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大理係囚罪詔

降大理係囚罪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7

朕祗鷹鴻圖,嗣守丕業,何曾不馭朽增惕,納隍在慮。六合之內,每勤厎綏,五刑之屬,尤用欽慎。然簡書多窒惕之訟,圜扉有幽滯之人。淹恤逾時,羈縲相對,頗異哀矜之義,實慚恢疏之網。雖刑政之內,彼則自貽,而在予之責,終以多愧。其大理禁囚,前令詳覆者,宜按所犯,輕者並放,重降一等,仍依令式處分。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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