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圃隱集
圃隱先生年譜攷異
作者:鄭夢周
1607年
附錄

臣按圃隱集今見行於世者有三本。新溪本,開城本及校書館本。而惟新本最久。開館本則皆近歲所印也。首卷年譜。未知初出於誰手。而三本各有詳略。日月不同。其間大義所關。亦多舛錯。以起後人之惑。臣据行狀本傳。參以麗史與公詩集及一時諸賢寄贈之語。反覆尋考。正其訛謬。且依韓文攷異之例。分注略載三本。附以臆見去取之意。以竢後之博聞者正焉。

至元三年丁丑

十二月戊子日。先生生於永川郡東愚巷里。初。妣卞韓國夫人有娠。夢抱蘭盆驚墮。寤而生公。因名夢蘭。

新開本。十二月公生。館本。十二月戊子。先生生於永川郡東愚巷里。○今按新開本踈略。故從館本。妣夢蘭盆事。据行狀添入。

四年戊寅

五年己卯

六年庚辰

至正元年辛巳

二年壬午

三年癸未

四年甲申

臣嘗見朱子年譜。雖無事亦書年。今新開本。無事則不書年。而館本書之。故從館本。然朱子年譜。只元年書年號。其下但書第幾年而已。此則每年輒書年號。似爲煩複。並依朱子年譜例正之。

五年乙酉

先生九歲。卞韓國夫人晝夢黑龍升樹。出視之。乃先生也。因改名夢龍。旣冠。改今名。

新開本。不記夢龍改名事。館本云。妣晝夢黑龍之祥。改名夢龍。旣冠乃改。○今按新開本踈漏。故從館本而稍依行狀詳記云。

六年丙戌

七年丁亥

八年戊子

九年己丑

十年庚寅

十一年辛卯

十二年壬辰恭愍王元年

十三年癸巳

十四年甲午

十五年乙未

先生十九歲。正月。丁考日城府院君憂。廬墓。

新本。正月父歿。廬墓三年。開本。正月母歿。廬墓三年。館本。丁內艱廬墓。○今按新開二本。一云父歿。一云母歿。互相牴牾。然先生於甲辰中秋有詩云。前朝舍弟附書至。白髮慈親願見之。知此年乃是公考歿。韓國固無恙。開本云母歿。甚謬。又按行狀以爲至正乙未冬十一月。丁內艱終制。而又云。丁酉。中監試第三名。若如此言。則是先生於喪中赴試。安得謂終制也。意必此年正月遭憂。丁酉春服闋。而其夏赴擧中監試。作行狀者偶失照管。誤以十一月記之也。麗季。喪紀毀墜。獨先生卓然自立於頹波。不爲習俗所移。而能從聖制。以致自盡之誠。至於㫌表門閭。如使忘哀就試。則實未免爲名敎罪人。何足以爲先生哉。新開二本。云正月遭憂者。必有所据。故從之。

