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2961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2960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2961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2962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4年8月20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594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用團體名義捐資三萬元以上十萬元未滿興辦衛生事業者,依捐資興辦衛生事業褒獎條例第二條第二項之規定,既不能適用同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七款給予獎章,則同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於用團體名義捐資二萬元以上十萬元未滿者皆適用之,自應給予一等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