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1978年)

義勇軍進行曲》(代国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1978年)
又名:继续革命的战歌
作詞:集体创作;作曲:聶耳
制定机关: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78年3月5日
发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義勇軍進行曲》(恢复为国歌
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過成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恢复義勇軍進行曲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已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8年3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前进,各民族英雄的人民!
伟大的共产党,领导我们继续长征。
万众一心奔向共产主义明天,
建设祖国保卫祖国英勇地斗争。
前进!前进!前进!
我们千秋万代,高举毛泽东旗帜,
前进!
高举毛泽东旗帜,
前进!前进!前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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