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宇文協律赴西江序
復周正之年,天子以潤州刺史張公林〈(本集作休)〉為豫章太守。豫章之人,既庶且富,部從事、縣大夫缺而不補。先以檄徵協律於會稽,時人皆賀豫章之得賢、協律之遭遇君子。則曰:「夫子刃有餘地,不啻切玉。割小鮮而用其铓,無乃不可乎?」夫子曰:「不然。蓋其不患秩卑,而患已素餐;不患國士之不我遇,患遇之而不答。苟有用我者,吾其為執射乎?」於是舉帆西陵,是日於邁,然後知大丈夫之感義而不私其身也。於越長路,江皋暮春,沈吟秦山,淒愴鏡水,豈不知今日鬥酒,明旦不共?顧懷安敗名,無勇也;怨別傷離,非丈夫也。苟將申其道而成其務,則萬里咫尺,少別何有?二三子其詠歌之,以代雜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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