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62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619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620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1621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6年1月11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379 頁 | |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311 條 ( 24.01.01 ) |
侵害國家或社會法益之犯罪,如個人亦因而同時受害者,則被害之個人亦得提起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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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311 條 ( 24.01.01 ) |
侵害國家或社會法益之犯罪,如個人亦因而同時受害者,則被害之個人亦得提起自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