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漢文/卷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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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越王趙佗编辑
佗,真定人,秦始皇時為龍川令。二世時,南海尉任囂召行南海尉事。秦滅,自立為南越武王。漢十一年遣使立為越王。高后時自稱南越武帝。文帝初去帝號,建元四年卒,年蓋百歲。
移檄告橫浦陽山湟溪關编辑
盜兵且至,急絕道,聚兵自守。(《史記·南越王尉佗傳》、《漢書·兩粵傳》)
下令國中编辑
吾聞兩雄不俱立,兩賢不並世。皇帝,賢天子也,自今以後,去帝制黃屋左纛。(《史記·南越王尉佗傳》,又見《漢書·兩粵傳》,以後作「以來」。)
上文帝書编辑
蠻夷大長老夫臣佗昧死再拜,上書皇帝陛下:老夫,故粵吏也,高皇帝幸賜臣佗璽,以為南越王,使為外臣。時內貢職,孝惠皇帝即位,義不忍絕,所以賜老夫者厚甚。高後自臨用事,近細士,信讒臣,別異蠻夷,出令曰:「毋予蠻夷外越金鐵田器馬牛羊,即予,予牲,毋予牝。」老夫處辟,馬牛羊齒已長。自以祭祀不修,有死罪,使內史藩、中尉高、禦史平凡三輩,上書謝過皆不反。又風聞老夫父母墳墓已壞削,兄弟宗族已誅論。吏相與議曰:「今內不得振於漢,外無以自高異。」故更號為帝,自帝其國。非敢有害於天下也。高皇後聞之大怒,削去南越之籍,使使不通。老夫竊疑長沙王讒臣,故敢發兵以伐其邊。且南方卑濕,蠻夷中西有西甌,其中半羸,南面稱王。東有閩越,其眾數千人,亦稱王。西北有長沙,其半蠻夷,亦稱王。老夫故敢妄竊帝號,聊以自娛。老夫身定百邑之地,東西南北數千萬裏,帶甲百萬有餘。然北面而臣事漢,何也?不敢背先人之故,老夫處粵四十九年,於今抱孫焉。然夙興夜寐,寢不安席,食不甘味,目不視靡曼之色,耳不聽鐘鼓之音者,以不得事漢也。今陛下哀憐,復故號,通使漢如故。老夫死骨不腐,改號不敢為帝矣。謹北面因使者獻白璧一雙,翠鳥千,犀角十,紫貝五百,桂橐一器,生翠四十雙,孔雀二雙,昧死再拜,以聞皇帝陛下。(《漢書·兩粵傳》,又《史記·南越王尉佗傳》載此書,僅九十二字。)
趙胡编辑
胡,佗孫。建元四年嗣位為南越王,薨,謚曰文王。
上武帝書编辑
兩越俱為藩臣,毋得擅興兵相攻擊,今閩越興兵侵臣,臣不敢興兵,唯天嘴動之。(《史記·南越王尉佗傳》、《漢書·兩粵傳》)
呂嘉编辑
嘉為南越相,歷趙胡、嬰齊、興三世。後殺興立建德。元鼎六年,南越平,傳首行在所。
下令國中编辑
王年少,太后,中國人也。又與使者亂,專欲內屬,盡持先王寶器,入獻天子以自媚,多從人行至長安,虜賣以為僮僕。取自脫一時之利,無顧趙氏社稷為萬世慮計之意。(《史記·南越王尉佗傳》、《漢書·兩粵傳》)
東越王餘善编辑
餘善,姓駱,越王句踐之後,閩趙王郢弟。元光中自立為王。漢因封為東越王。元鼎末發兵拒命。元封初,為其下吳陽等所殺。
上書擊南越编辑
請以卒八千人,從樓船將軍擊呂嘉。(《史記·東越傳》)
匈奴冒頓编辑
冒頓姓攣鞮氏,頭曼子。秦二世元年弒父自立,為撐犁孤塗單于。
習射令编辑
鳴鏑所射,而不悉射者,斬之。(《史記·匈奴傳》)
遺高后謾書编辑
孤僨之君,生於沮澤之中,長於平野牛馬之域。數至邊境,願遊中國。陛下獨立,孤僨獨居,兩主不樂,無以自虞。願以所有,易其所無。(《漢書·匈奴傳》上)
