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運送規則

鐵路運送規則
沿革
制定機關:中華民國交通部

  1. 中華民國五十年三月二十日交通部(50)交參字第 01913 號令訂定發布
  2. 中華民國五十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交通部(51)交路字第 8695 號令修正發布
  3. 中華民國五十八年十一月十九日交通部(58)交路字 581110544 號令修正發布
  4. 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九月八日交通部(64)交路字第 07980 號令修正發布
  5. 中華民國六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交通部(66)交路字第 12437 號令修正發布
  6. 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交通部(69)交路字第 04033 號令修正發布
  7.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十九日交通部(87)交路發字第 8745 號令修正發布第 59 條條文
  8.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二十日交通部(90)交路發字第 00003 號令修正發布第 94 條條文
  9.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九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09400850271號令修正發布第 10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二十七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500850112號令修正發布第 14~16、19、20、21、24、26、28、30、35、90、92 條條文;並增訂第 19-1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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