十六年丙申

十七年丁酉

夏。御史大夫申君平監試。公中第三名。

三本所記略同。而館本以監試爲考試。第字上。又有監試二字。似爲重複。故從新開本。

十八年戊戌

十九年己亥

二十年庚子

恭愍王九年。先生二十四歲。政堂文學金得培知貢擧。樞密直學士韓邦信同知貢擧。先生連魁三塲。擢第一。

新開本。政堂文學金公得培知貢擧。樞密直學士韓公邦信同知貢擧。公中乙科第一人。連魁三塲。○今按三本皆同。而館本頗詳。故從館本。

二十一年辛丑

二十二年壬寅

先生二十六歲。三月。拜藝文檢閱。時金得培破紅賊復京城。還爲金鏞所害。梟首于尙州。先生自以得培門生。請于王收葬其屍。十月。陞修撰。

新開本。三月。藝文檢閱。十月。陞修撰。館本同。而藝字上有拜字。○今按行狀。先生於壬寅。選補藝文檢閱。甲辰。從擊女眞于和州走之。尋陞修撰。累遷至典農寺丞。然則先生陞修撰。當在甲辰從征之後。不當係於此年。而譜記如此。豈別有所据耶。恐當從行狀。又按麗史。恭愍於辛丑十一月。避紅巾南奔。十二月。至福州。乙未。幸映湖樓。其後公送李秀才赴安東書記詩云。先王昔日忽南廵。也忝行宮侍從臣。去歲映湖樓下過。仰瞻宸翰涕沾巾。然則幸福時公已以翰林扈從也。明年壬寅二月。王發福州。移蹕尙州。而云三月拜檢閱。未詳。然諸本及行狀皆同。而無他考据。故仍舊未改。收葬得培事。見麗史。當時主昬於上。奸臣專國。擅殺功臣於宮門。人皆重足。公以新進眇然之身。獨請收屍。亦足以見公高義。而舊本不載。故表出之。

二十三年癸卯

五月。拜郞將。兼閤門祗候。七月。拜宣德郞衛尉寺丞。八月。以從事官。從東北面都指揮使韓邦信。征女眞于和州。

今按此拜官。三本皆同。似無可疑。然以行狀本傳考之。皆無移拜之語。金九容寄公詩。亦云寄達可翰林從軍。而有忽辭淸禁直。遠赴朔方軍之句。且與行狀甲辰陞修撰相應。恐年譜誤。又從征之事。舊係甲辰。而公集有癸卯八月從韓元帥東征到咸州詩。此則公所自言。不應差誤。故係于此。

二十四年甲辰

先生二十八歲。二月。敗女眞三善三介而還。拜朝奉郞,典寶都監判官。賜紫金魚帒。

拜官賜魚袋。三本皆同。館本。賜魚帒下云。從征三善三介于和州。○今按麗史。是年二月。我太祖自西北面引軍至鐵嶺。與韓邦信敗三善三介。是月。邦信還。王宴于內殿。而館本。於二月始書從征。未免失實。故正之。但行狀本傳云。從擊女眞于和州走之。陞修撰。累遷至典農寺丞。却無拜典寶判官賜魚帒之語。與年譜牴牾。未知以何爲正。恐年譜誤。但三本皆同。故姑仍舊記之。

二十五年乙巳

移典農寺丞。正月。遭妣卞韓國夫人憂。廬墓。

新本。移典農寺丞。十一月。母歿。廬墓三年。十二月。拜通直郞典工正郞。因喪不就職。開本同。但母歿。稱父歿。館本。稱外艱。○今按行狀。乙巳春正月。丁外艱。服闋。除通直郞典工正郞。辭不就。然則先生丁憂。在於此年正月。除典工正郞。在於丁未服闋之後。而譜謬誤如此。至丁未。又書十二月拜禮曹正郞。果爾。是先生又喪制未終而從䆠。其害義理而起後惑也尤甚。故從行狀正之。移典農。亦當係上年。

二十六年丙午

時喪制紊弛。獨先生廬墓。哀禮俱盡。事聞。㫌表其閭。

新開本。不記。館本。書之。故從館本。

二十七年丁未

先生服闋。拜通直郞典工正郞不就。尋拜禮曹正郞兼成均博士。時兵革之後。學校荒廢。至是新創成均館。選碩儒兼學官。以李穡兼大司成。先生講說發越。超出人意。諸儒嘆服。穡亟稱之曰。達可論理。橫說竪說。無非當理。推爲東方理學之祖。

新開本。十二月。拜禮曹正郞。館本。十二月。拜禮曹正郞兼成均博士。講說發越。諸儒嘆服。李穡亟稱之。推爲東方理學之祖。○今按館本頗詳。但以行狀攷之。未免踈略。故稍加櫽栝而備書之。以見先生於性命之學。造詣精深。其發於施措。光明俊偉。至於臨大節不可奪者。皆從學問中來。非但得之於天資而已也。又按行狀。但云丁未以禮曹正郞兼成均。而不錄拜官之月。譜云十二月。未知何据。故只書尋拜云云。又按李崇仁贈李生序。云昔者烏川鄭丈達可,仁山崔丈彦父,密陽朴丈子虛爲敎官成均。予亦猥廁其列七八年。是時學徒日臻。齋廡殆不能容。敎官晨興入館門。旣升堂。學徒序立庭東西。叉手磬躬行禮訖。各執所治經。左右前後如墻進。而敎官中。學徒受業。竟又相發難。有所折衷也而後罷。讀書聲窮日不輟。予數人喜形於色。相謂曰。斯文其興矣乎。中罹變故。予與達可去國歸鄕里云。觀此可想當日講學造士之盛。故附載焉。

