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7年5月29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379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第十三條所稱現任文職或軍職之官吏,係指已經接受任命而執行職務者而言,不包括未就職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