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告〔2018〕30号
← | 证监会公告〔2018〕29号 | 【第30号公告】《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 证监会公告〔2018〕30号 2019年10月12日 发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监会公告〔2018〕31号 |
中国证监会网站 |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
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
证监会公告〔2018〕30号
现公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