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62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619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62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621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6年1月11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379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311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侵害國家或社會法益之犯罪,如個人亦因而同時受害者,則被害之個人亦得提起自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