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756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755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756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757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7年7月27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495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315、316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甲、乙互毆各負微傷,甲告訴而乙自訴,既非同一案件,應依自訴、公訴各規定分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