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289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288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289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290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4年6月10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113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審判中關於停止羈押之裁定,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十四條第一項、第四百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三條之規定,公訴案件中之檢察官,自得對之提起抗告,該裁定即應送達於檢察官。至抗告中應否停止執行,應依據同法第四百二十條之規定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