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隱先生遺稿/別集卷二
靑松齋辨錄下
编辑宋李問答辨
编辑李喜朝以不參門生疏之故。大爲宋相所怒。作此問目。以悅其意云。玄石之所言也。然其問目本草。不必盡然。而宋相自以己意。自問自答。有若出於喜朝者然云。其靦然面目。不畏人知有如此者。可謂千奇百怪矣。
李問曰。出於尊周統衛朱道之意。誠如所敎云云。宋答曰。聖上發端。賤臣進說云者。自是實狀也云云。
宋相丁卯之疏。實爲無端。主意則在下一節。而托於衛朱道。故上一節則又假尊周統。以爲頭辭耳。其引筵中上敎。與下一節引臺啓之言一般。若觀自是實狀之語。則可知其非實狀。〈蓋其心在他。自知其非實狀。故不覺其自明如此耳。〉抑所謂尊周統衛朱道者。從前建此宗旨。以爲一生本領。而都出於假借。以爲發身制人之術。謂可以欺人豈不悖哉。噫。今此之事。其心豈眞以爲吾之爲此疏。爲尊周統衛朱道而發哉。特以誑嚇而已。喜朝亦豈以彼之爲此疏。眞爲尊周統衛朱道而發耶。特以迎合而已。師生之間。懷利以相接。而各欺其心如此。亦何所不至哉。
李問曰。彼疏之發於先生。未必不有光。除大段蔽惑人外。苟有一段公心者。豈不知其言之詖遁。節節誣罔。箇箇破綻也。師與祖孰重之說。承敎而始聞之云云。
搆虛陷人。敢於欺天。而一段公理。泯滅不得。彼雖外爲大言。而其心則未必不自知其無狀也。何有光之有。且宋相所自作。自北人沃人以下諸疏。無非節節誣罔箇箇破綻。苟有公心者。當如見肺肝。而今乃反說如此。可怪可怪。師與祖孰重之說。未知何說。而未知又有何等譸張耶。
宋答曰。朱先生所謂天下有自然不易之定論云。安石自寫其誣悖之辭。而天下皆知其情狀云云。
正人指邪爲邪。而邪人指正爲邪。當有能辨之者。噫。旣知天下有自然不易之定論。而乃欲以一己私意。搆虛捏無。打訛作僞。強爲一世之定論。旣知天下皆知安石之情狀。而欺天罔人。乃謂可以掩其情狀於天下。亦可怪也。
宋答曰。牛溪之孫。故樂與其疏云云。其源如此。末流之懷襄。何足怪也云云。
此是何等辭氣耶。如此而又反嘵嘵自明於上疏者何耶。豈所謂變幻閃弄。不可方物者耶。
宋答曰。文元公先生。自少嘗以爲栗谷,牛溪若是班乎。故大爲坡門所怒云云。
沙溪師事栗谷。則其於牛溪。固不能無間矣。有何大爲坡門所怒之事乎。雖門下諸人。亦無嫌怒之意。況牛溪之心。寧有一毫彼此耶。觀牛溪與禹東溪〈伏龍〉所言。則使後學。必見栗谷〈見東溪日記〉兩賢門人。互遊於兩門者甚多。此豈置喜怒於其間者耶。此亦宋相自以猜狹克伐之私意。仰疑於先賢之門耳。
又曰。壬辰以後。不無可疑云云。
此未知指何事。而若不赴難一節。則非但沙溪之疑之也。如楸灘,秋浦諸公。皆以爲疑矣。義理難知而人之所見各異。子路之疑夫子。和靖之疑伊川。自古已然矣。是何害也。惟宋相之便欲以沙溪之疑。而遂爲訾謗牛溪之計。則亦非沙溪之意也。
又曰。坡門諸公。頗附仁弘云云。文元大加非斥。書於松江行錄者。極其嚴峻云云。
滄浪之被謗者。載於松江行錄者。則固有之矣。坡門諸公。又誰有附仁弘之謗耶。滄浪被謗之由。詳見於滄浪上海平書。而如秋浦則壬寅年。實以憲長。當仁弘之鋒。首見斥逐矣。滄浪之被謗。已是无妄之厄。而今欲以滄浪之謗。又泛及於諸公者。何歟。
又曰。尹譜所謂失實可駭者。即此云云。美村請删於文元公文稿中云云。
所謂失實可駭者。非指此事也。詳見先人所辨松江邪正辨中矣。蓋沙溪所錄松江狀草。如言牛溪勸松江入赴及論秋浦彈銓等事。實有失實未安處。故欲門下諸人之訂定歸正耳。非爲他也。實爲沙溪也。亦見於先人平日往復文字中矣。先人之所嘗講訂者。具有本末。金氏後人。亦未必盡知之矣。
又曰。愼齋先生。大責晏叔曰。尊叔父文集。可碎其板云云。
畸菴抵李參判命俊書。果有之。當其刊畸稿也。鄭掌令丈果因先人言而去之矣。其時先人實以稟定於愼齋先生。以爲其書實於畸菴有害故也。愼齋亦以爲然。故鄭丈從而去之。先人其時與鄭丈書及祭鄭丈文可考也。其事實如此。則此所謂大責碎板之說。可知其誣也。且碎板之語。與愼齋平日溫謙氣像。全不近似。可知是宋相粗戾之言也。