洪武元年戊申

先生三十二歲。拜奉善大夫,成均司藝,知製敎。自是凡除授。皆帶三字及館閣。

新開本。至正二十八年。拜奉善大夫成均司藝知製敎。○今按是年元亡。大明已建元洪武。而新開二本。猶書至正之號非是。今從館本。

二年己酉

三年庚戌

四年辛亥

拜中議大夫,太常少卿,寶文閣應敎兼成均直講。十二月。拜中正大夫成均司成。

新開本。拜中議大夫太常少卿寶文閣應敎兼成均直講知製敎。十二月。拜中正大夫試成均司藝知製敎。○今按行狀。只云轉中議大夫太常少卿。俄遷成均司成。階中正。詳略各異。未知孰是。且行狀及本傳。皆稱司成。而新開本。云試司藝。恐誤。試字亦未詳。今從館本。

五年壬子

三月。以書狀官。從知密直司事洪師範赴京賀平蜀。兼請子弟入學。還至海中許山遭颶風。師範溺死。先生萬死乃生。割韂而食者十三日。帝聞之。具舟楫取還。厚加賙恤。

新開本。三月。以賀平蜀使密直副使洪師範書狀官赴京師。館本同。而赴京師下。有請子弟入學。還至海中遭風。師範溺死。公濱死。帝具舟楫取還。厚加恩恤二十八字。○今按新開本踈略。館本頗詳。故從之。但麗史及行狀。皆云知密直司事洪師範。而年譜云副使。未免異同。當以史,行狀爲正。遭風敗船事。亦据行狀詳錄。

六年癸丑

七月。先生還自京師。宣帝命曰。高麗在唐太宗時。遣子弟入學。今王亦請遣之。誠爲盛事。但高麗距京師。水陸萬餘里。父母必懷其子。子必思其親。聽其父母。情願者遣之。又每年數次貢獻。必至煩民。行李往來。海道艱險。古者中國諸侯於天子。每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九州之外世一見。今高麗去中國稍近。文物禮樂與中國相侔。難同他蕃。自今可依三年一聘之禮。或欲世見亦可。方物止用土產。布子不過四五對表意。

館本。先生三十七歲七月。還自京師。新開本不記。○今按先生於是行。備嘗艱危。畢竟竣事還歸。宣布帝命。而二本不記。館本亦只書還自京師。而不記來宣之語。俱爲踈漏。故据東國通鑑詳錄焉。且年下間書先生幾歲者。必因事而書。不然則有微意。此年別無可書之事。故刪之。又按麗史。云夢周去年四月。同師範到京師。受中書省咨文二道。一爲平蜀及子弟入學事。一爲雅樂鍾磬事。八月還。至海中遭風船敗。師範溺死。遂失咨文。夢周復如京師告中書省。鍾磬咨文。省官以草本遺失不許。只抄寫平蜀及子弟入學回咨以來。觀此則公赴京師所請。不但子弟入學一事。而譜似踈。故附載焉。

七年甲寅

二月。拜慶尙道按廉使。

三本。二月出按慶尙道。○今按三本。不書官名。似未瑩故正之。

八年乙卯禑一年

拜右司議大夫藝文館直提學。充春秋館修撰。尋拜成均大司成。時恭愍被弑。金義殺明使蔡斌。國人恟懼。不敢通使大明。先生首陳大義。以謂邇來變故。當早詳奏。使上國釋然無惑。豈可先自疑貳。構禍生靈。於是始遣判宗簿寺事崔源告喪請謚。會北元遣使來。李仁任又欲迎之。先生與朴尙衷,金九容等十餘人上書爭之。臺諫亦論劾李仁任。權臣以爲諫官論宰相非細故也。皆下獄杖流。先生亦得罪流彦陽。

