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加快实现县城及周边人口倍增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鼓县加快实现县城及周边人口倍增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铜府办发〔2020〕26号
2020年8月12日
铜府办发

各相关部门:

《铜鼓县加快实现县城及周边人口倍增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铜鼓县加快实现县城及周边人口倍增计划

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全力加速聚集县城“人气”,主动融入赣湘鄂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推动开创“百姓进城镇居住,游客进山里旅游”良好局面,实现县城及周边人口倍增目标,充分发挥人口规模效应,释放铜鼓发展潜力,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招引人才、聚集人口、提升人气为主线,把人口增长作为加快县城发展的基础、关键和核心,通过完善配套政策,提升公共服务、扩大进县城和园区就业、丰富生活业态等措施,吸引人口往县城聚集,为推动铜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二、工作目标

从2020年到2024年底,通过各项举措,力争5年内实现县城及周边人口翻一番。

三、政策举措

(一)激励县城人口就业

1.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免费为进城人员供求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2.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和入驻实体。创业孵化基地在符合相应条件的:①免费开展创业培训的,发放创业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及就业见习补贴等;②享受最高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300万元以内额度按规定享受基础利率全额贴息。入驻实体符合相应条件的:①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②按最高不超过60%标准,补贴在创业孵化基地因创业实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

3.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或创业群体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担保贷款。

4.给予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法人代表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创业者,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5.提供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职业院校学生,给予最低不少于220元/人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巩固住房保障体系

6.强化公租房保障。加强县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员及其它常住人员住房保障工作,在每年新增和腾退房源中,确定一定数量的房源用于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人员集中配租。新建的公租房可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对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与购买商品房人员同等享受就学、就医、就业待遇。

7.鼓励县城购房。新进城落户人员在县城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涉及的行政规费全额补助。对自愿放弃宅基地的农户进城购买商品住宅的,每户(仅限一套)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财政补贴,契税先征后补;对不放弃宅基地的农户进城购买商品住宅的,每户(仅限一套)给予每平方米50元财政补贴,契税先征后补。对集镇非农户口和县城城区户口购买商品住宅的,契税先征后补。

(三)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8.进城农民落户“零门槛”。对有意愿将户口迁入城镇的农村群众,可按实际居住地申请办理“农转非”,凡能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一网通办”功能查询的,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取消迁移证、准迁证。

9.维护农业转移人口权益。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继续保留在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他集体经济权益和应享有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做好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颁证工作,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带资进城能力。

10.落实生态移民搬迁政策。比照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区的成功经验做法,强化政策支持和后续帮扶,大力推进生态移民搬迁,落实“山区做减法、县城做加法”,推进生态移民搬迁入城。

(四)保障进城人员子女享受平等教育

11.增加县城学校网点及学位。在新建第三、第四幼儿园的基础上,再扩充学前教育学位。改扩建永宁镇明德小学为第三小学,新建铜鼓四小。新建铜鼓中学普通高中学校和铜鼓县中专学校,现铜鼓中学校园改扩建为初中学校。新增城区中小学学位。

12.多渠道保障师资力量。实施人才引进项目,并采取全省统考、特岗教师招聘补充教师、扩大定向培养农村教师计划、实施归巢行动计划等方式保障师资力量。

(五)大力提升县城功能

13.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社区、菜市场、专业市场、体育健身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合理布局两个新区,以公共设施带动进城农民在两个新区落户,保障正常的生活需要。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停车场、绿化景观、市政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完善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综合协调、问题研究、督办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落实、考核督导。

(二)强化工作责任

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外来人口落户情况和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情况纳入重点工作考核、督查、审计范围。各乡镇场、社管委和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举措,压紧压实各社区、村(居)委会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县财政局要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政策资金兑现。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确保工作无缝对接、政策全面落地。

(三)健全统计监测机制

根据全国统一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统计指标,完善年度人口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快捷反映各地两个指标变动状况,列入全县统计公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全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促进县城人口发展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瞄准目标群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推介各地各部门成功经验,形成工作合力。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有关解读:http://www.tonggu.gov.cn/news-show-25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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