宋答曰。反正初。柳舜翼首發栗谷從祀之請云云。海西儒生尹弘敏來謁于文元先生曰。生等欲請栗谷從祀而來。先生曰。善矣云云。旣已更謁則曰。汝等所事如何。曰。吳判書聞生等議。即往于月沙宅謂曰。今日不幷擧牛溪。則日後難圖云云。月沙招語生等如吳判書之意云云。先生歎曰。事將不諧云云。
從祀始發時曲折。此亦不能詳知。而守夢先生筵中之請。已在海儒疏之前。而已幷擧牛溪。則其時斯文之定論。可見矣。〈守夢之請與柳舜翼之言。未知孰先孰後也。〉且以事理推之。從祀是斯文何等大議論耶。沙溪,守夢諸先生。皆在朝。必僉議歸一而發。安有楸灘私囑於月沙。而月沙獨招海儒而言之之理乎。況沙溪之於海儒。則同門也。必與之商確指導。期於十分正當。亦安有見其來。則泛然稱善。見其更謁。則又從問其所事何如。及聞幷擧牛溪。則泛然發歎。以爲事將不諧。有若自始至終。任他傍觀而已乎。其在師門之義雖小事。不可如此泛觀。從祀是何等大事。而直悠悠如此耶。可知其言之皆出於誣也。
又曰。乙亥。同春主單擧之論云云。如此大事。何可不稟於斯文長者。即走人於連山云云。
兩賢幷請之論。已定於反正之初。沙溪,守夢在朝之時。則到乙亥。安有他議。同春力主單擧之說。亦虛言也。以如此大事。何可不稟於長者之言見之。則癸亥海儒之稟定於沙溪者。亦可知也。〈此段。顯道所引仲輔與宋子華問答一款。亦爲一澄矣。〉
又曰。自是之後。坡門頗釋憾於溪門。然本色則間間發出云。美村嘗發忿言於文元公。轉成悖亂。至批李頰云云。忿言之後。旋即悔謝。然自是之後。不無些意思云云。
從祀是斯文一大事。自是士林公共底議論。安可置恩怨喜憾於其間耶。至於坡門溪門之間。則只因松江事。略有參差。而未免情義之間阻。故先人平日必欲考据事實。開釋彼此。以合其睽而平其論。以作百世之公案。一時師友之間。亦幾於爛漫而同歸矣。今乃作弄如此。不惟先人平日之至誠盡歸虛地。抑亦溪門之不幸也。先人楮橋會日記。已見於上。初以爲不遜語。此又以爲忿言悖亂。隨意添加。無復忌憚。所謂本色間間發出。所謂不無些意思等語。無非出於搆捏虛無。人之爲言一至此哉。
李問曰。孔子微服之喩。淸陰,桐溪之譬。害義理侮聖賢。定非細故云云。
宋答曰。其失身於醜虜與賊鑴者。其罪不足。而乃欲以此加之耶云云。
微服之說。沃疏已有之。已略辨於前矣。宋相所自述三學士傳。已與仙源幷稱。則淸陰,桐溪之譬。何害於義理耶。噫。宋相之以晦翁自任。而其徒之直以晦翁尊之者。自傍人論之。則孰爲侮聖賢之歸耶。皇明淸瀾陳氏論吳康齋之言。有曰。當上告素王。明正其罪。豈容先生久竊虛名。今世若有如陳氏者出。則安知不欲上告於考亭耶。乃反極口詈人。以肆其忿何哉。
宋答曰。據滄洲之說。則當日虜以兵圍住諸士夫常漢。而斬殺數人。使通事呼曰。不降者逃走者皆如此。欲降者。皆跪云云。
當時分司媾和開門延賊。則安有以兵圍住脅降之事耶。媾和之後。分路左右。我人處一邊。虜兵處一邊。不相混雜。故如我仲祖弼善府君及李惇五。姜渭聘諸公。得以相依於一室。虜兵出來之時。堅臥不動。終至被害。若有圍住脅降之事。則豈待虜兵出來之時。方被其害耶。先人則虜兵入城。而已從珍原而出矣。如此實狀。當時經亂之人。孰不知之。而今乃撰出一段誣辱之語。托於已故之人。而反以萬目所睹等語。從而實之。詩曰。有靦面目。視人罔極。又云不愧於人。不畏於天。其此之謂歟。且前此如李景華以下諸疏。皆是宋相所自作。極口醜詆。而猶無此語。其隨意造出。隨語添加。亦可見也。如前日木川之說下文達魯之說。皆是一般。
又曰。愼齋庶孫萬里,萬城來言。當其初召也。以辭疏草本。進於愼齋。愼齋責之曰。豈可如是泛然。當引江都事。自訟可也。渠怳然而悟。改爲死罪臣。而略擧實狀云云。
先人之以江都事。引咎自廢者。乃平生本意也。當初愼齋先生之意。則初以先人之引咎爲太過。使之例以病辭職。而先人終不從焉。然後就江都事。略有所商議者矣。蓋先人則以不得與士友同死爲重。而愼齋則以先人得謗事爲重矣。當時師友間論議之如此。宋相亦豈不知之。而今乃反說如彼。可痛可痛。
