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18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17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18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19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19年1月2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180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來呈所述甲法院函囑乙法院執行,則乙法院即為執行法院,如向乙法院提起異議之訴,自應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