新開本。四月。拜右司議大夫藝文館直提學知製敎。充春秋館修撰官。六月。拜成均大司成。是年。一時文學之士數十人。以言事忤權貴。皆流遠州。公例貶彦陽。館本。先生三十九歲。四月。拜右司議大夫藝文館直提學。充春秋館修撰。六月。拜成均大司成。皇明肇興。公力請歸附。至是恭愍被弑。金義殺使。國人恟恟。北元又遣使。權臣李仁任,池奫欲復事元。公與十數人上書云云。貶流彦陽。○今按三本皆同。而語有詳略。更据麗史及行狀備載焉。又按年譜。皆書六月拜大司成。然考麗史。崔源之赴京師在於正月。公已以大司成請遣使。然則譜云六月拜大司成者誤矣。大抵年譜所記日月多謬誤。不可爲据。故略之。

九年丙辰

先生在彦陽貶所。

今按館本如此。故從之。但公本傳。流彦陽二年。許任便居住。行狀云踰年賜環。未詳孰是。公集有彦陽九月。有懷次柳宗元韻。

十年丁巳

三月。先生還京。有雨中登義城北樓詩。九月。以前大司成使日本。時朝廷患倭冦侵擾。嘗遣羅興儒使覇家臺說和親。其主將拘囚興儒。幾餓死僅得生還。權臣嗛前事。擧先生報聘。是行也人皆危之。先生略無難色。及至。極陳古今交鄰利害。主將敬服。館待甚厚。倭僧有求詩者。援筆立就。緇徒坌集。日擔肩輿請觀奇勝。有使日本諸詩。

新開本。九月。奉使日本國。館本。國家患倭冦。遣羅興儒使覇家臺說和親。其主將拘囚興儒。權臣嗛前事。擧公報聘于覇家臺。○今按新開二本踈略。館本頗詳。而亦有未盡。故据公詩集及行狀史傳備書之。李崇仁送公序云。殿下之四年秋七月。日本覇家臺使者至。留月餘告歸。殿下召宰相曰。報聘。禮也。矧今通鄰好息冦烖。聘使宜愼簡哉。於是遣成均大司成鄭達可以行。達可學博古今。氣醇以方。言溫而辨。嘗游吳楚。歷齊魯之墟。有司馬子長之風焉。奉使專對。乃其餘事。鄭道傳曰。先生之學。日以長進。詩亦隨之。其奉使日本也。涉鯨濤之險。在萬里外國。正其顔色。修其辭令。揚于國美。使殊俗景慕。故其言明白正大。無局迫沮挫之氣。二說皆稱道先生奉使專對之美。足以補本傳行狀之缺。而譜亦不載。故附記焉。

十一年戊午

七月。先生還自日本。九州節度使源了浚使周孟仁偕來。歸俘尹明,安遇世等數百人。拜正順大夫,右散騎常侍,寶文閣提學,知製敎。

新開本。七月拜正順大夫右常侍寶文閣提學知製敎。館本。先生四十二歲七月。以下同。但常侍上有散騎二字。又三本。此年皆稱宣光八年。○今按麗史。是年七月。公還自日本。公詩亦云。故國無消息。經冬又見春。而三本皆不載踈漏。且宣光乃北元年號。盖是時更用殘元正朔。改稱宣光。而作譜者仍謬不改。甚無意謂故正之。