金萬城云云者。欲知其有何苗脈。明齋以書問於萬城。則其答曰。上年四月念後。進謁於興龍。尤爺謂萬城等曰。美村當初辭職之疏。稟議于先生。而先生有所指敎否。萬城等對曰。美爺搆進疏草於王考。則王考大加稱賞曰。自是實事。當如是矣。而第其中有些未盡者云云。則美爺即於座上添却數三文字。而別無指敎云云矣。豈料今日。反爲被責之謗。而不肖等乃爲其證也。萬城亦人也。何敢爲一毫爽實之言。誣我王考。而又誣我先先生乎云。明日又具錄其問答曲折。躬來說破矣。且先人辭職。始於癸巳諮議時。而其時則先人適有疾。未能躬進。乙未辭持平時。欲上京陳情。故具疏進辭於先生。萬城所言。蓋乙未年事。非癸巳始辭時事也。以江都事引咎者。已於癸巳疏中。畢陳無隱。則到乙未有何怳然而悟者也。所謂有些未盡之敎數三文字之添者。不過疏辭中語意文字之得失也。而便撰出別語。改稱賞爲責辭。幷萬城等而誣之。前後皆此類也。
其後兪生相基。偶於舊莊書尺中。得一故紙。乃先人於癸巳辭諮議時。以疏草就正於市南先生者也。疏草末端。有書曰。弟之心跡。旣與諸賢去就有異。君父旣燭自分廢伏。不爲飾讓之實。然後前頭自處。据此爲準。更無進退維谷之憂矣。義理情勢似不可但已也。不書官銜一事。似違格例。而疏中所陳。已非他例。則照他書職。亦所不敢。蓋必如此而後。可暴自廢之本心矣。函丈之意以爲循例言病爲可云。龍西之意以爲悉陳無妨。雖觸忌諱。亦無不可云。未知如何云云。此即以先人本心及愼齋龍西之言。奉質於市南者也。所謂函丈即愼齋也。相基得此。方悟彼說之罔。故取而來示於明齋矣。宋相實不料有此等實蹟。故公肆造言謂可以欺人。若使知之則必不得造言矣。
先人癸巳辭諮議疏。以生員書之。自乙未以後。以屢違召命爲罪戾。故以死罪臣書之。非以江都事爲死罪也。沃人之疏。曾釋死罪之義曰。某之每以死罪自稱者。實以江都事當死而不死。悔恥而自訟之言也云云。與此所謂改爲死罪臣。而略擧實狀者同意。沃疏亦是懷宋所作。故其言皆同也。
又曰。尼尹得和叔狀。歷見宋子愼。子愼云云。渠勃然變色而起。子愼取怨。從此益深云云。子愼又言云云。尹怒尤在於此云云。
所謂子愼之言。變色之說。亦都無苗脈。此中之於子愼。實無一毫怨怒之事矣。子愼若生。則可以相對一笑矣。懷宋僞造之言。必引已死之人。使子愼而不死。必不爲此言矣。
又曰。子愼有立祠議。則弟尹爲縣宰。以慘刻言防塞。至今未就云云。其時沃川諸生。移文于懷德。擧乃翁事曰。如此然後可合享祀耶。吾聞之。卽令取其文而焚之。吾於美村。未嘗不厚。而反取怨怒云云。
其時吾之與書儒林。論子愼祠事。其書尙在。有何慘刻之語耶。所謂沃川移文者。乃懷宋之所自草也。使宋疇錫持往。密給於沃川鄕校齋任。沃儒難之。不卽從之。疇錫三往返。沃川人不得已從之。猶持其文往懷宋所住淸州地。其時適郭始徵爲拜。懷宋進去目見其事。而來傳於明齋矣。移文到懷縣。而不得發者。金昌錫所遏也。金昌錫亦何能獨遏。實宋炳夏兄弟之意。以爲不可。故金昌錫與之同遏。今以爲自取其文而焚之。喜朝縱可欺郭始徵,宋疇錫。懷沃諸人。其可欺之歟。又以爲未嘗不厚。人之欺心。一至此哉。其後吾在懷縣。且十一月而遞來。所謂沃川移文。亦得聞之矣。其文曰。渠以幺麽蔭官。強與士論。其下只詬辱吾身而已。未聞有辱及先人之言。蓋懷宋所送本草如此無狀。故沃人删之也。今乃幷擧自草本文。以欺人目也。豈不痛哉。
李問曰。若使美村城陷之後。身無所汙。而邂逅得免於死。雖不至甚害於義。猶當以偸生爲媿。況至於爲奴免焉。則其辱身大矣云云。今乃私意杜撰。必欲歸之於十分道理。以致生出許多葛藤云云。
所謂城陷之後。身無所汚。而邂逅得免於死。眞先人之謂也。微服而爲珍原從者。何辱身之有。當初明齋之抵顯道書。因木川事而發也。今顯道之疏。因懷宋疏而發也。皆因彼詆誣。不得不有此辨明耳。所謂許多葛藤。豈自此而致之耶。
又曰。反使美村一生所辛苦成就者。歸之於不誠不直矯節虛僞之地云云。
宋答曰。歸於不誠不直云云。可謂不易之確論也。然東菜沒後。浙中怪論百出。朱子以爲原於伯恭之意云矣云云。
沃疏曰。使其父之誠心。反若有所猜嫌者然。李翔疏曰。使後世。若疑其出於先正臣之遺意。則兩朝褒嘉之意。亦何所據哉。沃疏懷宋所自作。翔疏襲其意。喜朝之問。亦懷宋設爲問答者。皆疑其辭。而示侵詆。終乃直以歸之於先人之意。上文所引金萬城云云者。又所以證成此言也。前後皆出於一手。明若觀火矣。
