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8年8月23日 |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中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的精神,为进一步便利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生活,促进交往交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18年8月1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9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部 长 张纪南
2018年8月23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中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的精神,为进一步便利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生活,促进交往交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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