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678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677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678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679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6年5月22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431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土地法第八條所載不得為私有之名勝古蹟,係指原屬於國有或公有者而言,若原屬於私人所有,在所有權未經依法消滅以前,仍應認為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