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降宗正少卿李子鴻等敕

責降宗正少卿李子鴻等敕
作者:李恆 
(唐穆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66

宗廟之禮,嚴肅居先,薦告之詞,精審為切。方將升祔,安可九室皆同?既已祧遷,豈宜四昭鹹在。宗正少卿李子鴻,實司祠事,誤進祝文,罪有根源,理難降減,宜停見任。博士既失於詳定,御史又曠其監臨,若不薄懲,恐乖至敬。王彥威宜罰兩月俸料,削一階;崔鄲宜罰一季俸料,削兩階。其後禮合變文,事宜中節者,太常博士不得更稱舊制,致有差殊。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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