宋答曰。來示所謂金疏。故删爲奴二字。羅疏亦沒亂前斥和一節。可知其意之有在云者。看破其肝肺云云。
爲奴二字。已見於先人疏中。有何可諱之事耶。亂前斥和一節。備載於年譜。而疏中則槩言德學大致。故無事於言而不言矣。有何他意耶。懷宋之意以爲亂前斥和大義也。爲奴出避失節也。言前事則後事可羞。故兩疏沒而不載云。以偶然不載者。巧爲論說如此。雖呂惠卿之於王安石。必難一一相符。此亦自問自答耳。自謂見人肝肺者。實見其肝肺於人也。
李問曰。彼疏以先生之攻。爲專出於己酉之書云云。又以先生祭文爲相許相與云云。當時祭文之發也。彼中頗有不滿之意云云。今欲以先生攻美村。爲在於己酉擬書之後。故反匿其前日不滿之意云云。
祭文固有不滿者。而亦豈全然排斥。如前春疏之爲耶。蓋懷宋文字例如此。雖於稱譽之中。必藏置不好底語意。其胸中本欠平正。故發於言辭者。自不覺其如此也。雖有不滿於祭文者。而猶可據其說。以破疏辭之謬。故引之耳。亦非以爲極其推許也。大抵平日劘切。不但己酉一書而已。所以從前有許多矛盾。而祭文之間。入不好文字者。亦以此也。特己酉書乃爲末稍故耳。昨年辨誣之疏欠了語意。專歸重於己酉書。而又漫引其祭文大長。以致此操切。亦可歎也。
宋答曰。來示所謂洪趙不但偏私云者。實公正之論也。美村蓋欲以此等議論。投合於彼輩。欲緩其失身之攻者。此其實心也。故其子敢斥栗谷。而與彼輩相諧。彼輩一辭以爲公正之人。前則斥其書院謂達魯書院。今則以爲魯西書院。其心跡盡露矣。
所謂以此議論投合云者。亦極可怪。所謂彼輩誰有以失身攻先人者乎。而爲投合之計耶。自木川說沃川通文以來。彼中之醜詆。皆出宋手。達魯之說。亦懷宋之所爲。何可掩也。豈非所謂心跡盡露者耶。平生托於人言以肆胸臆。今則人皆已知之矣。其亦不可以已乎。誠可痛也。凡因人之名字居住。而附會詆辱之言者。自前多有此類。蓋其心則險詖。而性本浮薄。故亦自不覺其如此矣。
李問曰。栗谷癸未再入還用三司之義云。未知見於何書耶。栗谷雖放三竄。而其論以爲三司之人。則皆誣罔不可用。其餘東人。則當隨才用之云。而未見有此語云云。
栗谷以癸未三司誣罔不可用。其餘東人可用之說。今見於李延平丁亥疏中。恐先人偶失照勘。以癸未東人。爲癸未三司耶。〈三司二字。今當改作東人。〉
李問曰。又有一事。嘗觀美村前後諸書。專以邪正不嚴爲慮。以此勉勵於先生若諸賢者不啻多矣。而其禮訟以後。是非之辨。乃反若是其甚緩者。抑又何義耶云云。
此問能甚着眼處。而乃無答者何歟。噫。此實先人之意也。栗谷之論己卯乙巳者。則於善惡之間。辭極痛切。而於當時則終始主保合之論。至於三竄。亦請放還。先人之意。亦猶是耳。
李問曰。曾見美村墓表總論則曰。自坡山法門。以上溯閩洛。據此其以淵源直接之於牛溪者明白無疑。而今其疏乃又幷引栗谷云云。近年以來。人以侵詆栗谷爲言。想其意欲免此謗。仍恐嫡統之有所歸。爲此文飾爭較之計。殊可笑也云云。
宋答曰。來示所謂嫡統之說可笑云者。誠是。此豈人人所可議者耶云云。如此大段事體。豈無識人所可知者。須學如栗谷。然後可庶幾議此也云云。
墓表所言。蓋言淵源之有自也。豈以爲直接道統耶。且喜朝果以牛,栗之道爲二而可以分門耶。爭較嫡統之說。自震顏等疏已有之。使觀之者。不覺發笑。乃復引而爲說。而乃又以大段事體自任。旣以爲可笑。而相與爲此可笑之言者。何歟。無非可怪也。
李問曰。向來尼尹入山云云之書。先生所抵牛溪後孫書中所論。恐甚的當云云。以尼尹言之。欲過尊其先。而不覺其言之大有害於栗谷云云。以栗谷言之。雖但比幷於江都猶尙不快。況更加一層而謂反有不及云云。彼所謂入山者。或有削髮之疑。則謂之誣辱。亦無不可。此則不知彼中意思如何云云。
明齋之引栗谷爲言者。只以栗谷以入山事引咎。而振後等以爲自道盡之。先人以江都事引咎。而彼中亦以爲訾謗。其事相類。故引之耳。非欲過尊先人。欲比幷於栗谷耳。先人當初辭遞諮議也。懷宋與書曰。聞知疏遞。未知疏旨如何。鄙意則以爲如栗谷戊辰之疏。不可不罄底以達也。此實以引咎之事相類。故引以爲言耳。懷宋豈以先人爲比幷於栗谷之意耶。所謂眞有入山之失云者。謂栗谷實有入山之事。今之訾謗先人者。爲甚於振後等云爾。豈以栗谷爲不及於先人耶。此果大有害於栗谷耶。所謂抵牛溪後孫書者。似指與成汝中書也。其書以爲謂之侵斥栗翁則不是。而不免有不遜之失云。所謂甚的當者此也。蓋懷宋躬往砥平。鼓出金盛大事也。則實以爲誣辱。而及見公議迭出。人心不服。然後抵書汝中如此。以自掩其迹耳。未知亦果的當否耶。所謂或有削髮之疑。則謂之誣辱。亦無不可云者。尤可怪也。強探不言之意。必欲歸之於誣辱者。亦何意思耶。
