號。)
放了他罷。他是一個無罪的好人。(新式用分號。)
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新式用冒號。)
君子之所以教者五。有如時雨化之者。有成德者。有達材者。有答問者。有私淑艾者。此五者、君子之所以教也。(新式第一圈及第六圈用冒號,第二至五圈用點號。)
王庶幾改之。予日望之。(新式用驚嘆號。)
野哉、由也。(新式用驚嘆號。)
(二)點號 、
(1)凡新式用點號之處,都可用點。
(例)參看上文點號下所舉各例。
(2)有時可代分號。
(例)他到這個時候還不曾來、我們先走罷。
這把刀子太鈍了、拿那把鋸子來。
(3)總起下文的冒號,如下文不很長,都可用點。
(例)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此例可用圈,也可用點。如「君子有九思」,下舉九事,太長了,故須用圈。)
《詩》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謂歟。(引語之前,無論引語長短,當該用點,不當用圈。)
(4)驚嘆詞若是很短的,可用點。
(例)唉、豎子不足與謀。
(附註)用舊式點句符號時,別種符號雖可勉強刪去,但引號似乎總不可少。若能加上私名號,便更好了。
三 理由
编辑我們以為文字沒有標點符號,便發生種種困難;有了符號的幫助,可使文字的效力格外完全,格外廣大。綜計沒有標點符號的大害處約有三種,小害處不可勝舉。
(一)沒有標點符號,平常人不能「斷句」,書報便都成無用,教育便不能普及。此害易見,不須例證。
(二)沒有標點符號,意思有時不能明白表示,容易使人誤解。
(例)歸有光的《寒花葬志》有「孺人每令婢倚几旁飯即飯目眶冉冉動孺人又指予以為笑」二十四字,可作兩種讀法,便有兩種不同的解說。
(1)孺人每令婢倚几旁飯,即飯。目眶冉冉動。
(2)孺人每令婢倚几旁飯;即飯,目眶冉冉動。
又如《荀子·正名篇》說:「異形離心交喻異物名實互紐」十二個字,楊倞注讀成三個四字句,郝懿行讀成兩個六字句,意思便大不相同了。假使著書的人用了標點符號,便不須註解的人隨意亂猜了。
(三)沒有標點符號,決不能教授文法。因為一篇之中,有章節的分段;一章一節之中,有句的分斷;一句之中,有分句(Clause),兼詞(Phrase嚴復譯為「仂語」),小頓(Pause,高元譯為「讀」)的區別;分句之中,又有主句和從句的分別:凡此種種區分,若沒有標點符號,決不能明白表示;既不能明白表示這些區別,文法的教授必不能滿意。
(例)《左傳》,昭七年:
匹夫匹婦強死,其魂魄猶能憑依於人,以為淫厲;況良霄——我先君穆公之胄,子良之孫,子耳之子,敝邑之卿,從政三世矣(鄭雖無腆,抑諺曰,「蕞爾國」,而三世執其政柄,其用物也弘矣,其取精也多矣),其族又大,——所憑厚矣,而強死,能為鬼,不亦宜乎?
這一長句,若從文法結構上分析起來,非用許多符號不可。若沒有符號,必致囫圇吞下去,文法上各部分互相照應的地方必不能看出來。若全用一種圈子,豈不成了十幾句了,那能表示造句的文法呢?
因為這些害處,所以這幾年以來國內國外的中國學者很有些人提倡採用一種新式的標點符號。鼓吹最早的是《科學雜誌》。《科學》雖是橫行的,也曾討論直行標點的用法。後來《新青年》、《太平洋》、《新潮》、《每周評論》、《北京法政學報》等直行的雜誌也盡量採用新式的標點。國立北京大學所出版的《大學叢書》、《大學月刊》及《模範文選》、《學術文錄》等書也多用標點。上海的《東方雜誌》也有全用標點的文章。這幾年的實地試驗,引起了許多討論,現在國內明白事理的人,對於符號的形式雖然還有幾點異同的意見,但是對於標點符號的重要用處,大概都沒有懷疑的了。
因此我們想請教育部把這幾種標點符號頒行全國,使全國的學校都用符號幫助教授;使全國的報館漸漸採用符號,以便讀者;使全國的印刷所和書店早日造就出一班能排印符號的工人,漸漸的把一切書籍都用符號排印,以省讀書人的腦力,以謀教育的普及。這是我們的希望。
馬裕藻 周作人
提議人 朱希祖 劉 復
錢玄同 胡 適
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夜修正 胡適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62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6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包括兩岸四地、馬來西亞),屬於公有領域。
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区(包括新加坡、加拿大、韓國、新西蘭),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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