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69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689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69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691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1年2月27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593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鄉鎮自治施行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拘禁,參照區自治施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當然亦以遇有必要時為限,關於拘之必要,例如不拘則犯行不止或即逃亡,關於禁之必要,例如拘獲後之備函時或中途有阻礙時,均非漫無制限,尤不得牽涉羈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