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55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553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55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55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0年8月17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471 頁

相關法條:民法 第 972 條 ( 19.12.2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孀婦改嫁與否,應由孀婦自主,主婚權之制度與婚姻自由之原則相反,雖在民法親屬編施行前,亦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