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 (1993年)

在澳門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1993年3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門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 (1999年)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門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同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號公布,自1999年12月20日起施行

  一、《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

  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