遺文帝書编辑
天所立匈奴大單于敬問皇帝無恙,前時皇帝言和親事,稱書意合歡。漢邊吏侵侮右賢王,右賢王不請,聽後義盧侯難支等計,與漢吏相恨,絕二主之約,離昆弟之親。皇帝讓書再至,發使以書報,不來,漢使不至。漢以其故不和,鄰國不附。今以少吏之敗約,故罰右賢王,使至西方求月氐擊之。以天之福,吏卒良,馬力強,以滅夷月氐,盡斬殺降下定之。樓蘭、烏孫、呼揭及其旁二十六國皆已為匈奴。諸引弓之民並為一家,北州以定。願寢兵休士養馬,除前事,復故約,以安邊民,以應古始,使少者得成其長,老者得安其處,世世平樂。未得皇帝之志,故使郎中系虖}淺奉書請,獻橐佗一,騎馬二,駕二駟,皇帝即不欲匈奴近塞,則且詔吏民遠舍。使者至,即遣之。(《漢書·匈奴傳》上,《史記》同。)
軍臣编辑
軍臣,冒頓孫,老上稽粥單于子,孝文後元三年立為單于。
令軍中编辑
得李廣,必生致之。(《史記·李廣傳》)
狐鹿姑编辑
狐鹿姑,且鞮侯單于長子,為左賢王。太始元年立為狐鹿姑單于。
遺武帝書编辑
南有大漢,北有強胡。胡者,天之驕子也,不為小禮以自煩。今欲與漢闓大關,取漢女為妻,歲給遺我蘗酒萬石,稷米五千斛,雜繒萬匹,它如故約,則邊不相盜矣。(《漢書·匈奴傳》上)
呼韓邪编辑
呼韓邪名稽侯姍,虛閭權渠單于子。神爵初立為呼韓邪單于。
上元帝書請入朝编辑
常願謁見天子,誠以郅支在西方,恐其與烏孫俱來擊臣,以故未得至漢。今郅支已伏誅,願入朝見。(《漢書·匈奴傳》下)
上書請罷邊備编辑
願保塞上谷以西至敦煌,傳之無窮,請罷邊備塞吏卒,以休天子人民。(《漢書·匈奴傳》下)
郅支單于编辑
郅支名呼屠吾斯,呼韓邪兄,為左賢王,自立為郅支骨都侯單于。居東邊,屢敗走右地,破烏孫,並烏揭、堅昆、丁令三國。留都堅昆。後為康居所迎。建昭三年,甘延壽、陳湯擊斬之,傳首京師。
因都護上元帝嫚書编辑
居困厄,願歸計疆漢,遣子入侍。(《漢書·陳湯傳》)
烏珠留單于编辑
烏珠留名囊知牙斯,呼韓邪子,為左賢王,綏和元年立為烏珠留若鞮單于,在位二十一年。
上哀帝書請入朝编辑
蒙天子神靈,人民盛壯,願從五百人入朝,以明天子盛德。(《漢書·匈奴傳》下)
上書改名编辑
幸得備藩臣,竊樂太平聖制,臣故名囊知牙斯,今謹更名曰知。(《漢書·匈奴傳》下:莽奏令中國不得有二名,因使使者以風單于。單于從之,上書言。)
聞中國譏二名,故名囊知牙斯。今更名知,慕從聖制。(《漢書·王莽傳》上:莽遣使者賫黃金幣帛重賂匈奴單于,使上書言。案此即前書,唯多出首句,今並錄之。)
鄯善王尉屠耆编辑
尉屠耆,樓蘭王嘗歸弟,降漢。元鳳四年,傅介子刺殺嘗歸,立以為王,更名其國為鄯善。
請遣將屯田伊循城编辑
身在漢久,今歸,單弱,而前王有子在,恐為所殺。國中有伊循城,其地肥美,願漢遣一將屯田積谷,令臣得依其威重。(《漢書·西域傳》上)
烏孫昆彌编辑
昆彌,烏孫昆莫孫,名翁歸靡,號曰肥王。
上宣帝書编辑
連為匈奴所侵削,昆彌願發國半精兵人馬五萬匹,盡力擊匈奴,唯天子出兵,哀救公主!(《漢書·匈奴傳》上。案此即《西域傳》下所載公王及昆彌皆遣使上書者也,各自為書,而其文略同。)
又上宣帝書编辑
願以漢外孫元貴靡為嗣,得令復尚漢公主,結婚重親,畔絕匈奴,願聘馬騾各千匹。(《漢書·西域傳》下:元康二年,烏孫昆彌因常惠上書。又見《蕭望之傳》,有刪節,文亦小異。)
龜茲王絳賓编辑
絳賓,宣帝時嗣位為龜茲王。
上書求與烏孫女入朝编辑
得尚漢外孫為昆弟,願與公主女俱入朝。(《漢書·西域傳》下)
仙道编辑
修羊公编辑
公,魏人。
