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787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786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787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788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1年9月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690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高等分院首席檢察官既兼轄附設地方庭首席檢察官之職務,若地方庭檢察官就初級案件為不起訴處分,對於聲請再議認為無理由時,自應送由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