李問曰。區區於美村。固未及一拜云云。先生所以平日論斥者。其勢誠然云云。雖其流弊所極大爲世道之害。總其出處行誼。合長短而論之。猶不害爲一時之賢人君子云云。先生定論所在不可不知。故敢悉以仰稟云云。
宋答曰。不害云云。此如暗中模象。模其耳者。謂象如箕。模其鼻者。謂象如杵云云。未可遽定其脚色也。
顯道疏中以爲捃摭齮齕。甚於仇讎云。其時猶以爲大過矣。觀此則實有甚於仇讎者。其故何也。蓋其心以爲己與先人不可以俱全。故必欲立爲定論。使先人無餘地。然後乃已也。噫。人心不泯。天理難誣。安能以一人之私意。強爲天下之定論哉。
蓋懷宋之於先人。其猜疑之心見於外者。自丁酉戊戌以後始焉。明齋平日。未嘗不深疑於此。而未知由於何故也。吾則以爲懷宋平生爲學。不出於名之一字。又其克伐怨欲之私。爲其心性病根。先人之所以見忌於懷宋者。實在於丁酉以後往復諸書也。蓋書中所論義利之辨。公私之分。名實之間。本源之地。眞訂實砭。不一而足。此實顯道疏中所謂情之厚。故憂之深。愛之篤。故誨之切者。先人之至誠在是。而不覺其切中彼之所甚諱者。遂令懷宋以爲先人之言得行。則己之平生所立者。都歸於不實。遂視先人不翅若一敵國。而先人不之覺也。庚子禮訟之後。先人之以彼之斥驪以禍心爲太過者。本非爲驪而發。而彼便爲執驪而病先人之計。其實所怒於先人者在他。而所執而爲言者驪耳。
李問曰。朱夫子嘗曰。若道賊當捉當誅。便是主人邊。若道賊可捉也可恕。便是賊邊人云云。
宋答曰。來示所謂語類賊當捉云云。恰爲今日證援。當初若無此訓。愚何敢以黨助二字。明言於前疏哉。彼不知此義。而妄加詬辱。哀哉。
先人嘗謂如醫人之用藥方。藥方則非不是古方也。若於病症少差則便不是矣。今若詰之以不是。則醫人便檢出醫書而應之曰。此古方也而可乎。懷宋之引晦翁之語。以塞人言者類如是。又從而攻之曰。是以朱子之言爲不是。是有甚於洪水猛獸也。又曰。是不知朱子之言而妄議之。是如矮人之看場也。此段所言亦此意也。噫。明道謂一時諸君子。當與安石分其過。明道是安石之黨耶。栗谷救金孝元。而又請放三竄。栗谷是孝元三竄之黨耶。懷宋輒以晦翁之言。飾其私意。以誑嚇後生。而後生輩靡然被驅。冥然無覺。方且承望附會。莫之知恥。良可哀也。賊當捉一款。已見於所謂其門生辨疏。而喜朝若以爲己之所創得答辭。又深許之。亦可笑也。朱子之訓固有之矣。用之不得其當。則便爲舞文弄法之歸矣。今有賊焉。只是一草竊。而捉之者以爲大憝也。故張皇之要以爲己功。傍觀者曰。此是草竊非大憝也。不可張皇以撓人心。捉之者便指以爲爾亦賊黨也。又有傍觀者曰。此爲主人耳。非爲賊也。捉之者又指爲爾亦賊黨也。如此株連濫及無辜。而人有非之者。則便斥之曰。王法如此爾。不知王法可哀也。噫。何以異於此哉。不知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不亦哀哉。
懷川疏辨
编辑崇禎乙亥。小臣從兄進士時瑩。倡率多士。將爲從祀之請。故文敬公金集以爲成渾道德純粹。淵源端的。不可不與渾幷請。遂使士論歸一云云。
從祀之論。已定於癸亥。愼齋之論。特以曉一種異議者耳。士論歸一。非始於此也。詳見於上不復辨云。
昔明齋嘗拜同春於挹灝亭。同春謂曰。尊大人於斯文。功甚大矣。若微尊大人。則此中之論議難定矣。實因牛溪事而發也。今以懷宋之所爲推之同春之言於明齋曰。此中論議云者。卽指懷宋也。蓋懷宋之於牛溪。常有不足之意見於言外。夫後學之於先賢。固不無由等而尙論之義。則自無所妨。而至於一任私意。隨事而有疵議之心。隨處而露輕歇之色。則乖謬甚矣。況於告君之言。亦任意作言。恣爲誣罔者乎。
記昔萬曆辛丑年間。渾之被誣於仁弘甚矣。其門徒乃爲依違之說。以緩其禍云云。