化為白石羊題背编辑
修羊公,謝天子。(《列仙傳》:修羊公,魏人,在華陰山上石室中,景帝禮之,有詔問修羊公,何日能發,語未訖,床上化為白石羊,題其背云云後去,不知所在。)
鬼神编辑
天皇大帝编辑
茅君九錫玉冊文(元壽二年八月)编辑
惟盈虛挺遠朗,幽耽妙玄。爰自童蒙,散發北山,靜心林澤,𬜅思求神。登峻履谷,艱尋師門。擲形絕球,投軀萬津。丹誠率往,肆其天然。遂造明匠,乃受靈篇。翦發祝《貝危》,殘首截身。帶索自樂,不恥饑寒。所適唯道,所保以真。情昭上帝,感激太玄。今敬授盈位為太元真人,領東嶽上卿司命神君。君平心格正,秉操金石,丹心矯眾,棲神高英。今故報以玉鉞綠旌,八威之策,使征伐邪源,折沖萬神。(其一)
君寒凍林谷,味玄仰真。思激窮岫,啟心精誠。今故報以紫髦之節,藕敷華冠。使君招驅千靈,封山召雲。(其二)
君棄家獨往,離親樂仙。契闊鹼試,冬袒山川。今故報以繡羽紫帔,丹青飛群。使君從容霄階,攜命玉真。(其三)
君步驟林藪,足履危仞,心耽誌尚,曾不愆憚。今故報以斑龍之輿,素虎之。使以浮宴太空,飛輪帝庭。(其四)
君披榛並景,寒露霜雪。乃求明真,不戰不栗。今故報以曲晨寶蓋,瓊闈綠室。使遊盼九宮,靜神溫密。(其五)
君遠遁秀榮,無疲於心。潛形幽嶽,精思萬林。今故報以執神流火,雙珠月明。可以上聞太極,通音上清。(其六)
君貞心高靜,淫累不經。素挺皓英,內外坦平。今故報以錦旌繡幡,白羽玄竿。可以呼召六陰,玉女侍軒。(其七)
君慈向觸物,陰德萬生。蠢動之毛,皆念經營。今故報以鳳鸞之嘯,金鐘玉磬。可以和神虛館,樂真舞靈。(其八)
君饑渴養神,艱辛求真。萬物不能致其惑,千邪不能毀其淳。今故報以紫琳之腴,玉漿金罌。可以壽同三光,刻簡丹也。(其九)
君標領清玄,紫緯八英。心暉重離,神躍太霞,實真人之長者。故以太元為號。九德既備。積感太微。天人虛因,不期同歸。今酬九事,以報往懷。君心神方朗,四靈所棲。丹真啟煥,秉直不回。正任全固,鑒無照微。今屈宰上卿,總括東嶽。又加司命之主,以領錄圖籍。給玉童玉女,各四十人。以出入太微,受事太極也。治宮赤城玉洞之府,盈其{艹位}之,動靜以聞。(劉大彬《茅山志》載此冊文,以為漢哀帝元壽二年太歲庚申八月十八日己酉,天皇大帝授,梁普通三年,刻石華陽南洞。)
西王母编辑
傳書编辑
母告百姓,佩此書者不死。不信我言,視門樞下,當有白發。(《漢書·五行志》下之上:哀帝建平四年夏,西王母又傳書云云,至秋止。)
武帝编辑
賜將作大匠丞劄编辑
汝績克成,賜汝金十斤。(《御覽》六百六引《漢武故事》:上崩後,有一人騎馬,馬異於常馬,持一尺劄賜將作大匠丞,文曰云云。因忽不見,劄變為金,稱之重十斤。)
段孝直编辑
孝直,景帝時為長安令。
上表訟冤编辑
天地雖明,詎悉無辜之老。日月垂照,必鑒有滯之人。具臣早忝宦途,頗彰清慎。尋以論遷劇邑,稍免瑕疵。不謂刺史梁緯,心縱貪婪,勢連內戚,欲臣亡父之馬,戮臣冤枉之刑。上訴皇天,許臣明雪。若不聞於陛下,何以免此幽沈,並刺史梁緯行事二十一條,不依法令,一一條奏。別狀以聞,伏願陛下聰明,哀臣冤抑。(《搜神記》:孝直,景帝時舉孝廉,為長安令,著清慎聲,有弧駁馬,日行五百裏。雍州刺史梁緯與帝連婚,每索之。孝直辭以亡父所乘,緯致恨,密構孝直賊事,敕下獄。臨死,告妻以紙三十張,筆十管,墨五挺,安墓中。經五十餘日,景帝大會群臣,孝直於殿前上表,帝覽訖,忽然不見,乃詔收緯,坐枉殺,刑於墓而祭之,追贈孝直尚書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