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678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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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679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6年5月22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431 页 | |
土地法第八条所载不得为私有之名胜古迹,系指原属于国有或公有者而言,若原属于私人所有,在所有权未经依法消灭以前,仍应认为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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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26年5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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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八条所载不得为私有之名胜古迹,系指原属于国有或公有者而言,若原属于私人所有,在所有权未经依法消灭以前,仍应认为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