仁弘之禍也。秋浦黃公爲都憲。首當其鋒。至於斥黜。而延平李公。又抗疏指陳仁弘罪狀。當時仁弘之氣勢甚張。而士林之正氣不挫。今考諸癸甲錄可見也。孰有門徒之依違者。而乃公然爲此誣說。而告於君乎。誠可怪也。
至於成渾。則臣與其外孫尹某。商確成文矣云云。
其疏懷宋雖主撰。而論議往復。討論潤色。實多出於先人與市南之手矣。今於牛溪事。獨引先人者。此非引重先人之意也。其疏於牛溪言行出處之節。發明無遺蘊。想彼於此有不合於其私意。故不欲自當而諉之於先人也。其意思亦乖甚。
今日之詖淫邪遁。比楊墨尤甚。而其言之盛行。又不止塞路滔天。遂略爲攻斥之說。正如捧沙以塞孟津之奔猛矣。擧世怒罵。而羅良佐成至善等。上疏詬詈。無所不至云云。
強引孟子好辨之說。以爲攻人之話頭。敢於欺天如此。謂可以誣當時而垂後世耶。又以怒罵詬詈等語。爲此訴訐。有同兒戲。亦不足道也。
臣師金集少時。尊親李珥。不啻如曾子子貢之於孔子。故於二賢。不無差殊觀也。其後渾之學益修道益尊。則亦與前見有異云云。
旣云與前見有異。則謂改其差殊觀之見也。然則不從後來之見。而必引當初差殊之見者何耶。
壬辰倭變之後。渾見危急存亡之機決於呼吸。不得已請徇天將之說。以從權宜濟事之道。而大被宣廟之怒責。夫天將之說。卽和議也。臣師以爲變不可易處。權非聖人。不能用也。渾容易進說。以觸天怒。若使珥當之。則無此矣云云。
此卽指甲午奏本之議也。此說詳辨於先人所述牛溪年譜後說。可攷而知也。所謂和議者。非如靖康建炎之於金人也。乃許倭之納款也。所謂宣廟之怒責者。非以此議而觸忤也。乃天怒在他。而特發之於此事也。今泛指爲和議。欲以歸之於忘讎釋怨之科。兼提宣廟怒斥之語。欲以此爲得罪之當。而使人不敢容喙。亦可見其用意之艱矣。
不料渾之子孫門人。不諒先師語意。不平於殊觀之意。又怒臣師過斥其子孫門生之說。展轉相激。以至尹某。肆不遜語於臣師。此蓋彼此兩門不相悅之源本也云云。
今世之人。妄生疑怒。視臣師門有若敵國。展轉層加。以至今日而益不能平。則至善之攻臣。亦理勢然也云云。
坡,連兩門之情意頗阻者。只因松江一事。而亦有何展轉相激之事耶。所謂不遜語云者。已見於懷宋所自作所謂辨誣疏。今又附會於此。至於有若敵國之說。則尤可怪也。見懷宋所撰靜菴集序。以爲退溪有不遜語於靜菴。不遜字是何好語。而輒喜用之如此耶。自家心裏。常蓄猜防於他人如敵國然。故亦以他人爲如此耳。若觀此等語。則其心之所存。亦可見矣。
宰我稱孔子之言曰。賢於堯舜遠矣云云。未聞天下後世以宰我爲侮堯舜也云云。
懷宋抵李橝書。有曰。聞嘗製從祀疏。而於牛溪用死字。則彼中人大加怒叱云。夫死之一字。程子用於孟子。虞史用於帝舜。彼中之尊牛溪欲過於帝舜孟子云云。此段意實類此。昔有人譏陸象山之學以爲蕩者。陸答書云。蕩字實好。堯蕩蕩無能名。王道蕩蕩。君子坦蕩蕩云云。朱子以爲其怪如此。此等語法。亦正類此。可怪也夫。
昔伊川有譽和靖之語。而和靖傳說於人。朱子以爲和靖若以譽己之嫌。而不以其說語於人。則無處不窒礙矣。然則今臣以師說語於喜朝者。或不至大罪云云。
和靖事。與此事有何干涉耶。懷宋所引朱子語類如此。可怪。
今日事。至微至細。而無識喜事之徒。乃爲節上生枝。推波助瀾。以爲世道之害云云。
因私喜怒而誣詆先賢。何謂微細耶。節上生枝。推波助瀾。是果誰爲之而每以世道自諉耶。吁可怪也。
先師之尊渾。可謂至矣。而尙有權經之說者。所以微存春秋復讎之義云云。
和之一字。非牛溪之言。亦非牛溪之意也。詳見於牛溪答秋浦靈川諸公書矣。今欲以和議歸之於牛溪。而又以己意。說出沙溪言外之旨。欲誣牛溪以忘讎釋怨。違悖春秋之罪。如是而謂無一毫疵毀之意者。謂非欺心可乎。自欺其心。而又爲上欺君父。是可忍乎。
今尹某外孫朴泰輔等對衆言。臣父名在凶疏。是參凶疏之人。臣聞來。竊不勝痛隕冤痛。求死不得云云。臣嘗言其外祖尹某之忘義辱身之爲可惜。故其黨凡係節義之事。無不惡聞而欲害之云云。
宋奉事甲祚之名在凶疏之說。盛行於一世。偶聞而偶傳之者。奚獨士元一人而已。今乃歸之於士元。幷與兄弟。而目之以排斥節義。其所以湊合附會者。可謂奇奇怪怪矣。作此一團虛罔議論。要以眩亂是非於後世。後世其信之耶。蓋宋奉事以新榜進士。肅拜於西宮。而又名在於凶疏。其事可疑。今宋疏以爲將得禍。而朴鼎吉之父救之得免云。此亦可疑。癸亥反正後。其時爲西宮之人。死者追贈。生者褒賞。而宋奉事獨不得參焉。亦豈以參凶疏之故耶。若無參凶疏之事。則獨拜西宮之事。實爲特異。豈無褒賞之事耶。此誠可疑。
