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55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553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55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55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5年10月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324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311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查院字第一三二四號解釋,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十一條之被害人,固指因犯罪直接受有損害者而言,與刑法分則所定章次無關,惟來文所舉疑問,乃指自訴案內含有其他應經公訴之牽連罪而言,依院字第一零九三號解釋,即不得提起自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