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历史文化街区名单的通知
← | 第一批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历史文化街区名单的通知 陕政函〔2020〕52号 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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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延续城市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各市推荐、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省政府同意核定西安三学街等12个街区为我省第二批历史文化街区,现予公布。
希望第二批公布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发挥示范作用。所在地政府要正确处理好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依法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实施等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等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和调研评估,确保全省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
附件: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
附件
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名单
1.西安三学街历史文化街区
2.西安北院门历史文化街区
3.西安七贤庄历史文化街区
4.咸阳中山街东段历史文化街区
5.咸阳东明街历史文化街区
6.榆林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
7.榆林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
8.榆林米粮市顶历史文化街区
9.汉中东关正街历史文化街区
10.汉中西汉三遗址历史文化街区
11.凤翔文昌巷-通文巷-毡匠巷历史文化街区
12.凤翔新庄巷历史文化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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