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8年8月23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中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的精神,为进一步便利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生活,促进交往交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18年8月1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9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部 长 张纪南
2018年8月23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中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的精神,为进一步便利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生活,促进交往交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本作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制定的规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