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外交部應訓電警告排日激烈致內務部查照轉飭各團體對外言論審慎函

外交部致內務部函
水字 第三七二號
中華民國外交部 外交總長陸徵祥
中華民國4年(1915年)5月20日
1915年5月20日

逕啟者:

頃准日使照稱:

本月八日北京商務總會發激烈之排日的通電。又十一日北京救國儲金團在中央公園開會,喝道排斥日貨。又十三日漢口地方暴民襲擊日本商店等情。玆准本國政府訓電,對於以上所記極不謹慎之舉動,漢口續發生之暴動,帝國政府頗以為遺憾,應速向貴國政府與以切實之警告,且漢口損失應續議賠償等語。除照復日使外相,應函致貴部查照,即希轉飭各團體,對外言論務須審慎,以免外人藉口,是為至要。此致

內務總長

外交總長陸徵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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