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386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385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386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387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1年8月29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070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31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本院院字第二○五八號公函,係以軍人或公務員身份為犯罪成立要件者而為解釋,院字第二一六一號公函,係就無上開身份之共犯人,應依刑法或其他特別刑法論科者而為解釋,彼此並無抵觸,其審判權之誰屬,依照前開解釋亦易辨別,來呈所述情形殊有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