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027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026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027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028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4年11月22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649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338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刑事被告之原審辯護人,雖得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三十八條為被告利益提起上訴,但既非獨立上訴,無論是否為公設辯護人,其上訴均應以被告名義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