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329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328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329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330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4年10月26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141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地方官吏將人民所出公益捐,撥充地方放賑之用,別無犯罪意思,應認為處分不當,不能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