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 (1993年)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1993年3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 (1999年)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公布,自1999年12月20日起施行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