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朝名臣言行錄 (四部叢刊本)/卷第九之八

卷第九之七 五朝名臣言行錄 卷第九之八
宋 朱熹 撰 景海鹽張氏涉園藏宋刊本
卷第九之九

   九之八

    待制王公

  公名質字子野文正公之姪也以䕃𥙷

  官召試賜進士及第通判蘇州知蔡州

  徙廬州降監舒州靈仙觀起知泰州徙

  荆湖北路轉運使權知江陵府同判吏

  部流内銓擢天章閣待制出知陜州年

  四十五卒

通判蘇州州守黃宗旦負材自喜頗以新進

 少公議事則曰少年乃與丈人爭事公曰

 受命佐君事有當爭職也宗旦雖屢屈折

 而政常得無失稍德公助已爲之加禮宗

 旦得盗鑄錢百餘人以託公公曰事發無

 跡何從得之曰吾以術鉤岀之公愀然曰

 仁者之政以術鉤人寘之死而又喜乎宗

 旦慚服悉緩岀其獄始大稱公曰君子也

 歐公撰神道碑

知蔡州蔡俗舊祠吳元濟公曰豈有逆醜而

 廟食耶吾爲州長不能正民之視聽俾民

 何從哉狄梁公李太尉皆唐之忠烈又德

 加蔡人胡爲不祠命工徹元濟廟建二公

 祠率吏民拜𥙊蔡人從之于今號爲𩀱廟

 范文正公撰墓誌

徙廬州盗有殺其徒而并其財者獲之寘于

 法大理駮曰法當原公以謂盗殺其徒而

 自首者原之所以疑壞其黨而開其自新

 (⿱艹石)殺而不首旣獲而亦原則公行爲盗而

第殺一人旣得兼其財又可以贖罪不獲

 則肆爲盗獲則引以自原如此盗不可止

 非法意䟽三上不能爭公歎曰吾不勝法

 吏矣乃上書自劾請不坐佐吏公坐貶監

 靈仙宫其後議者更定不首之罪卒用公

 言爲是神道

遷荆湖北路轉運使當用兵西方急於財用

 之時獨不進羡餘其賦歛近寛平治以常

 法故他路不勝其𡚁而荆湖之人自(⿱艹石)神道

權知荆南府民有訟婚者訴曰貧無貲故後

 期問其用幾何以俸錢與之使婚獲盗𥨸

 人衣者曰迫於飢寒而爲之公爲之哀憐

 取衣衣之遣去荆人比公爲子産神道

判吏部流内銓號爲稱職而於選法未甞有

 所更易人或問之公曰選法具備如權衡

 在執者不欺其輕重耳何必屢更其法神道

范仲淹以言事貶饒州方治黨人甚急公獨

 扶病率子弟餞于東門留連數日大臣有

 以讓公曰長者亦爲此乎何苦自䧟朋黨

 公徐對曰范公天下賢者顧質何敢望之

 然(⿱艹石)得爲黨人公之賜質厚矣聞者爲公

 縮頸其爲待制之明年岀守于陜又明年

 小人連興大獄坐貶廢者十餘人皆公素

 所賢者聞之悲憤歎息或終日不食因數

劇飲大醉公旣素病益以酒遂卒神道

公在相門而弗驕弗華以貧爲寳文正作舎

 人時家甚虚甞貸人金以贍昆弟過期不

 入輟所乗馬以償之公因閱家藏書而得

其劵召家人示之曰此前人清風吾輩當

奉而不墜冝袐藏之又得顔魯公爲尚書

時乞米于李大夫墨帖刻石以摸之遍遺

 親友間其雅尚如此故終身不貪所至有

 氷蘗聲

公充職館殿二十餘年同舎皆顯官公介然

 不動惟求外補當國者非戚必舊公未甞

 折顔色屈語論以合其意

公爲數郡皆清心以思治行巳以率下崇學

 校而風化之人有犯法非害于物者必緩

其獄求民之疾雖處幽不遺去民之梗雖

負𫝑不避也

公不治生業畜書萬卷樂稱人之善士大夫

非風義髙逺弗與之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