十二年己未

四月。拜奉翊大夫,典工判書,進賢館提學。閏五月。拜奉翊大夫,禮儀判書,藝文館提學。十月。拜典法判書,進賢館提學。

三本皆同。但館本。禮儀判書上。無拜奉翊大夫五字。典法判書下。無進賢館提學五字。

十三年庚申

先生四十四歲。三月。拜版圖判書。秋。以助戰元帥。從我太祖至全羅道雲峯。擊倭大捷而還。有登全州望景臺詩。十一月。拜密直提學,商議會議都監事,寶文閣提學,上護軍。

三本皆同。但新開本。云至全羅雲峯。與倭數千接戰。戰勝而還。

十四年辛酉

二月。拜誠勤翊贊功臣,奉翊大夫,密直副使,商議會議都監事,寶文閣提學,同知春秋館事,上護軍。九月移僉書密直司事。

館本。二月。拜誠勤翊贊功臣密直副使同知春秋館事。九月。移僉書密直事。餘如故。○今按三本皆同。而新開二本頗詳。故從新開本。

十五年壬戌

四月。以輳足金銀進貢使赴京師。到遼東。都司差人錄示聖旨。歲貢以數年之物合而爲一。其意未誠。不許入境。乃還。十一月。又以請謚使赴京師。

今按此年所記。三本皆同。但無至遼東不入乃還一節。故据麗史書之。以見一年再赴曲折。又按公有洪武壬戌從李元帥東征詩。意必此年事。而譜不載。然考麗史。壬戌秋七月。以我太祖爲東北面都指揮使。時胡拔都虜掠東北面人民而去。以太祖威信素著。遣以慰撫。明年癸亥八月。太祖始破胡拔都于端州。公於壬戌十一月。以請謚使赴京師。癸亥正月。至遼東。不達而回。行狀云。癸亥以東北面助戰元帥從太祖赴征。而不言壬戌從征。公詩亦云。久客嗟吾道。經年尙未休。春風遼左路。秋雨海東頭。又曰。中秋昔作咸州客。屈指今經二十年。觀此則知公於癸亥春。回自遼東。至秋始從征。而自癸卯至癸亥二十一年矣。此舊有亡簡。今參考補入。

十六年癸亥

正月。先生至遼東。都司稱有勑不納。止納進獻禮物。不許入境。乃還。八月。以東北面助戰元帥。復從太祖赴征。

今按新開本不記。館本只記從征事。故据麗史添入。

十七年甲子

七月。拜匡靖大夫政堂文學。時國家多釁。帝怒。將兵于我。增定歲貢。乃以五歲貢不如約。杖流使臣。至是當賀聖節。人皆規避。林堅味擧公。王召面諭曰。卿博通古今。且悉予意。今陳平仲疾不能行。乃代以卿。卿意何如。對曰。君父之命。水火尙不避。况朝天乎。然我國去南京凡八千里。除候風渤海。實九十日程。今去聖節纔六旬。脫候風旬浹則餘日僅五十。此臣恨也。王曰。何日就道。對曰。安敢留宿。遂行。晨夜倍道。及節日進表。帝覽表畫日曰。爾國陪臣。必相托故不肯來。日迫乃遣爾也。爾得非往者以賀平蜀來者乎。公悉陳其時船敗狀。帝曰。然則應解華語。特賜慰撫。勑禮部優禮以送。

新開本。七月。拜匡靖大夫政堂文學。以賀聖節使赴京師。館本。七月。拜匡靖大夫政堂文學。時本國與朝廷多釁。帝怒。增定歲貢。杖流使臣。至是當賀聖節。人皆規避。林堅味擧公。禑召面諭。公卽日就途。帝覽表畫日曰。爾國陪臣。必相托故。日迫乃遣爾也。勑禮部優禮以送。○今按新開本略。館本頗詳。然亦未免踈漏。故据行狀本傳添入。以見公忘身徇國之忠。急病攘夷之義云。刺探事變事。亦見麗史。

十八年乙丑

四月。先生還自京師。同知貢擧。取洪禹命等三十三人。時稱得士。

新開本。夏。同知貢擧。取洪禹命等三十三人。館本同。但三十三人下。有時稱得士四字。○今按館本與行狀同。故從之。先生還自京師事。据麗史添入。且公本傳。詳載其時因椒掖之勢。取士不公之譏。而行狀反稱得士。未知何据。豈當時知貢擧者。於盧龜山一人。雖未免怵威取之。而他人固多知名之士。不害其爲得士耶。况竊書友策者。公旣黜之。而廉國寶乃取之。則其取龜山亦定非公意也。

