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獨秀給各級黨部的信——對於擴大黨的組織的提議
陈独秀给各级党部的信——对于扩大党的组织的提议 作者:陳獨秀 1926年 1926年10月17日 |
这份文献应使用传统汉字,而非简化字。校对时应以原文为准,特别注意简化字与繁体字之间的一对多的对应关系以及异体字的使用。如果无法直接校对原文,请勿进行机器或人工转换,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问题。 一般而言,文献应保留其底本所使用的汉字。汉字简化方案于1956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施行,1969年在新加坡施行。施行之前的文献(如1956年前的文献、未施行简化字的地区文献,以及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之前的联合国文件)通常应保留使用传统汉字。在汉字简化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只有部分汉字被简化的文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边界条约等)通常应以原文形式保存。 |
各级党部负责同志们:
我们现在已经喊出“从研究的小团体到群众的政党”这一口号了;可是怎样才能够走到群众的政党呢?党员数量上的增加,乃是第一个重要问题,当然同时我们也不应忽略质量上的增加。我们必须懂得“数量上的增加可以改善质量”这一原理;我们更须懂得质量上的增加,大部分是靠在群众的实际活动中学习与训练,不是单靠书本上和党校中可以收效的。我们万分不应该把许多革命的工人和农民关在门外,使这些革命分子没有机会得到党的直接训练,而徘徊歧路,以致走到别的党里去。并且这些革命的工人农民党员之增加,正是使党革命化,正是增加质量之一种方法,一种重要的方法。
尤其是北伐军和国民军所到的地方,一般民众的革命潮流更高涨起来,我们党的各级党部若仍然被研究小团体的旧观念所拘囚,而不急谋党员数量上的增加,便是对党怠工,便是一种反动行为!
因此,我提议:我们的党在明年春天第五次全国大会以前,党员应发展到四万以上(C.Y.应该照此数目加一倍)。我并且以为在事实上各地党员发展到左列数目(新旧党员全数),或者不是空想:
地 域 | 党员数目 | 社会成分 |
江浙区 | 七·○○○ | 工人及知识者 |
粤区(两广) | —○·○○○ | 农民及工人 |
湘区 | 七·○○○ | 农民及工人 |
鄂区 | 四·○○○ | 农民及工人 |
北方区(直晋三特区) | 三·○○○ | 工人农民及知识者 |
山东 | 一·○○○ | 工人农民 |
河南 | 一·○○○ | 农民工人 |
陕甘 | 二·○○○ | 农民及知识者 |
四川 | 二·五○○ | 农民及手工工人 |
江西 | 二·○○○ | 农民及手工工人 |
安徽 | 五○○ | 知识者及农民 |
福建 | 五○○ | 农民及知识者 |
东三省 | 五○○ | 工人农民 |
云贵 | 二○○ | 知识者及农民 |
我们的党自然以工农党员为柱石,然而除上海、武汉、津唐、香港四个工业区及山东、河南矿工及各省路工外,别处多半是苦力及手工工人,近代产业工人实在不多,最大部分的中国领土是农民世界,尤其是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河南、四川、陕西、江西这些省分,都已经有了农民运动,我们的党在这些省分应该喊出一个口号:“党到农民中去!”
以上我的提议,希望各地各级党部负责同志经过很诚意的考虑而采纳,切勿冷淡的嘲笑我这是一个空想!请接受革命的敬礼!
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