江都之變。贈持平金益兼云云。某之子拯。乃以無必死之義云云。況權順長云云。幷被無義之斥云云。其所以害理傷化。豈不大哉云云。
明齋之書。所謂不然則無必死之義云者。明齋之意以爲先人無必死之義。故謂二公亦不在死地。則亦如先人之不必死云爾。豈以二公之死爲無義耶。且明齋非論二公處死之義而有此言也。乃論先人之得免而有此言。則其無必死之義云者。乃屬於先人矣。今截去上下語意。直以爲無義。而又加之以斥之一字。此豈明齋之意耶。
後洞問答辨
编辑宋奎昌居在懷德邑後洞。亦懷宋自作此問答也。〈送示於奎昌。奎昌方得面腫甚危。却而不視。謂其子曰。我方將死。何心看此乎。且非我之作而謂我之文。豈非可悶乎。其後數日而死云。〉
城陷。賊兵闌入。虜酋逼迫士女於前。立斬數人。問曰。屈膝降則生。否則盡皆如此也。滿城忠烈之士。莫不憤慨自決。如權順長,金益兼諸人。則以其約死之。人不負素志。而死於所守之堞。李惇五以共約之人。縊於所次。某之妻以某故死於目前。而獨首先倡義之某。不能辦命。非徒不死。又服從虜言。屈膝於前。仍附珍原君奉使之行云云。
此一段。亦見於宋李問答。以爲聞於滄洲云。滄洲卽金判書益煕之號也。李參判選以平日所聞於滄洲者。詰之曰。誠與鄙聞有異。何以有此說耶。懷宋答曰。當時只憑滄洲語若如來說。吾亦何敢自是云云。〈此則朴政丞和叔氏所得於李參判家。而書報于明齋者也。〉其後李進士𩒮見李參判於機張謫所。則李令又言。此非滄洲之語也。未知懷川聞於何處云。蓋亦知其出於捏造也。且若以權,金諸公之死。爲在於虜兵入城之後者然。無非打訛也。餘見於上辨喜朝問答者。不復辨。
若完南君李厚源。則以爲過有不改之過。此過何可以悔責而改之。雖以孔子之訓言之。赦小過。不曰赦大過。則關係世敎。不可輕赦云云。
此段。亦李選之以爲非完南之言。而言於李𩒮者也。完南與滄洲。皆嘗以先人登諸剡章。而參訪書問。情義不替。則此等說話。可知皆出於懷宋之造作也。彼疏中所謂閃奸打訛四字。眞是自道也。
先學可疑之敎。在拯受業之時。
此說。明齋未能記得。未知在何時因何事而發也。亦是懷宋之打訛也。
近聞愼齋孫謂其宗人曰。某於初被旌招之日。製其辭疏。而專爲山林高蹈之人不屑爵祿之言。愼齋曰。君之江都狼狽云云。不可爲此自高言也云云。
此一款。已見於喜朝問答。而此又添山林高蹈不屑爵祿等語。且喜朝問答曰。愼齋庶孫萬里,萬城來言於自家。此則曰。謂其宗人云。無非捏造也。〈所辭。已見上。〉
以機關爲同春之言云。乃擧九原之人。欲爲證左。其心以爲九原之下。必無發明之端。而忍發此言之時。其顙必有泚矣云云。
同春機關之語。卽草廬抵懷宋書中之說也。而閔,金諸相之所屢聞者也。其可諱耶。抑所謂擧九原之人。以爲必無發明之端云者。可得其平生用意處矣。嘗怪彼之引完南滄洲以下。至於宋尙敏。必引旣故之人以爲言。固疑其心之如此矣。今乃自發其肺肝。其顙必有泚矣。還可笑也。
大抵此問答。皆已見於喜朝問答。宋奎昌只假名。誰不知秦老之自筆乎。嗚呼。豈料人之至於此極耶。昨金察訪棐來見明齋言。懷宋抵人書。誣渠之言而曰。人固未易知。人固未易知云云。
懷驪事本末
编辑明齋與懷宋論驪事。有許多說話曲折。皆不足盡道也。只論懷與驪本末。則其事自明矣。蓋嘗論之。懷與驪少時。皆好學能文。有聲譽於士林。懷初見驪於報恩。抵書於同春曰。到三山。見尹鍞。〈驪之初名也〉與之論學三日。吾輩學問眞可笑也。當初顧相稱擧如此矣。其後懷以孝廟潛邸時師傅。超擢尊顯。驪則以隱逸自高。爲世所推。驪之爲人。有才而輕淺。妄以經書註說爲不足。自爲論說。以誇於人。懷則自謂篤信朱子之道。凡爲著述言論。皆依樣於朱子。懷平生以朱子自擬。以爲朱子時有陸象山。今我爲朱子。則不可無陸象山。遂摘出驪之改節中庸事。以爲此眞可做陸象山。斥之以異端。誠可笑也。及懷名位漸盛。進掌銓衡。以驪爲進善。自前主簿。超八資而授之。蓋儒賢極選也。又自諉於朱子之於白鹿洞。請象山升講座之事。其不以中庸說爲罪明矣。驪風神峻爽。言論豪逸。