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329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328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329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330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4年10月26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141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地方官吏将人民所出公益捐,拨充地方放赈之用,别无犯罪意思,应认为处分不当,不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