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張童子序
作者:韓愈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555

天下之以明二經舉於禮部者,歲至三千人。始自縣考試,定其可舉者,然後升於州若府。其不能中科者,不與是數焉。州若府總其屬之所升,又考試之如縣,加察詳焉,定其可舉者,然後貢於天子,而升之有司。其不能中科者,不與是數焉,謂之鄉貢。有司者總州府之所升而考試之,加察詳焉,第其可進者,以名上於天子而藏之,屬之吏部,歲不及二百人,謂之出身。能在是選者,厥惟艱哉!二經章句,僅數十萬言,其傳注在外,皆誦之,又約知其大說,繇是舉者,或遠至十餘年,然後與乎三千之數,而升於禮部矣,又或遠至十餘年,然後與乎二百之數,而進於吏部矣,班白之老半焉。昏塞不能及者,皆不在是限,有終身不得與者焉。張童子生九年,自州縣達禮部,一舉而進立於二百之列。又二年,益通二經。有司復上其事,繇是拜衛兵曹之命。人皆謂童子耳目明達,神氣以靈,餘亦偉童子之獨出於等夷也。童子請於其官之長,隨父而寧母。歲八月,自京師道陝,南至虢,東及洛師,北過大河之陽,九月始來及鄭。自朝之聞人,以及五都之伯長群吏,皆厚其餼賂,或作歌詩以嘉童子,童子亦榮矣。雖然,愈當進童子於道,使人謂童子求益者,非欲速成者。夫少之與長也異觀:少之時,人惟童子之異,及其長也,將責成人之禮焉。成人之禮,非盡於童子所能而已也,然則童子宜暫息乎其已學者,而勤乎其未學者可也。

愈與童子俱陸公之門人也,慕回、路二子之相請贈與處也,故有以贈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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