十九年丙寅

二月。先生如京師。請便服及陪臣朝服便服。仍乞蠲減歲貢。先生奏對詳明。得除五年未納者及增定歲貢常數。七月。還自京師。宣帝命曰。歲貢之設。中國豈倚此而富。不過知三韓之誠詐耳。表至云及用夏變夷之制。在彼君臣力行如何耳。表至云及生民孔艱。使者歸。朕再與之約。削去歲貢。三年一朝。貢良騎五十匹。以資鍾山之陽。牧野之羣。永相保守。王喜甚。賜衣帶鞍馬。

新開本。二月。以請免歲貢使赴京師。得請而還。七月。拜門下評理。館本。公如京師請冠服。又請蠲免歲貢。奏對詳明。得永除前五年未納者及增定歲貢常數。七月。拜門下評理。○今按新開本踈略。館本頗詳。而亦有未盡。故据麗史詳錄。

二十年丁卯

先生五十一歲。請解職。封永原君。六月。公與河崙,李崇仁等建議。定百官冠服。革胡服襲華制。時明使徐質來見之。嘆曰。不圖高麗復襲中國冠帶。十二月。如京師請通朝聘。

新開本。八月辭免。館本。請解職。封永原君。建議革胡服襲華制。○今按三本雖有詳略。而俱爲未盡。故据麗史添錄。且行狀。只云明年請解職。不言其月。新開本。獨書八月。亦未知信否。故略之。是年。公不應無故辭職。必有其意。而傳及行狀年譜。皆無所考。

二十一年戊辰

正月。先生至遼東不納乃還。拜三司左使。時權奸豪奪民田。先生請革私田。民賴以生。七月。拜門下贊成事,知書筵事。

新開本。正月。拜三司右使。七月。拜門下贊成事。受命進講經筵。館本。正月。拜三司右使。時權奸豪奪民田。公請革私田。民賴以生。七月。拜門下贊成事。○今按三本互有詳略。更据麗史。添入至遼乃還事。又按麗末私田之議。載於趙浚疏中。其略曰。我太祖於三韓旣一。乃定田制。分給臣民。百官則視其品而給之。身歿則收之。府兵則二十而受。六十而還。凡士大夫受田者。有罪則收之。府衛之兵。州郡津驛之吏。各食其田。自是以閑人功蔭,投化,入鎭,加給,補給,登科,別賜之名。代有增益。掌田之官。不堪煩瑣。授田收田之法。漸致隳弛。姦猾乘間。欺蔽無窮。已仕已嫁者。尙食閑人之田。不踐行伍者。冒食軍田。父匿挾而私授其子。子隱盜而不還於公。旣食役分。又食閑人。又食軍田。授田收田之法旣毀。而兼幷之門一開云云。此其當日公私田議之大略也。然考之於史。則主其議者乃趙浚,鄭道傳等。至恭讓王時。始革私田。而李穡不欲革。公依違其間云。而行狀獨言痛之次骨。請革私田。與史所記不同。未詳孰是。姑仍館本。而略載其議。以竢後人云。

二十二年己巳恭讓王元年

六月。拜藝文館大提學。十一月。拜門下贊成事。

今按是年。三本皆無所記。故据麗史書之。

二十三年庚午

八月。賜純忠論道同德佐命功臣號。拜重大匡門下贊成事,同判都評議使司,判戶曹尙瑞寺事,進賢館大提學,知經筵春秋館事,領書雲館事,益陽郡忠義君。十一月。拜壁上三韓三重大匡,守門下侍中,判都評議使司,兵曹尙瑞寺事,領景靈殿事,右文館大提學,益陽郡忠義伯。時國家多故。機務浩繁。先生爲相。不動聲色。而處大事决大疑。左酬右答。咸適其當。時俗凡喪祭。專尙桑門法。忌日齋僧。時祭只設紙錢。先生請令士庶倣朱子家禮。立廟作主。以奉先祀。禮俗復興。且選擇守令。以參上有淸望者爲之。仍遣監司。嚴其黜陟。疲瘵復蘇。置都評議使司,經歷都事。籍其金穀出納。內建五部學堂。外置鄕校。至於整紀綱立國體。汰冗散登俊良。革胡服襲華制。立義倉賑窮乏。設水站便漕運。皆其畫也。