見之固似有可取者。而其實浮虛誕妄。無足與議矣。居在城中。交結名士。門庭鞍馬逐日紛擾。高談大言。非議朝政。以懷猜克之性。安得不厭苦乎。驪爲進善之後。完南諸人皆咎之。顧乃身自推擢。難復無端退黜。故乃曉往驪家。終日而歸。復提起中庸說。若與講論者然。驪本無心腸。不覺其將以此斥己也。乃傾倒本情。說及時務。盡說無隱。翌曉驪送言於懷曰。昨日所論。於台意如何。則懷答曰。朱子不知子思之故。思之不得。終夜仆痛云。而不答其他。遂顯以異端斥之。驪被斥退坐。憤恥殊甚。至禮論之作。爲三年之說。又以卑君貳宗之危言斥懷。至是懷乃以禍心。斥驪矣。顯宗朝。懷方執朝權。以禮論同異。爲進退升黜之限。不但一驪。其他諸人。多被斥去。如權炭村。亦不免焉。及今上初服。南人入而驪方大用。安置懷於極邊。必欲殺之。而竟不能焉。庚申年。西人復入。而南人以逆死者多。驪亦賜死。懷復還自島中。卽入京洛。欲復執朝權如前日。而朝廷亦頗厭之。不爲誠心引入。故空往空還。無一日安坐於其家。明齋以其行事多可憂可疑。每有規諫之意。及與玄石書出。而遂見忿怒。自作疏草。給其徒崔愼者。使呈之。其疏不但攻明齋以爲背師。至於上辱先人。以爲驪黨。又謂明齋扶護之意猶在。蓋其時驪已以罪死。謂之驪黨。謂之扶護。則可以搆成罪目也。惟其公議不從。其計不成。遂自上疏極肆誣捏。雖其徒亦多有疑之者矣。至己巳。宮闈有事。懷乃上疏賀王子生而曰。宋神宗生哲宗。其母後宮朱氏也。其意欲作道理之說。迎合上意。雖非南人。懷足以贊成當日之事矣。其得罪而死。在自家實大幸也。此乃懷與驪一生本末。何其事行之略同。而畢竟凶死之相類耶。可怪。懷平生以黨驪。詆誣先人。先人雖與驪少相親厚。然每見其非。輒加戒責。猶以爲末世。如此等人。亦難多得。棄短取長。忠告善導。不宜遽加攻擊者。非但惜驪。亦爲懷也。及見其卽當於禮訟。戒責不從。而交誼已絶矣。先人在世之時。驪之事未彰。其末終披猖。則在先人下世之後矣。況明齋元與驪交分素淺。豈有欲爲扶護之意哉。懷之前後搆誣。必欲加護逆之罪於明齋者。十目所視。焉可掩哉。是以吾意以爲懷之前後搆誣之言。皆不足辨。亦不必辨也。人豈有不知之理哉。故懷沃諸疏及宋,李問答中。驪事一款。皆不爲辨說焉。
蓋驪之一生。前後三變。其少也。居鄕讀書。才學可稱。而不隨俗於名利之場。超然自處於高尙之地。雖多雜駁不得其正路。而猶爲有志之士矣。其中也。入居京洛。虛名過實。論議乖謬。行己處事。無復拘檢。已失其身。不足爲士矣。其末也。乘時貴顯。爲群小所主。其爲事業。只在於謀害西人而已。如此而能保其身乎。終至於戮死。宜矣。
懷之一生。亦有三變。戊戌己亥以前。則爲一時士林之宗主。雖有病痛。而不能掩其長處。故雖異色之人。不得爲瑕疵之計矣。此其始也。己亥庚子以後。則名位權勢。主張一世。爲一時偏論之根柢。而其行於己者。義不能勝慾。理不能勝氣。駸駸然失其儒者之素履。故雖同己之人。漸懷不厭於心。潰裂之勢。已成於甲寅之前矣。特以意外。爲一邊人所搆陷。至於已甚。故物情復合而不離。此其中也。庚申以後。復欲收攬權勢。逐歲入京。留連近畿。而平生進退之義。蕩然掃地矣。欲以徽號一節。搆陷潘南。欲以匡漢一疏。斥逐善類。而公議不與。自甲子以來。忿撓於明齋義利王霸之書。搆虛捏無。欺天罔人。無所不至。而手足盡露。與當初樹立之時。判若二人。至是則自爲斯文之讒賊。世道之大害。而無所逃責於後世矣。此其終也。此懷與驪相爲終始。以禍世道如此。傳曰。怨耦爲仇。其亦可怪也夫。
明齋與懷論驪事。元是不關。先人不識驪之爲人。是何大過。先人在世時。驪之事。只是不靜不正耳。今觀懷之爲人。無異於驪而抑又甚焉。設使驪死後於懷。以先人之不識懷爲言。則亦可與之呶呶辨明乎。懷之欲以驪事謗先人及明齋。其計甚深。旣曰鑴謀危宗社。是逆也。乃以先人爲黨助。明齋爲扶護。此乃護逆也。護逆之罪不亦重乎。宋之誣陷。意實在此。而明齋不知前後書札。只明其事實曰。先人非黨助也。吾亦無扶護之意云云。噫。此事懷豈不知耶。其前後許多辭說。皆是故作譸張耳。惜乎。明齋初不覺彼之不正如此之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