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63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629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63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631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3年1月11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290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修正營業稅法上之罰鍰,依該法第二十條第一項之規定,既應由法院以裁定行之,自屬修正司法印紙規則第六條第六款之司法收入,其依法令應提獎之部分,毌庸貼用司法印紙,該規則第六條亦有明文。至應如何核給獎金成數不屬於法令解釋之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