新開本。八月。拜重大匡門下贊成事,同判都評議使司,判戶曹尙瑞寺事,進賢館大提學,知春秋館事,領經筵書雲館事,益陽郡忠義君。十一月。拜壁上三韓三重大匡守門下侍中,判都評議使司,兵曹尙瑞寺事,領景靈殿事,右文館大提學兼春秋館領經筵事,益陽郡忠義伯。是月。拜純忠論道同德佐命功臣,壁上三韓三重大匡,守門下侍中,判都評議使司,兵曹尙瑞寺事,領景靈殿事,右文館大提學兼春秋館事,領經筵事,益陽郡忠義伯。館本同。但佐命功臣下。只云餘如故。○今按三本所記皆同。更据行狀。添錄當日施措之方。以見先生經濟大畧云。

二十四年辛未

十一月。先生爲人物推辨都監提調官。十二月。加賜安社功臣之號。

按是年。三本皆無所記。据麗史書之。

二十五年壬申

二月。先生進所撰新律。王命知申事李詹進講。凡六日。屢嘆其美。及我聖朝將受命。先生伏節而終。實四月初四日也。是年七月。高麗亡。

建文三年辛巳

太宗大王命贈先生大匡輔國崇祿大夫,領議政府事,修文殿大提學兼藝文春秋館事,益陽府院君。謚文忠。

永樂四年丙戌

烏川鄭氏族譜云。先生初葬于海豐郡。至是年三月。遷于龍仁縣治之東曬布村。夫人李氏。封敬順宅主。與先生合葬焉。

宣德七年壬子

世宗大王命撰三綱行實。以先生列於忠臣傳。

景泰三年壬申

文宗大王命以先生配享麻田郡崇義殿。

正德十二年丁丑

中宗大王因大學生權磌等上䟽。議于廷臣。命從祀文廟。實九月十七日也。又下禮官。修墳墓禁樵牧立碑。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

永川士人盧遂等創書院于浮來山下。卽先生舊居也。事聞。

明宗大王賜額曰臨皐書院。又賜四書五經通鑑宋鑑。仍置位田。春秋修祀事。

隆慶四年庚午

開城府士人建書院于花園。此亦先生舊宅也。越五年

萬曆乙亥。

上敎曰。文忠公以東國儒宗。矧其節義可貫日月。今旣新建書院。予欲遣官致祭。於是遣承旨往祭之。賜扁曰崧陽書院。又賜朱子語類。是年。都事李敞以公遺像奉安。

一在永川郡東十五里許古川村愚巷里。今生員鄭琚仍居焉。

一在開城府花園北。

墓在龍仁東面曬布村。

一孝子碑。在永川舊宅㫌門之下。洪武己巳。太守鄭宥所建。題曰孝子里。厥後頹仆。成化丁未。孫舜孝按節至境。夢遇先生。從里老得此碑於田畒中。復立之。架屋以庇之。

一忠臣碑。在開城舊宅。留守李壽童所建。

畫像

一在南部樂善坊別坐鄭震家。

一在臨皐書院。

一在崧陽書院。

書院

一在永川浮來山。嘉靖癸丑。士人盧遂,金應生,鄭允良等所建。賜額臨皐書院。○萬曆壬辰。燬于倭冦。越十年壬寅。鄕人鄭世雅,李喜白,鄭湛等重建于道一洞。爲先生先壠在此洞。故移卜焉。事聞。復賜額臨皐書院。

一在開城宅址。隆慶辛未。經歷具忭等所創。賜額崧陽書院。